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的社会建构
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法律虽然更加坚定,但也是可变的,需要质疑而不是盲从。合法不等于符合道德。在过去的法律中,妇女是财产,同性恋和异族通婚是非法的,禁酒令期间摄入酒精也是非法的。1830年,一名男子因为留胡子而被殴打,随后因自卫而入狱。45年后,当他去世时,胡须已成为一种时尚。
时至今日,美国一些地方的法律仍然奇葩百出,让人不禁感叹盲目守法的荒谬。例如,在亚利桑那州,驴睡在浴缸里是违法的;在科罗拉多州,在门廊摆放沙发是违法的;在马里兰州,在公园里穿无袖衬衫是违法的。我最喜欢这一条:在马萨诸塞州,无证算命是违法的。
与规则建立一种关系的最佳方法之一就是记住规则——无论是成文的还是文化理解上的——都是由和我们一样的人制定的。当现任沃顿商学院教授亚当·格兰特(Adam Grant)还是我在哈佛大学的学生时,我们就开始研究规则的社会建构,并试图更好地理解为什么这种社会性常常被忽视[6]。我们设计了一些实验,让参与者更加意识到规则是由人创造的。我们预测,如果我们这样做了,他们就会更有可能按照自己的最佳利益行事,即使这意味着无视规则。
在我们的一项研究中,亚当和我让人们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病人,我们给他们提供不同详细程度的情景。我们对一组人说:“想象你是医院里的一名病人。你正躺在便盆上。你的病房外有一位忙碌的护士。你需要多长时间来寻求帮助?”第二个情景是这样的:“想象你是医院里的一名病人。你正躺在便盆上。你的病房外有一位忙碌的护士,她的名字叫贝蒂·约翰逊。你需要多长时间来寻求帮助?”
这两种情景的唯一区别是,第二种情景点出了护士的名字。我们发现点出护士的名字会让人们更快地寻求帮助。我们使用了许多不同的情景,在每种情况下,当我们明确人们的角色时,人们更有可能采取行动来获得他们需要的东西。当人们遇到困难时,如果他们意识到规则是由人们创造的,而不是从天而降的,他们就会更愿意尝试改变现状,使之对他们更有利。他们会把无用的规则、礼仪或规则抛在一边。在护士的案例中,当参与者意识到这只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寻求帮助时,“不要打扰医护人员”就不再被遵守了。亚当是与我合作开展这些研究的最佳人选,因为他也会开辟自己的道路,而不是无意识地遵循规则和惯例。例如,在哈佛大学的入学面试中,他表演了魔术,而不是仅仅讨论他的成就。
在任何情况下,无意识地遵守规则都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害。想想癌症,活检结果被送往实验室,但癌细胞不会为自己贴上标签,写着“我是癌细胞”。必须有人检查玻片上的细胞,并判断它们是不是癌细胞。有些细胞的病理特征非常明显。然而,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一位细胞学专家可能会认为某个细胞是癌细胞,而另一位细胞学专家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医务人员和患者都需要清楚地了解这种模糊性,但事实上几乎从未有人告知患者这种模糊性,因此患者可能会认为自己的诊断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而事实上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判断。实际上,这意味着有人可能被告知患有癌症,而病理特征几乎完全相同的另一个人可能被告知没有癌症。癌症诊断会引发一连串的反应,其中一些可能会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虽然我们无法确定,但我经常质疑有多少癌症患者的死亡是因为他们过早地认识到“癌症是一个杀手”而放弃治疗,而不是疾病的必然结果。无论如何,我们确实知道,不同医院、不同州和不同国家的诊断结果各不相同。在某些情况下,一个人可能比其他同情况的人被列入更严重的类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