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维纶工厂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聚乙烯醇为原料,采用普通湿法和硼法纺丝工艺生产的维纶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本规范不适用于以聚乙烯醇为原料,采用凝胶法纺丝工艺生产的维纶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生产维纶的纺丝方法有湿法、干法、非水溶剂法和干湿法等,其中有些方法尚处在研究开发阶段。目前,工业上生产维纶主要采用的纺丝方法是湿法,国内现有的维纶湿法方法有三种:普通湿法、硼法和溶剂凝胶法。普通湿法分芒硝法纺丝和碱法纺丝。硼法是根据碱法纺丝在凝固浴中形成凝胶长丝的原理把含有少量硼酸的纺丝溶液喷入碱性凝固浴成形的纺丝方法;溶剂凝胶法是将聚乙烯醇溶于有机溶剂制得凝胶纺丝液喷入凝固浴成形的纺丝方法。因有机溶剂凝胶纺丝法刚投入工业化试生产,尚未完全定型,且其有着复杂的有机溶剂回收系统,工艺上与普通湿法纺丝有较大的差异,所以溶剂凝胶法不属于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现有的较成熟和已工业化、规模化生产维纶的湿法纺丝方法有普通湿法和硼法两种工艺方法。由于硼法与普通湿法较为接近,硼法纺丝工艺只增加了中和、水洗两个工序和减少了普通维纶生产的整理工序,所以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只包含采用普通湿法和硼法两种湿法纺丝工艺生产的维纶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采用凝胶法纺丝工艺生产的维纶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1.0.3 维纶工厂的工程设计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和政策,应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并应积极采取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保护环境。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原则。明确规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有效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排放,充分考虑使用和维修的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1.0.4 维纶工厂的工程设计应积极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节能设备。
1.0.5 维纶工厂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条明确了本规范与相关标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