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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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工艺
3.1 一般规定
3.2 工艺流程选择
3.3 工艺设备配置
3.4 主要设备生产能力
3.5 工艺设备布置
3.6 工艺管道设计
3.7 工艺管道布置
3.8 工艺对公用工程的要求
3.9 生产辅助设施
3.10 仓储和运输
4 总平面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总平面设计
5 建筑、结构
5.1 一般规定
5.2 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
5.3 建筑防火、防爆、防腐蚀
5.4 结构形式和建筑构造
6 给水排水
6.1 一般规定
6.2 水源与水处理
6.3 用水量、水质、水压
6.4 给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6.5 消防给水系统与灭火器配置
6.6 排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6.7 水的重复利用及废水回用
7 电气
7.1 一般规定
7.2 供配电系统
7.3 照明
7.4 防雷与接地
7.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通讯
8 自动控制和仪表
8.1 一般规定
8.2 仪表选型原则
8.3 控制方式
8.4 生产工艺参数检测及自动控制
8.5 参数报警、联锁
8.6 仪表配管配线
8.7 现场仪表设备的布置
8.8 控制室
8.9 供电与接地
8.10 仪用气
9 采暖和通风
9.1 一般规定
9.2 室内外设计参数
9.3 生产车间的采暖通风
9.4 辅助用房的采暖通风
10 动力
10.1 一般规定
10.2 供热
10.3 压缩空气
11 节约能源
12 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
12.1 环境保护
12.2 职业安全卫生
附录A 常规维纶生产工艺流程
A.1 主要工艺流程
A.2 辅助工艺流程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