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7〕126号)的要求制订的。
本规范根据我国化纤行业发展现状,考虑到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结合维纶工厂设计的特点,在总结我国最近二十年来建设维纶工厂的实践基础上,吸收了国内外同类型工厂的设计经验,对工艺生产、储运、防火、防爆、安全卫生、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以达到建设工程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目的。
本规范共分12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工艺,总平面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自动控制和仪表,采暖和通风,动力,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不断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寄至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10层生产技术部,邮政编码:350001,传真电话:0591-87520875,电子邮箱:fjaltdi@163.com),以便在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
吉林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
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加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
永安市宝华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戴国荣 洪清伟 郑念屏 刘承彬 李士范 李盛林 曾开锋 丘天荣 吴福胜 李康荣 高祖安 林文定 窦本良 严书华 张挺 杨建 马永林 肖光积 郑远 陈耀 应楠 于洁 陈国招 胡裕生 黄达武
主要审查人员:黄承平 荣季明 刘绍文 王学鼎 傅晓清 郑明平 周晓海 高小毛 李熊兆 王耀荣 李安安 张延林 包家镛 刘福安 苏文瑞 王明葵 郑云河 徐立民 林元修 邱淮 郑韵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