更新时间:2022-07-29 15: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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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雇佣关系的确定
1 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下对接受劳务方的认定
2 运送劳务工具往返应认定为从事劳务活动
3 外卖骑手送外卖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认定
4 乡村医生并非雇佣关系一方当事人
5 雇佣关系的认定标准
6 雇佣关系如何认定
7 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及指示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可以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执行职务行为
8 劳动者在雇主安排休息的场所受到损害的责任归属
9 用工主体的界定在区分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中之作用
10 附补贴公益劳动中的组织者与参加者之间不属于雇佣关系
11 雇工从事雇佣活动的雇佣范围认定
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分
12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认定与区分
13 探索举证责任分配与主动调查的平衡点
14 雇佣、承揽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
15 雇佣和承揽关系的界定与责任承担
16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认定标准
17 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认定
18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
19 形似承揽,实为雇佣
20 承揽雇佣法律关系混同,如何区分过错
21 农村建房中工人受伤,需要厘清与房主是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22 承揽关系中定作人的过错认定
23 承揽人工作中意外身亡小区业主承担按份责任
24 合伙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和界定
三、雇主与雇员的责任划分
25 雇工受雇主指示选任的雇工提供劳务受害后的责任认定
26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认定标准
27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由双方根据过错承担
28 提供劳务方违反工作纪律受到损害的责任划分
29 双方均无过错时,是否可适用公平原则?
30 工作餐后送回餐具时摔伤不属于在劳务活动中受伤
四、雇主与其他被告、第三人之间的责任划分
31 未签订书面合同情况下各方法律关系的认定
32 未成年人提供劳务过程中雇主应尽更高的注意义务
33 农村建房中雇工受害,房主应同无资质包工头连带担责
34 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雇员向第三人主张赔偿损失未得到全部支持时,可以就未得到赔偿的部分再向雇主主张赔偿
35 承揽人无施工资质,发包人应对承揽人的雇员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6 分包人知道雇主无相应的资质,应当与雇主对提供劳务者受伤的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7 雇员受害雇主担责,施工单位负连带责任
38 一般承揽关系中定作人的担责问题
39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责任承担问题
40 提供劳务受害者追偿顺序的确定
41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对认定定作人选任承揽人是否存在过失的评价作用
42 使用农业机械发生事故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机械所有人的责任承担
43 劳务者受害中各方责任承担
44 履行劳务职责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认定的前提
45 雇员在雇佣期间突发疾病死亡,雇主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赔偿协议与标准
46 雇员对于雇主财产损失是否应赔偿的问题
47 无工伤保险人员受伤赔偿责任承担
48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49 雇主为雇员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所得理赔款系雇员所有,但可据此相应核减雇员受害所致的经济损失总额
50 人身意外险得以抵扣雇主侵权赔偿责任
51 雇员猝死应适用公平原则予以补偿
52 为雇员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能否抵扣雇主责任
六、义务帮工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53 “义务帮工关系”的认定标准和责任划分
54 义务帮工过程中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认定
55 义务帮工关系成立与否不以行为初衷为依据
56 公平责任原则是一种抽象的价值理念
中国法院2012~2020年度案例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