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情分析
本讲内容主要通过客观题考查,可能涉及分值1-3分。
在本讲的众多权利分类中,除了原权与救济权、期待权与既得权之外的分类均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依据客体不同的分类和依据作用不同的分类,考试命题必然会有涉及,学习时,每一个细节均不能放过。
民法是权利法,故在法律关系的内容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权利。关于权利,内容繁多,其中权利的分类是考纲明确要求掌握的内容。按照不同的标准,需要掌握的权利分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