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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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政治

人民公社化之后,一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实行分田包干责任制以前,农村的组织体系都是绝对的政社合一制,也就是在社会一体化的基础上,将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高度统一的基层政权形式。公社行使乡镇政权职权,相当于今天的镇。公社所在地设有中学、农机站、邮电所、粮库等。公社领导先是书记、副书记,后来是革委会主任、副主任,其他有武装部长、文书等,为全脱产。公社之下为大队,相当于村,领导包括书记(后来是革委会主任)、大队长、妇女主任、会计、民兵连长。这一级的干部基本为上级任命,应该是不脱产或半脱产,实际上是脱产的。大队之下为生产队,相当于今天的组,领导为生产队长,还有妇女队长、民兵排长、贫协主任。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生产队长,其他的只是名义上的。这一级的干部主要为社员选举,也有大队里任命的。

生产队长是义务性的,不脱产,但有点权。他要合理安排生产,调配人力,需要有一定的领导能力,我所在的生产队,有的人连干好多年的队长。有的时候,队长因为和社员发生矛盾,半路撂挑子不干了,这样就只好召开社员大会,选举新的队长。由于互相之间矛盾太大,有的人有本事,又不肯干这个,所以有时候连续开几个晚上的会也选不出来,就只好由大队指派。

各个生产队里的劳动力是男女老少都有,有六七十岁仍旧需要下地干活的老汉,也有不能或不肯上学的十几岁的少男少女。这也挺考验队长的智商的,因为他既要体现出公正无私,又要照顾太老和太小的人员。不过,人,都不可能无私,所以经常有给亲属或关系好的人安排轻快活儿却不少拿工分的现象,也有出工不出力、偷奸耍滑却仍拿到整劳力工分的,人民公社时期,集体劳动效率低下,其原因盖出于此。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有一个好处,就是很少开会。大队干部到公社开会,一年也就那么几次,而大队召开生产队长会一个月都没有一次,大队有什么事情、布置什么工作,基本上是通过有线广播喊几嗓子;生产队里就更不必开会了,有什么事情,集体劳动时念叨一下就解决问题了。真正需要全体成年社员开会、耗时费力的,就是选生产队长了。

虽说按规定大队干部不脱产,但其实没几个大队干部真正执行,他们基本上是坐在大队部里办公的,所以在老实守规矩的农民眼里,大队干部就是官。他们衣着干净,说话也带着教训人的味道。我十几岁时,大队书记是一位姓许的人,戴着眼镜,很文静,但讲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往往一到晚上,就在广播喇叭里说起来没完,后来犯了“生活错误”,下台了。在农村,公社领导就是大干部,一般在村里是不大能见到的。我们有个同学的父亲是公社副书记,我们看那书记都得仰望着,那同学自己也感觉很好。下面生产队里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公社书记或武装部长出面解决,那肯定就是出了不得了的事情了。公社所在地是全公社的人注目的中心,便有许多人想方设法,希望能进入那个地方,哪怕是当个学徒工、打杂送水,出到外面,那腰板都直了几分。

过去,县一级是基层的政权单位。民国的时候,县以下无官。新中国成立后,有了人民公社。公社的意义,主要在于把县级以上领导的指示贯彻到大队这一级之下,直到每一个农民。一个最典型的实例,就是“农业学大寨”。大寨是继学雷锋、学大庆之后的又一个号召全国学习的典型。1964年,毛泽东主席亲自肯定了大寨的典型意义,大寨精神被概括为“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这样几句话。

我家那里也学大寨。省里组织省市县乡四级干部去大寨学习考察,这里的乡,就是公社。公社领导去了一趟大寨,回来就开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干部会议,号召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旱田改水田,坡地修梯田,洼地修台田。这方面都是公社提出工程项目,比如修水库、修河堤、围塘造田,之后由各生产大队出动劳动力,组成一支支队伍开上工地。工地上红旗招展,人挑车推,开山挖土,大兴土木,很是一派热火朝天。这样干下来,土地有增加,亩产有提高,但农民却仍是吃不饱,收入仍是无增加。学大寨一直学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实行分田包干责任制后,才不再提起了。

图三 农业学大寨(栾春彦摄)

“农业学大寨”是伟大领袖的号召。当时凡是这样的场合,工地上都是红旗招展,旁边立着“农业学大寨”的标语牌,以彰显其政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