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流寓寺院·落发·异端·死人
上文述及李贽流寓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李贽既以流寓作为思想超越的生存策略,他的流寓体验本身,就带了特有的主动意识。笔者在探讨汤显祖贬谪徐闻与其道学关系时,尝试指出,明朝出现了把贬谪经历作为进取道学的机遇,如此自觉的将贬谪、流寓体验与道学实践联系起来,与唐宋时期贬谪者自发的思想超悟相比,明显的不同。笔者将这一新的体道模式,追溯到王阳明龙场悟道。[7]王阳明青年时期,曾研习朱熹格物之说,乃至有“格竹子”之事。但他入仕之后,历经官场沉浮,当其贬谪龙场之时,一念在“圣人处此当如何”,终于成就圣人之学。大体而言,王阳明的思想超越仍兼具时势与自身濒临患难的不得已,成就圣学仍带有被动性。李贽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虽多年作为底层官员漂泊无依,但真正的思想超越在他辞官之后的自我放逐式的流寓生涯,主动将流寓与道学实践结合于一身,实现思想超越。
万历九年(1581)到十二年,这三年多时间里,李贽住在湖北黄安耿定理家中,从事读书与著述。与接下来的流寓寺院生活相比,住在耿定理家中,是李贽较为安定的读书与著述时期。万历十二年,耿定理去世,这不仅是知音逝去的伤感,更有耿定理的哥哥耿定向的排挤。耿定向亦为重要的理学家,但他论学,以维护名教为己任,与李贽格格不入。他认为李贽在耿家,教坏了子弟,他虽不能在学理上屈服李贽,却依托自己在耿家的地位及自己的官位,挞伐和驱逐李贽,李贽不得已而离开耿家,离开黄安。当时李贽的处境极其困难,很多以名教自任者,都以排斥“异端”为己任,乃至李贽求一能安心读书的居所而不得。在这种情况下,李贽不仅没有求一安稳的办法,反而将家眷送回福建家乡,将为官时的俸禄悉数给了妻子,孑然一身,在友人周友山、杨定见等人的庇护下,到湖北麻城龙湖芝佛院,继续从事读书与著述。寄寓寺院,也成了李贽流寓生涯向前推进的选择。
寄寓寺院便涉及是否落发问题。前文已经述及,李贽把落发作为舍弃自身社会身份的一个途径,把它作为流寓模式的一个补充。但落发与否,实际与体道、思想超越,并无必然的关系。在李贽看来,落发是一件自然而然之事。在《与曾继泉》信中,李贽论及落发与学道之间的关系:
我当初学道,非但有妻室,亦且为宰官,奔走四方,往来数万里,但觉学问日日得力耳。后因寓楚,欲亲就良师友,而贱眷苦不肯留,故令小婿小女送之归。然有亲女外甥等朝夕伏侍,居官俸余又以尽数交与,只留我一身在外,则我黄宜人虽然回归,我实不用牵挂,以故我得安心寓此,与朋友嬉游也。其所以落发者,则因家中闲杂人等时时望我归去,又时时不远千里来迫我,以俗事强我,故我剃发以示不归,俗事亦决然不肯与理也。又此间无见识人多以异端目我,故我遂为异端以成彼竖子之名。兼此数者,陡然去发,非其心也。实则以年纪老大,不多时居人世故耳。如公壮年,正好生子,正好做人,正好向上。且田地不多,家业不大,又正好过日子,不似大富贵人,家计满目,无半点闲空也。何必落发出家,然后学道乎?我非落发出家始学道也。千万记取![8]
前文已经指出,李贽体道,与做和尚不同,李贽落发只是为了全心全意体道,道的旨归,既是佛祖,也是孔子、老子,与纯粹佛教的禅修不同。他听闻曾继泉为了学道而准备剃发,便将自己未落发前即已学道,并且大有进境之事表露出来。李贽说,自己落发,与学道的进境无甚大关系,而实与摆脱家庭、朋友问询之拖累相关。李贽寄寓龙湖芝佛院,原以学者身份寄住,这与古代很多学者曾寄住僧院读书和著述的形式无异,但为了把自己从社会环境中摆脱出来,他不惜借助佛教落发仪式,以此拒绝家人、时人的造访与烦扰。当时李贽身份、声誉已广布天下,赞誉者多,毁誉者亦不少,在这种情况下,李贽采取了顺进的形式,因他落发,时人视其为“异端”,他便以“异端”自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孔子将儒家以外的思想视为“异端”,授意儒家可以攻击,“异端”即是儒家以外的思想表述,自承“异端”之名,也就等于承认自己是众人攻击的目标。从“落发”到作为“异端”,李贽不断把自己置于颠沛流离之中,不仅生存在异乡,而且把自己放逐到思想的异乡,流寓因此从身体放逐自然过渡到思想放逐中,尤其把思想置于正统之外,把思想置于质疑、攻击之下,通过这样的外在质疑与攻击,把自己置于重重困境之中,可以说,李贽再次提升了流寓的精神史和思想史意义。
在《答周二鲁》信中,李贽更把落发与“众人亦恶之”联系起来,自己不只是儒门之异端,更是众人之异端:
老子曰:“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处众人之所恶,则几于道矣。”仆在黄安时,终日杜门,不能与众同尘;到麻城,然后游戏三昧,出入于花街柳市之间,始能与众同尘矣,而又未能和光也。何也?以与中丞犹有辩学诸书也。自今思之,辩有何益!祗见纷纷不解,彼此锋锐益甚,光芒愈炽,非但无益而反涉于吝骄,自蹈于宋儒攻新法之故辙而不自知矣。岂非以不知为己,不知自适,故不能和光,而务欲以自炫其光之故欤?静言思之,实为可耻。故决意去发,欲以入山之深,免与世人争长较短。盖未能对面忘情,其势不得不复为闭户独处之计耳。虽生死大事不必如此,但自愧劳扰一生,年已六十二,风前之烛,曾无几时,祝自此以往,皆未死之年,待死之身,便宜岁月日时也乎!若又不知自适,更待何时乃得自适也耶?且游戏玩耍者,众人之所同,而儒者之所恶;若落发毁貌,则非但儒生恶之,虽众人亦恶之矣。和光之道,莫甚于此,仆又何惜此几茎毛而不处于众人之所恶耶?[9]
李贽从黄安寄居耿定理家的杜门终日,到麻城出入于花街柳市之间,可以称之为一静一动之极致。在这段时间里,李贽积极与耿定向论战,写了不少与耿定向论战的书信。李贽最初只是借论战而澄清道学,但论战反而越来越集中于道德攻击的层面。在论战过程中,双方都表现了强烈的道德和道学体认的优越感,这使李贽深感到论战不能解纷,反而成了各自炫耀。落发可免去争执,在仪式上结束自己不能忘情于社会、人情等。他说“生死大事不必如此”,仍在强调,若只是体认道学,实现思想超越的话,根本不必落发。这在一个侧面反映了,李贽以当时的声誉,落发实在由于不得已的现实境况,不在于道学体认。但李贽借助于落发,把自己“孤立”起来,抛弃儒家伦理道德,做儒家的异端;抛弃血缘、亲友关系,做众人的异端。成为众人所恶,使自己孤立无缘,承担寂寞、孤独的思想体验,可以说,李贽又将自我放逐推进了一层境界。
寄旅寺院,等于身体流寓方外;自任异端,等于思想流寓方外;在这两层境界之外,李贽还采取以死自待的决绝,将超越生死的境界注入到自我放逐之中。在《豫约》中,李贽说自他遣送家眷回福建,即自视为“死人”:
李四官若来,叫他勿假哭作好看,汝等亦决不可遣人报我死,我死不在今日也。自我遣家眷回乡,独自在此落发为僧时,即是死人了也,已欲他辈皆以死人待我了也。是以我至今再不曾遣一力到家者,以谓已死无所用顾家也。故我尝自谓我能为忠臣者,以此能忘家忘身之人卜之也,非欺诞说大话也。不然,晋江虽远,不过三千余里,遣一僧持一金即到矣,余岂惜此小费哉?不过以死自待,又欲他辈以死待我,则彼此两无牵挂:出家者安意出家,在家者安意做人家。免道途之劳费,省江湖之风波,不徒可以成就彼,是亦彼之所以成就我也。
李贽的思想是超越生死的,这段话正表明了这一点,他把自己落发为僧,把自己的忘家忘身,归之于超越生死的境界。他不仅在自己活时能够以死自待,他也期待他死之后,他的僧徒不必将他的死讯报知家人,如此才能一以贯之的超越生死。在这里,弃家流寓、体道、超越生死,成为李贽思想中的重要部分。回到李贽有关流寓的论述,他把大贤、隐逸、名流三个要素统筹为流寓者一身,而这样的大贤者,同时也是超越生死者。在上引这段话里,李贽称自己能为忠臣者,即在自己能超生死,以死自待,这正是前举朱熹、苏轼苏辙兄弟等人的大贤的一部分。所以,李贽流寓寺院,以死自待,把超越生死的境界注入到流寓生涯之中,这又是李贽通过流寓体认出的成就之一。在写《豫约》这一年,李贽还作有《至日自讼谢主翁》一诗,绘写出他“不死人”的寄寓之感:
明朝七十一,今朝是七十。长而无述焉,既老复何益!虽有读书乐,患失又患得。患失是伊何?去日已蹉跎。患得是伊何?来日苦无多。聪明虽不逮,精神未有害。故秃锋芒少,指柔龙蛇在。宛然一书生,可笑亦可爱!且将未死身,暂作不死人。所幸我刘友,供馈不停手。从者五七人,素饱为日久。如此贤主人,何愁天数九![10]
这首诗写得清畅可喜,诗人与不得已而打秋风者的恭谨不同,他用以感谢主人供馈的,只是他的一种精神世界,这精神世界,超越了生死,患失患得,可笑可爱,这是一个久经流寓者的超越心态,这是自我放逐后的思想升华。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分析了《豫约》所反映的李贽思想后作出了如下评价:“李卓吾虽然不是传道而是证道,但他为了证道寻求胜己之友,甚至不惜落发出家,斩断尘缘,这种‘大有不得已焉耳’的心境,我也多少能够理解。”又说:“他对于‘道’的渴望里,包含了无法遏制的对‘真’的希求,或许他自己并未意识到,这正是推动他不断向前的、客观上肩负于他的历史使命,而恰恰是对于这一份历史使命的忠诚,使他能够如此无私地奉献出自己。”[11]李贽选择主动流寓,以求思想超越,或说渴求“道”或“真”,正是得自于对于历史使命的忠诚,正由于这忠诚,他不断前进,不断进取,流寓寺院,落发,自任异端,以死人自待,亦希望朋友、家人以死人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