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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黄河流域甘肃段水权配置法律保障情况
甘肃省水权制度建设始于2002年,针对黄河流域甘肃段,甘肃省水利部门出台了《黄河流域甘肃段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明确了流域沿岸各市州及相关行业用水总量的指标,围绕水权制度的取水许可管理体系初步建立。随后,甘肃省积极探索水权初始分配工作,研究制定了不同层级的水权初始分配原则,明确了沿黄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水权配置协调机制。同时,省政府又出台了确保水权配置方案高效实施的监管制度,保障分配成果的有效落实。2019年,甘肃省水利厅印发实施《甘肃省水资源用途管制实施办法》及《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重功能,使水资源按用途得到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2020年,甘肃省水利厅出台《甘肃省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确保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同年,《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出台,其第4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行水权交易制度,鼓励地区间、行业间、取用水户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水权交易。”这一规定较大地推进了甘肃省水权交易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目前,甘肃省围绕黄河流域的水权配置法律制度建设主要集中于总量指标控制和初始水权分配,针对黄河流域各区域、各领域间的水权配置问题,还没有出台细化规定。二级水权交易市场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起步较晚,正处于积极探索阶段,有关水权市场监督、纠纷解决以及基层自治等相关法律政策依然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