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开放是发展进步的必由之路。开放合作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金融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命脉,金融业对外开放是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战略中的重要一环。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标志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大格局在摸索中被慢慢打开。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金融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次伟大觉醒。从1978年的“国际大循环”到2020年的以“内循环”为主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转变,是我国领导人站在时代发展的新阶段,面对逆全球化趋势、全球经济长期停滞、老龄化问题及新冠疫情的多变复杂大背景下的智慧抉择,是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深挖需求潜力的需求侧改革的适时调整。40多年的发展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和自贸区建设规划的提出,开启了我国深化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篇章。2020年5月22日,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当前,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将是未来一段时期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也是“十四五”时期金融改革发展的着眼点。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的正式签署,更是持续提升了全球贸易自由化水平和加速推动了中国的对外开放。
金融作为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的基础,为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支撑和引导作用。易纲(2019)指出,金融开放可以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满足实体经济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贾宪军(2019)通过实证分析了金融开放对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后指出,金融开放能够通过提高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增长优势、扩大出口贸易规模、增加对国内总产出的贡献以及增强贸易竞争优势等多个方面,显著提升一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11条”,对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或业务范围都予以大幅放宽,进一步落实“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扩大开放决策部署原则。2020年12月8日,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在当前“双循环”的经济发展格局下,深化金融业高水平开放、优化金融改革开放布局,是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和新目标。
位于中国版图中心的陕西,处于承东启西的重要地理位置,是我国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的关键节点,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下也迎来了开放发展的新契机和强动力。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时强调,突出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举措,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陕西考察并指出,陕西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使陕西再次成为对外开放的前沿和中国走向世界的重要门户。陕西金融业的改革与开放发展是陕西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参与“双循环”的重要保障与有力支撑。近年来,金融业已逐步成为支撑和促进陕西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陕西金融业增加值为1702.35亿元,占当年陕西地区生产总值(25793.17亿元)的比重为6.6%,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3.59%,有力地支持了陕西实体经济发展。与此同时,陕西深化对外开放发展对陕西金融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打造陕西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指引下,建设高水平开放型金融新体制,促进陕西金融高水平开放发展已成共识且已付诸行动,从而为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