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史有感
这篇文章的第一段,首先从正、反两个方面,扼要概述《魏征列传》中所叙述的太宗与魏征的君臣关系,并由此生发阅读史传的感想。
从正面落笔,文章写道:“余观太宗常屈己以从群臣之议,而魏郑公之徒,喜遭其时,感知己之遇,事之大小,无不谏诤,虽其忠诚所自至,亦得君以然也。”魏征以直言敢谏而闻名,据《贞观政要》记载统计,魏征向李世民面陈谏议有五十次,一生的谏诤多达“数十余万言”。《新唐书·魏征列传》不厌其详地记载诸多魏征进谏与李世民纳谏的故事,并称道:“征状貌不逾中人,有志胆,每犯颜进谏,虽逢帝甚怒,神色不徙,而天子亦为霁威。议者谓贲、育不能过。”有一次设宴丹霄楼,李世民“酒后吐真言”,对妻舅兼宰相长孙无忌(594—659)抱怨道:“我对魏征,能做到弃怨用才,无羞古人。但是每次魏征进谏而我不接纳时,我跟他说话,他偏不立即答应,这是为什么呢?”魏征听到后,回答说:“臣因为事情有不对的地方,所以进谏。如果您不接纳,我还答应,恐怕您就那么做了。”李世民说:“你就暂且答应,等有机会再次申说,难道这也不行吗?”魏征回答说:“昔舜戒群臣:‘尔无面从,退有后言。’”只有当面听从进谏,才可以再加申说的。怎么可以当面答应您,事后又加以纠正呢?”李世民大笑道:“人言征举动疏慢,我但见其妩媚耳。”魏征再拜曰:“陛下导臣使言,所以敢然。若不受,臣敢数批逆鳞哉?”(《资治通鉴》,3870—3871页)也许正是读到君臣二人这种掏心掏肺、坦诚相见的对话,曾巩才深有感触地说:“则思唐之所以治,太宗之所以称贤主,而前世之君不及者,其渊源皆出于此也。”
从反面立说,《书魏郑公传》写道:“及观郑公以谏诤事付史官,而太宗怒之,薄其恩礼,失终始之义。”《新唐书·魏征列传》记载,魏征曾将自己记录的与李世民一问一答的谏诤言辞,交付负责编写起居注的史官褚遂良做参考。李世民听说此事后听信谗言,怀疑魏征借此博取清正的名声,心中很不高兴。所以魏征去世不久,他就下旨解除了衡山公主和魏征长子魏叔玉的婚约,还愤怒地下令毁掉魏征的墓碑(3881页)。曾巩批评这种做法是“失终始之义”,用的是《尚书》的语典。《尚书·太甲下》说:“与治同道,罔不兴;与乱同事,罔不亡。终始慎厥与,惟明明后。”伪孔安国传曰:“明慎其所与治乱之机,则为明王明君。”古人认为,为了保证长治久安,明君是应该慎始慎终的。读史至此,曾巩又不禁深致感慨,说:“则未尝不反复嗟惜,恨其不思,而益知郑公之贤焉。”
当然,无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记叙与议论,曾巩这篇文章想要着重说明的,并不仅仅是李世民与魏征的“君臣相得”与“君臣相失”,而是“能知其有此者,以其书存也”——正是有赖于史书的明文记载,才能使后人见其得失,有所启发。换句话说,这篇文章要表达的真正主旨,是史书必须如实地记载朝廷中君臣的谏诤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