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理解自我和世界
在深入探讨自我掌控、友谊和与自然接触这三种美德之后,我们发现,每当我们沉浸在自身导向型活动之中,既没有向内审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也没有向外追求到达终点时,我们就会发现人生的意义。只要完全沉浸其中,我们就不再区分“内心”与“外界”。也就是说,沉浸于活动中的时候,我们所面对的只有自我本身——此时的自我,也就是世界。
这便是自我与世界合二为一的理想状态。虽然长期保持这种状态比较困难,但这种理想状态也并非不可实现。只要全神贯注地投身于某项活动,人便进入了这种理想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已经融入了活动,心流体验取代了刻意的自我审视。例如,当我沉浸于引体向上的训练时,担心两个月后的比赛能否获胜的那个“我”消失了,此时的我专注于克服地心引力,一丝不苟地执行训练动作,我的身体有节奏地上升下降,便是我融入活动的证明。引体向上的横杆明显是一个外部物体,走进健身房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到了它。在热身之前,我抬头看着它,心里感到一丝恐惧。但是,当我专注于一组最大力量训练时,横杆也从我的感知中消失了。这种全神贯注的时刻在人类任何活动中都可能出现,无论是体育竞技、音乐表演、手工作业,还是人际沟通,只要沉浸在活动之中,就算身处一个所谓的外部世界,人也会感到轻松自在,进入一种浑然忘我的状态。
在进行自身导向型活动时,我们会发现,自我和世界并不是两个相互分离的实体——仿佛自我是一个内在的意识区域,正与一个存在于外部的世界相对抗一样。那些我们看得见、摸得到的事物,那些被我们视为外部世界的事物,并不是毫无意义的物质排列,等着我们赋予各种主观上的价值。相反,这些事物从一开始就是自我的延伸,它们的意义取决于某些过去已发生的故事所具有的意义。这个观点听起来可能有点不同寻常,但我相信,在讨论“与自然接触”和“与时间抗衡”的时候,我们对此将会有更清楚的认识。我想借此表明,要实现真正的自我掌控,我们就必须承认,不管我们在生活中是竭尽全力还是得过且过,是忙忙碌碌还是无所事事,我们的人生都在参与构建世界——没有存在于意识之外的世界,也没有脱离世界而存在的意识。
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这个观点:自我不是一个独立的意识区域,它会在进行活动时偶尔进入心流状态,短暂地与世界“融为一体”。只要我们意识到自我,并且在言语中将“我”与“这个东西”或者“你”对立,我们就已经在通过思考与某物或某人的关系来认识自我了,而某物或某人就是一项共同活动的组成部分。“我受够了这个该死的横杆,它太滑了,我怎么都抓握不住。”这句话的真正内涵并不是主体“我”与客体“横杆”的对立。我们之所以倾向于这种主客体对立的思考方式,只是因为我们长期以来深受一种近代思想传统的影响。这种思想将人与世界割裂开来,以为存在一个独立于人的世界——物质、物品和一切“外部”的事物。在我对横杆表达挫败感的句子中,我似乎也区分了主体和客体,但是对这句话完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释:我和横杆是一种共生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我和横杆是不可分割的,我对横杆表达挫败感,实际上是这种共生关系发生了变化。在这句话中,我所说的“我”是一个积极的自我,这个自我想要恢复训练活动,横杆是训练活动的必要伙伴,但现在它变成了一个抵抗我的伙伴,而不是一个与我合作的伙伴。
由于横杆的持续不合作,我开始仔细检查横杆的材质,将它与其他制作得更好的横杆进行比较,进一步拉开我与它的距离。我们可能认为,仔细检查横杆就是在缩短距离,认识横杆的内部物质。但是,我和横杆本质上是一种积极的合作关系,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仔细检查横杆其实是在拉开我与横杆的距离,以理性认识横杆的特性。显然,我对横杆的思考是超越情绪的,在思考的时候,我与横杆的关系并没有中断。经过一番思索,我终于知晓横杆的客观特征,我恢复训练,继续与横杆“较劲”,此时我与横杆的关系不是彻底的沉浸式伙伴关系,而是进入了另一种模式——它让我感到挫败,所以我要解决问题。
然而,沉浸式伙伴关系正是有自我意识地解决问题的前提。我们通常认为沉浸是例外,有意识地思考是常态,但实际情况恰好相反。在生活中,我们基本上处于行动的状态,我们做事、使用外物、与别人一起行动,并且沉浸其中。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我们才是有意识的规划者、筹谋者,我们从正在进行的活动中后退一步,站在一定的距离之外审视世界。我们所说的自我(ego),或者说主观意识,经常会从日常生活中冒出来——喜欢与人攀比,时不时从所做之事、所用之物中抽离,担心事情会一败涂地。相较于我们在活动中进入心流状态时所浮现的已发生之事,自我或主观意识只是一种处于从属地位的衍生物。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只有在行动中(in action,希腊语为en energeia),而不是在静息中,我们才是最真实的自己。在静息中,我们被动地享受愉悦的状态,或者回味自己的某一项成就。在行动中,我们运用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从相互矛盾的各种解决方案中做出选择,解决生活给我们造成的种种难题。亚里士多德认为,判断不是简单地做出“正确”的决定——所谓正确,即能够完成目标或实现效用最大化,而是对“我是谁”表明立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宣告:“我已通盘考虑,坚持这个决定;也全盘接受这个决定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从中吸取教训。”
从这个角度来看,当代社会政策学的一些举措,比如通过调查和分析某些心理倾向来“促使”我们做出“更好”的判断,或者用算法决策来完全取代人类的判断,其实都没有抓住判断的关键,只是将判断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不是自我掌控的一种表现。现在,在理性选择理论的支持下,技术甚至比我们自己更能满足我们的喜好。但是,技术代替我们做决策将会剥夺我们的能动性,而只有通过能动性,我们才能发展个性、学习技能、建构自己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