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语 差异即对话
通过以上走马观花似的巡礼,我们权且提出以下几个有待继续考量的评论:第一,差异或许有本体论的根据,但只要有人尝试指出两个事物之间的差异,这时差异就已经进入差异性话语了。正如同一是先已假定了差异一样,差异也是先已假定了同一。第二,一切差异性话语,无论其如何标榜其“奇异性”(singularity)、不可通约性,但都是先已进入对话,都是为了更有效地对话,而非将自己封闭起来,同时也拒绝外部世界和他者世界。第三,全球化宣布了差异性话语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重重困难,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从差异转入对话。但是,第四,对话并不是要放弃差异,而是将差异置于对话主义的“星丛”,在其中差异既是话语性的,也是本体性的。一句话概括本文的观点,差异即对话!
我们之所以选择对话主义,乃是因为单独从同一或者差异出发,都无法解决全球化时代的现实和理论难题。
[1] 参见金惠敏《全球化就是对话——从当代哲学家伽达默尔谈开去》,《紫光阁》2005年第12期;《走向全球对话主义——超越“文化帝国主义”及其批判者》,《文学评论》2011年第1期。
[2] 参见Douglas L.Donkel,“Introduction”,in Douglas L.Donkel(ed.),The Theory of Difference:Readings in Contemporary Continental Thought,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2001,p.1。
[3] [美]萨克森豪斯:《惧怕差异:古希腊思想中政治科学的诞生》,曹聪译,华夏出版社2010年版,第24页。
[4] Mark Currie,Difference,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2004,p.1.
[5] Martin Heidegger,Kant und das Problem der Metaphysik,Gesamtausgabe,Band 3,Frankfurt am Main:Vittorio Klostermann,1991,S.234.
[6] Martin Heidegger,Kant und das Problem der Metaphysik,Gesamtausgabe,Band 3,S.235.黑体为引者所加。
[7] Martin Heidegger,Kant und das Problem der Metaphysik,Gesamtausgabe,Band 3,S.235.
[8] 一般认为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差异”仅仅指发生于存在和存在物之间的差异,如海德格尔《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英译者(Richard Taft)指出的:“存在与存在物之间的这一差异通常被叫作本体论差异,是贯穿海德格尔著作的一个突出特征。参见,例如,《存在与时间》导论。”(Martin Heidegger,Kant and the Problem of Metaphysics,trans.Richard Taft,Bloomington & Indianapolis: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7,5th edition,enlarged,p.232,Part Four,note 16)但根据我们的观察,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差异”还应包括存在物与存在物之间的差异,即本文所称的“差异即关系”,这种关系为本体论的“差异即发生”所规定,因而也必然归类于“本体论差异”。
[9] 佳亚特里·斯皮瓦克:《后殖民理性批判:正在消失的当下的历史》,严蓓雯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209页。
[10] [印度]佳亚特里·斯皮瓦克:《后殖民理性批判:正在消失的当下的历史》,严蓓雯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209页。
[11] [美]塞拉·本哈比:《导论:民主的时代与差异的问题》,载其所编《民主与差异:挑战政治的边界》,黄相怀、严海兵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2页。
[12]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理论与实践》,郭官义、李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73—174页。
[13] [美]塞拉·本哈比:《导论:民主的时代与差异的问题》,载其所编《民主与差异:挑战政治的边界》,第4页。
[14] 杰姆逊所理解的“奇异性”与本哈比所提到的“变易(alterity)、他者性、异质性、不协调和抗拒”等同义。他从中世纪哲学的唯名论而进入该词的含义:“与普遍原理相关的不是具体性而是奇异性问题,这在中世纪的唯名论讨论里就成为核心内容,这些讨论强调,普遍性的东西是种抽象的语词,在个体存在的世界里找不到现实对应物。现实是个奇异性世界,在其中的个体拒绝被普遍化(更不用说被整体化了);也就是说,奇异性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奇异的,它不含任何普遍性内容,而仅仅作为一个语义,描述一切与抽象和普遍框架相对抗的个体事物。”(弗雷德里克·杰姆逊:《奇异性美学》,蒋晖译,《文艺理论与批评》2013年第1期)简言之,“奇异性”是指个别事物的绝对个别性,而非与普遍性相关并可能被普遍性所规整的“具体性”。
[15] 弗雷德里克·杰姆逊:《奇异性美学》,《文艺理论与批评》2013年第1期。
[16] [美]弗雷德里克·杰姆逊:《奇异性美学》,《文艺理论与批评》2013年第1期。
[17] [美]弗雷德里克·杰姆逊:《奇异性美学》,《文艺理论与批评》2013年第1期。
[18]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致中国读者——〈理论与实践〉中文版前言》,《理论与实践》,第4页。
[19] 参见[德]哈贝马斯《三种规范性民主模型》,载塞拉·本哈比编《民主与差异:挑战政治的边界》,第24—26页。
[20] “理性”“语言”“共识”以及“理解”等在哈贝马斯的对话理论中基本上就是同义语,如在下面一段话中所透露的:“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指出,理解的概念存在于语言的概念中。我们只能在一种自我解释的意义上说语言的交往‘服务于’理解,正如我们所说的,任何理解都表现在一种理性的共识中,否则这种理解就不是‘真正的’理解。”又如说:“这种共识可以被认为是理性的。”(尤尔根·哈贝马斯:《理论与实践》,“新版导论”,第14、15页)
[21] 塞拉·本哈比:《导论:民主的时代与差异的问题》,载其所编《民主与差异:挑战政治的边界》,第2页。
[22] [美]塞拉·本哈比:《导论:民主的时代与差异的问题》,载其所编《民主与差异:挑战政治的边界》,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