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水费和累进加价制度

第三十一条 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缴纳水费。供水成本及水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核定标准执行。

超过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取用水调度计划、定额用水的,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下列标准征收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