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红楼梦》描写细节儿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从《风月宝鉴》到《红楼梦》
《红楼梦》的阅读者和研究者往往在认真分析、思考后发现,《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和他们活动的大观园建筑空间、植物配置、习俗等诸多方面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何以产生这样的矛盾,学界历来存在疑问和各种解释模式。
一种说法即认为,“四大奇书”都有一个从民间创造到个人整理的过程,《红楼梦》也应该或者必须经历这样的过程,所以在曹雪芹最终整理好《红楼梦》之前,《红楼梦》应该有一个底本、有一个或几个原始作者;再一种说法,则认为《红楼梦》包罗万象,其文学的写作技法至高无上,一个曹雪芹不可能写得出来。
关于后一种说法,前文已具论,只要将曹雪芹放到18世纪的中国传统文化集大成的时代背景下考虑,再结合曹雪芹的特有家庭背景和曹雪芹的天才感受力,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关于前一种说法,则要涉及曹雪芹的生平、学养、思想发育,从《风月宝鉴》到《红楼梦》的具体过程。
(一)从《风月宝鉴》到《红楼梦》描写对象的年龄不同
“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凡例”称:
《红楼梦》旨意。是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
由这一段批语和“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的批语,可知曹雪芹早年创作的、与《红楼梦》有着种种关系的《风月宝鉴》一书,主旨是“戒妄动风月之情”——《红楼梦》也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这一主题。
既然《风月宝鉴》的主旨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则《风月宝鉴》中各主要人物角色都应该是成年人,如《金瓶梅》《品花宝鉴》等。
明清时代,男子16岁成丁,也就是说《风月宝鉴》中人物年龄至少应在16岁以上;而《红楼梦》的主旨则超越了简单的“戒妄动风月之情”层面,将主旨提升到要将“儿女真情发泄一番”。
何谓儿女真情呢?按照明清之际的哲学观而言,就是指未沾染社会的、功利意识的“自然人”的自然情感,男人接触社会难免为功利所诱,而女子尤其是未嫁女儿较少涉及功利,性情也就较少地受到功利的污染,能较好地保持本性和真情。《红楼梦》第五十九回就清楚地表现了这一点:
藕官冷笑道:“有什么仇恨?他们不知足,反怨我们了。在外头这两年,别的东西不算,只算我们的米菜,不知赚了多少家去,合家子吃不了,还有每日买东买西赚的钱。在外逢我们使他们一使儿,就怨天怨地的。你说说可有良心?”
春燕笑道:“他是我的姨妈,也不好向着外人反说他的。怨不得宝玉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这话虽是混话,倒也有些不差。别人不知道,只说我妈和姨妈,他老姊妹两个,如今越老了越把钱看的真了。
这也就是曹雪芹为什么一定要创造一个“半独立”于宁、荣二府成人化场所的原因所在,故而,大观园中主要角色(曹雪芹要借以发泄儿女真情的人物)如宝玉、黛玉、宝钗等人年龄多在13岁至16岁。
由于从《风月宝鉴》到《红楼梦》主旨的变化,以及由其带来的关于故事情节和描写文字上的变化,曹雪芹在致力于人物“情感”(语言、心理、意象)塑造的情况下,在某些细节儿方面未能全部条理清晰是可以理解的。
据笔者与当代一些小说作家的交谈,作者注意不到某些细节儿是正常的事情;笔者日常的阅读所见,当代作家作品中这种所谓的矛盾和不卯处处可见,可知研究者在潜意识中对一个天才的作家是多么的“苛刻”。
(二)曹雪芹的创作状态与生活状态
《红楼梦》是曹雪芹耗费十年精力的心血之作,但是,我们不能用今天职业作家的创作状态去理解18世纪的内务府包衣人曹雪芹的创作状态。
作为包衣人,在乾隆初期,曹雪芹没有出旗为民的可能,由曹雪芹曾为贡生、侍卫的早期传说和《红楼梦》中元妃省亲故事中“这些太监会意”庚辰本“难得他写的出,是经过之人也”的“侧批”,曹雪芹应该有过挑差的经历。再由敦诚、敦敏和张宜泉诗反映的内容,曹雪芹有他的交游圈子(敦诚、敦敏、张宜泉、明琳、明义、弘晓、墨香等),加上他的家族圈子(福彭、福靖、曹颀、昌龄等),他还有太太、儿子、母亲等直系家属,曹雪芹生活的主要内容既有当差,也有与亲戚的交往、与朋友的交游……
挑差、生活在曹雪芹生活中的地位,都使得曹雪芹不可能像今天以创作为职业的作家一样,一旦设定了某个创作主题,只要在清醒和有创作冲动的情况下,数月或一两年的时间集中创作。
因此,当我们将曹雪芹置于18世纪和他自己的身份、经历下考察其《红楼梦》的创作状态时,再考虑曹雪芹对小说人物语言、心理的细腻把握和描写,对故事场景诗意画意的刻画,某些地方存在的所谓细节儿矛盾都在可以理解的范围内。
一句话,作为研究者,要结合曹雪芹的真实生活状态进行其生平活动和《红楼梦》创作与赏析的研究,不能将曹雪芹当作今天的、没有任何生活、“全心全意”从事小说创作的“真空人”来进行所谓的剖析与研究,因为这种研究与一个生活在18世纪的、作为内务府包衣人的曹雪芹有着历史的差距,不能反映曹雪芹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实际生活状态。
(三)以区域性语言和习俗否定曹雪芹对《红楼梦》著作权的研究方式存在的问题
《红楼梦》中的各地语言也被拿来证明作者系某地之人、而非曹雪芹的证据。
但是,如果了解曹雪芹的家庭(东北入关的旗人)、生活(江宁、苏州、扬州)、社会背景(五方杂处的北京)和曹雪芹有意地以画家“烟云模糊”的创作手法(避免着迹)等相应问题后,这些以某些地域语言或者风俗问题,否定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著作权的做法自然就无法成立了,这也正是曹学研究之于红学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