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景宁“大赶考”探索破题
相较于上述干部动员机制有效性不足的普遍状况,在浙江景宁实施“大赶考”机制以来,当地干部改变了“不作为”“不担当”等旧现象,改变了过去大多数干部四平八稳慢节奏的工作状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有所提高,从重点部门和乡镇(街道)到所有部门和乡镇(街道),从县级领导到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班子成员再到中层干部最后到所有工作人员,都加快了工作节奏。更重要的是,政治生态健康了,部门之间和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相互沟通、配合和促进的工作合力增强了,相互抱怨和掣肘减少了;只要努力工作、把工作做出亮点的干部,都有机会露脸亮相,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组织的肯定和大家的赞赏带来的政治荣誉感,让努力工作的干部成为真正的示范和榜样,激励着更多干部尤其是中青年干部,希望到能做事、做大事的艰苦岗位上。以往干部不愿在基层争相进机关、到领导身边工作的倾向,得到了根本性地扭转。
景宁“大赶考”的机制措施与现行绩效考核体系是并行的,与现行的激励机制、惩戒机制又是相融的,同时具备自身特色。景宁三年来的“大赶考”实践,是一个全方位的试点,检验出了这套机制的实际效果。景宁干部焕发的工作激情,景宁出现的干事创业的热烈氛围,预示着“大赶考”的机制措施,蕴含着激励干部的更合理思路,对于未来干部工作评价机制的改革,是一个值得参考的重要案例。
(一)制度缘起
“大赶考”机制不是一蹴而就,从诞生之初到今天,是在大胆破题中创立,并在持续调适改进中不断发展,经历了一系列完善过程。
景宁是浙江省畲族的发祥地、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过去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在丽水市下属各县区的排名一向靠后。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对景宁的状况和发展非常关心和重视,曾两次深入景宁开展调研,几次就景宁工作做出重要批示。针对景宁当时的情况,习近平总书记曾要求“景宁要跟上时代步伐”;到中央工作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先后对景宁做出“三个走在前列”“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重要批示,体现了总书记对畲族、对景宁的深厚感情和无限关怀,更是对景宁县委县政府一班人的殷切期望和重要嘱托。
尤其是“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指示,成为景宁“大赶考”精神的直接来源。2014年,在畲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曾指示中办复信,对景宁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对今后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景宁“志不求易、事不避难”,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新的起点上谱写改革发展的绚丽新篇章。如何在具体实际工作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将政治口号转化为工作的具体做法和绩效,真正推动地区发展、改善畲乡人民生活?从总书记关注的起因入手。
在倾斜性扶持政策和大幅度财政转移支付之下,全国大部分中西部山区、民族地区存在一个共同现象,即很多干部存在显著的“等、靠、要”“慵、懒、散”思想。在干部监督约束制度日渐趋紧后,又出现了少作为少犯错的思想倾向。景宁虽然地处全国发展前沿的浙江,但是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长期得到省级支持,逐渐养成了心理依赖。凡事寄希望于上级支持,但各项支持到位后,很多工作依然被搁置。年终考核评估面对问题时,则强调自身在地域、民族等方面存在特殊性。本来就比别人落后,若仍保持慵懒状态和依赖心理,地区发展和干部工作必然会持续落在其他地区之后。因此,总书记在新春贺词等多个场合强调“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并将之作为勉励寄语景宁,是切中要害、富有针对性的。
“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勉励也暗含着对于景宁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特点的清晰认识。一方面,景宁面临的外围形势和条件非常好,既有政通人和的良好外围环境,又有大量机遇涌动的发展条件。另一方面,景宁自身的发展基础还有待巩固提高,产业支撑不力、内生动力不强是目前发展提升的最大阶段性短板,身处全国发展前沿高地的浙江,发展压力比同类发展水平的其他地区更大,爬坡过坎,不进则退。因此,形势和任务特点,也决定了选择“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目标和做法,是让景宁从全面小康到基本现代化阶段迎头赶上、再创新高的必要条件。
为了以干得助、以干自强,围绕上述目标,景宁进一步思考制度落地问题。第一步,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走在前列”,景宁要以“赶考”的形式、状态落实和践行“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第二步,恰逢浙江省委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弘扬“红船精神”,其中一点就是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景宁顺势思考“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大赶考”要体现在创新、实干两个维度。第三步,思考操作办法。“志不求易、事不避难”需要衡量标准,“赶考”状态也需要衡量标准。县域范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县域工作面面俱到,如果按照西方公共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的指标测量法衡量干部“大赶考”成绩,很难穷尽所有该测量的工作。最终,景宁县委县政府选择一条看似模糊化、实则能够让干部发挥更大自主空间的评测路径。
由此,景宁开始深入推进畲乡景宁“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创新实干“大赶考”。用景宁的官方表述是,必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把“实干”作为主基调,把“创新”作为最强音,把“赶考”作为新状态,加快打造“民族风情特色园”,奋力建设美丽幸福新景宁,不断满足畲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目的、手段、状态形成了统一。
(二)发展历程
2017年,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依循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回应当地民众的发展诉求和干部懈怠等迫切问题,景宁开始推行“大赶考”机制。
如前所述,以往干部绩效考核“一盘棋”,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其干部动员的作用。不少地区曾经一度设想通过序列分值或者权重区别达到差异化考评的目的。例如,某县尝试以一个乡镇订立一个考核制度的方式来实现差异化考评,但是最终导致考核办权力过度膨胀,乡镇工作陷入尴尬境地。对此,“大赶考”机制实施第一年,将该机制与原有综合考核机制做出“切割”。
第一,按照工作特点,将所有“赶考”单位划分为四个序列进行考评。四个序列分别是:乡镇(街道)序列,经济管理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序列,社会管理部门以及党群部门序列。
第二,借助外部力量,对目标和行为进行评价。例如,引进更加广泛的“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县内单位、媒体和更加专业的系统内上级部门一起对目标和成效进行衡量,实现开放、客观的外部评价,事半功倍。
第三,用公开民主的方式,直接打分。形式上,一是公开陈述目标和结果。二是媒体公布,产生公开透明的效果。目标陈述机制是最大亮点。一方面,陈述前,促使干部主动思考谋划下一年度要做什么工作,规定工作之外还要有超额、有特色。另一方面,以公开陈述的心理效应催生目标践行的自我约束。以往,各个单位和每位干部的目标订立后没有陈述,只有少数人知道,外部监督是缺失的。目标公开陈述的要求则强化了陈述者的自尊心和荣誉感,现场当着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众多评委及观摩单位陈述后,为了面子和荣誉主动“动”起来。
随着干部群体对于新制度的好奇心和新鲜感逐渐弱化,“赶考”结果运用的强化激发出干部更多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首先,形成政治进步方面的“激励+督促”。景宁县委专门出台《在“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创新实干大赶考中全面考察识别干部的实施方案》,县委组织部全程参加“大赶考”阶段点评会、推进会、协调会等,了解干部表现情况、班子运行状况;透过“大赶考”日常监测、专项督查、季度分析等结果,全面考察干部的政治品德、担当精神、干事作风、破难能力、群众口碑;把“赶考成绩单”归入乡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政绩档案”,并作为干部提任的重要依据,做到“凭实绩用干部”。通过“大赶考”,景宁县委大胆启用了一批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打破了干部成长的“隐形台阶”,2017年以来,该县先后提拔重用98名在“大赶考”中实绩突出的干部,有20名“80后”干部获得提拔,其中包括13名“85后”,5名提任正科;12名干部因“赶考”表现不佳被诫勉谈话或调离岗位。同时,出台《在创新实干大赶考中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解决干部怕失败、怕出错、怕担当等问题。
结果运用与选人用人挂钩,选人用人需要参考“大赶考”成绩,这一制度设计直接用政治进步去激励干部担当实干,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必须和掌握人事实权的“一把手”搞好关系的政治生态潜规则。访谈显示,大部分干部都群情振奋,担当实干的主观意愿和能动性都大幅提升。景宁某个部门的“一把手”临近退休,提出希望低定目标,但是招致副局长和其他干部的一直反对,最终该单位的“赶考”目标通过自下而上的推动订立完成。
“大赶考”实施第二年,其机制仍然保持不断调适之中。“大赶考”与综合考核两者整合,但是“大赶考”分值权重占比较低,总分200分中仅有20分。
其次,“大赶考”成绩除了与政治进步和成就感捆绑以外,还要与“赶考”干部的奖金收入挂钩,形成经济方面的“激励+督促”。将干部“赶考”成绩与绩效工资挂钩,拉大差距,依据考评成绩奖优罚劣,对“赶考”成绩优秀、良好的单位,年终奖金分别上浮40%和20%;对“赶考”成绩靠后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每个序列排名靠前的“赶考”单位,其一般中层干部的系数就高,年终收入也随绩效水涨船高。“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大赶考”机制的这一变化推动了单位上下互相激励。调研发现,一轮“赶考”周期以后,往往出现“大赶考”考核得分优秀单位的一般干部收入与低分单位“一把手”收入相当甚或更高的情况。
再次,2018年底,“大赶考”年终考评还开始在年终团拜会程序中增加了“大赶考”荣誉表彰仪式,形成荣誉方面的“激励+督促”。仪式上,年度“赶考”成绩第一名的职能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其团队的全体班子成员被邀请参加走红毯。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列队鼓掌,少先队员迎接献花,相关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单位的“一把手”默默围观,其他干部默默在家“吃瓜”。借助既正式又隆重的仪式感,让每年“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优秀“赶考”干部戴上众所周知的“光环”,既感动和鼓舞优秀者来年更加出类拔萃、真抓实干,也督促和激励后进者乃至更多的人努力奋进。
2019年,“大赶考”机制又发生了几个显著不同的变化。一是干部覆盖面达到了最大。全域全员“赶考”,不同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赶考”,不是孤军作战、孤胆英雄,是全县干部整体调动、集体作战。通过全员参与,留守儿童项目,小班化教学等“点”上项目才获得动力,并受到上级的肯定。二是“赶考”分值比重调整。2019年开始,“大赶考”分值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占比调整为,乡镇(街道)“赶考”分为总分200分中的40分,部门为60分。三是针对“赶考”目标过于短期的问题,允许“赶考”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订立三到五年的中期规划并分年度实施,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短期目标和中期目标的统一,增强干部群体有意识预先开展工作规划的能力。四是“大赶考”评委的组成更加广泛。2019年开始,部门及乡镇(街道)之间相互打分,县处级领导、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干部代表、社会各界代表都被邀请参与现场打分,评委总数从往年的90多人增加到130人,较大程度体现出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民众参与度,贯穿“人民是阅卷人”的执政思维。此外,针对“大赶考”机制给当地干部群体带来的较大压力,组织部牵头开展“干部关爱月”活动,通过心理疏导、文体活动等多元化方式,帮助党员干部心理减压。
“大赶考”机制用精神和物质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运用,促动景宁的党员干部争先赶超,担当实干;景宁县委倡导开放型信息反馈机制,倡导每年务虚会畅所欲言,听取参与“大赶考”的干部对于“大赶考”机制本身的感悟和意见,持续调适和完善“大赶考”机制。近三年,景宁当地整个政治生态发生了较大变化。土壤变肥沃了,就能发芽长作物;各个领域的干部都在主动谋划如何实干担当,相关领导再帮助提升工作要领,就能把干部队伍这一“富矿”真正开采出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得其所,推动各项工作蹄疾步稳,各领域治理效能不断提升。2019年任免干部,强调书记口头推荐、书面推荐结合。近年来,大部分提拔选用的干部都是来自“大赶考”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大赶考”成绩成为干部优先提拔、优先调动、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
(三)“四梁三石二柱”
作为一种干部动员机制,几年来景宁始终坚持把“大赶考”视同锻造过硬干部队伍的大赛场,始终贯穿“激励+督促”的原则,逐步形成了它的“四梁三石二柱”。
第一,科学定标立志,“跳起来摘桃子”。各赶考单位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分别设置“赶考”目标、实干担当、争先赶超、改革创新四个层面的工作目标。在总体“赶考”进位目标下,“实干担当”目标是“自选题”,由各单位围绕自身工作职能和年度重点任务确定;“争先赶超”“改革创新”目标分别是“自选题”和“出彩题”,由各单位立足争创一流、自加压力确定。这集中体现了“大赶考”机制“跳起来摘桃子”的核心思想。设立工作目标要像跳起来刚好就能摘到桃子一样,跳一跳,努力一下应该够得着。它至少包含了两层含义:目标不能设低,但是也不能设高。目标设定太低,把日常明明应当做的工作都设成工作目标,不用跳起来,坐着、躺着就能摘到桃子,如果这样设定工作目标,对工作不但没有促进,反而会有危害。工作目标也不能设定太高,太高会脱离实际。为确保目标科学合理,“跳一跳能摘到”,实行两审制,联系和分管的县领导对“赶考”目标的全面性和难易度进行初审,“大赶考”领导小组围绕各目标的平衡性和精准度进行复审,各部门目标还要分别送省或市对口部门把关,经上级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第二,公开决心许诺。每年年初召开目标陈述会,“赶考”单位被分成乡镇(街道)、党群部门、经济和垂直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四个序列以后,班子集体上台陈述。县四套班子领导、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干部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进行现场评议,综合打分情况得出完成目标任务的难度系数。同时,将“赶考”目标在报纸、电视、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三,健全机制落实应考。一是强化跟踪管理,每月对各单位月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监测;每季度由责任县领导牵头通报点评,选取阶段性工作滞后的单位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进行表态;每半年召开全县“大赶考”点评会,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强化督促检查,由县人大、政协领导带队对“赶考”目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开展综合督导检查。2018年中,全县共督查发现相对滞后工作317项,下发任务交办单78份,全部限时完成整改。二是强化组团攻坚,对部分需多部门协同完成的“赶考”目标、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由“大赶考”领导小组专题分析研判,统筹研究解决。2017—2018年,全县共组建工作组11支,解决问题21个。三是强化氛围营造,利用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各单位“赶考”动态,编发“标杆之路”专刊,形成比学赶超氛围。
第四,述考结合以干定绩。将统一的综合考核纳入“大赶考”体系,通过实地考核、年终现场述评、综合评定,全面客观评价“赶考”实绩,力求考准考实,树立唯实唯干的工作导向。平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单位“赶考”目标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公示、点评。年末除少部分还需现场核实的考核项目外,大部分考核项目结合各单位日常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同时,县委召开成绩陈述会,各单位全体班子成员集体亮相陈述“赶考”成效,接受现场评议。
其中,“大赶考”机制有三块基石,两根支柱。三块基石分别是“自选动作”“难度系数”和“结果运用”,两根支柱分别是常态化的“监测机制”和“协调机制”。
三块基石是“大赶考”机制的生命力所在,缺一不可。“自选动作”打破绩效考评常态,由各个部门根据自身特色,结合大政方针提出目标,变被动完成上级指标为主动出击,激发干部和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难度系数”是一把尺子,高难度的工作享有高额的分数,使得不同部门的不同工作能够在同一标准下开展比较。之前部门的绩效考评只顾自扫门前雪,现在不同部门也成了竞争对手。“结果运用”既包含奖励,也包含督促惩罚,这是凝聚人心的关键,制度是否有效,能否取得干部群众的信任,就看“结果运用”能否到位。
两根支柱是“大赶考”机制的活力所在。“监测机制”聚焦“赶考”目标,坚持日常反馈、动态跟踪和实地督查,同时定期开展目标评估,全面公开通报,在全县形成了“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协调机制”则紧盯“赶考”中的问题和困难,采用联席会商的方法,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举措,充分整合了县内资源,增强了“大赶考”的工作效能。
总的来说,“大赶考”机制在初步推开的三年中,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按照设定目标——推进目标——实现目标——全面评比的逻辑循环运转,取得了较为扎实理想的效果。
[1] 斯大林:《在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43页。
[2] 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6页。
[3] 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80、365页。
[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64页。
[5] 习近平:《切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全党努力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人民日报》2018年7月5日第1版。
[6] 《习近平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19年7月9日,新华社(http://www.gov.cn/xinwen/2019-07/09/content_5407704.htm)。
[7] 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研究》,《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