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衡家庭理性与集体理性,实现副业高产
在副业生产上,战旗大队主要有生猪、耕牛、蜜蜂、油碾、磨坊等生产资源,具有多样化经营的特征,并善于利用空间资源,如养蜂,但战旗大队的主要副业仍然是养猪。俗话说“人养猪,猪养地,地养人”,在当时缺乏化学肥料与以农业收入为主的背景下,养猪和农业生产发展联系紧密。猪粪作为肥料可以大大提高粮食的产量,而粮食产量的提高又进一步增加了饲料的来源,从而促进了养猪业的发展。
副业生产在当时几乎是一项政治任务,尤其是养猪,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竞争。毛主席在1959年《关于发展养猪业的一封信》中说,养猪业必须有大发展。该指示信此后一直被作为全国基层组织奉行的方针,并发挥了纲领性作用。先锋公社在对全公社的人均养猪数量进行排名时,提出“比一比,看一看,看谁走在最前面;先锋大队红旗飘,生猪生产举得高;火花二大队他们不服气,鼓雄心,添干劲,争取夺红旗;火花三大队大学大寨人,生猪生产发展快,一跃全社夺三名”[95]。
当然,纯粹的政治动员并不能提高干部和社员养猪的动力。以“大跃进”时期先锋公社的先锋大队为例,在人民公社成立前,先锋大队(管理区)有毛猪合计1844头,而1958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后,生猪两个月迅速死亡181头,造成生猪数量和质量同步降低。究其原因,是人民公社成立后“宣布了社员私养猪和小社公养猪一律过称折价归全公社所有的政策,以生产队为单位集中喂养和管理”,“这就使得原高级社干部、社员同人民公社在发展生猪的问题上存在一些矛盾,养猪的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96]以往农民利用饭前饭后空闲时间,用剩饭和米糠等饲养肥猪的家庭喂养方式,被公社集中喂养的方式取代后,在饲料、劳动力等方面,成本迅速增加,导致原小社的干部不积极领导发展,社员群众不积极关心饲养,养猪业全面受挫。
政治话语必须与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适当平衡家庭理性和集体理性,才能促进社员和生产小队干部的积极性。1959年3月,四川省委重庆六级干部会议召开,省委迅速调整人民公社管理问题,规定将生猪所有权下放到生产大队(管理区)。先锋大队有500多户,鉴于户数太多,又将生猪所有权下放归生产队所有,以食堂为单位进行饲养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实行“五定”“五结合”、评比竞赛奖励及专人领导管理喂养等措施。不到4个月时间,先锋大队就将养猪的权利从公社下放到了各生产小队。即使如此,由于口粮与饲料的竞争、小队私养仍然不经济等原因,先锋大队1959—1962年的养猪数量持续下降,直到“公私并举,私养为主”政策实施后,养猪业才于1963年有所恢复,如表2-5所示。
表2-5 先锋大队历年养猪头数
单位:头
基层社会是如何在政治话语与经济利益的综合考量下,发展养猪这一项重要的副业的?1965年,先锋公社有关“公有私养”猪的一份调查,对集体和社员的收益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计算和比较。该调查以公社内几个生产队为对象:第1类,集体每头猪亏损5.75元(出售金额-小猪成本-药费-社员劳动报酬-饲料投入);第2类,集体每头猪亏损15.5元;第3类,集体每头猪盈利2.75元。具体收支情况如表2-6所示。
表2-6 1965年先锋公社“公有私养”猪的集体收支情况
单位: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集体亏损越大的生产队,社员的报酬越高。除数字上的盈亏外,该调查表并未将每头猪的粪水投资计入,而每头猪的粪水投资根据所得工分估价,约为25元,算作社员对集体的投资。对于社员来说,假如集体不投入任何饲料,每头猪的干、精饲料、米糠等投资约为35元。上表中,火花二队的饲料成本有集体补贴,补贴额度是5元,则该队社员对每头猪的饲养成本投入为30元,社员劳动报酬为47.25-30=17.25元。加上粪水投资25元,则社员喂养一头猪的实际收入,即总劳动报酬,为17.25+25=42.25元,相当于42.25天的农业劳动所得。
该调查最终的结论是,火花二队符合集体和社员互利的原则,也不是损公利私,而是既有利于集体发展生猪饲养,又有利于社员利用潲水饲养公有猪,并且可以增加社员的收入。可以看出,国家对于肥猪的收购价格较低。假如不考虑猪粪对农业增产的重要作用,即使是火花二队降低社员报酬,集体养猪实际也没有什么利润。对于社员来说,利用闲余劳动力及低价的潲水养猪才使收入增加。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能考虑到集体农副业综合收益的领导者,其理性的选择是大力鼓励公有私养或私有私养的养猪行为;而不能顾全大局的领导者,则无法提高社员养猪的积极性。对于社员家庭来说,家庭理性的选择是利用空余时间和潲水来养猪,以获得工分及粪水投资等更多的收入,维持全家的生活。根据先锋公社1964年关于发展集体副业的一份简报可知,对发展养猪业持积极态度的生产队占47.4%,这类生产队的领导“头脑清晰、方向明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决”,而其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先锋大队的各生产队。[97]
正因如此,贫农出身的唐思学带领的先锋大队,当时既能认同上级的政治动员,也能兼顾经济收益,迅速将饲养权下放到生产小队,通过集体承包、分户饲养或分户承包、分户饲养的办法,才使得先锋大队即使是在养猪业收益大幅度下滑的情况下,仍能做到下降幅度最小,从而成为全公社甚至全县、全地区养猪业情况最好的大队,成为郫县的一面红旗。与此同时,养猪业的积肥,也使得先锋大队的农业产量受“大跃进”运动的冲击相对较小。[98]到1966年,先锋大队的养猪数量及人均养猪头数都为全公社第一,人均1.06头。值得一提的是,先锋大队的养猪业能否保持这样的发展态势或进一步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集体是否能继续发挥理性,以及集体理性与家庭理性是否平衡。
此时,战旗大队才刚刚成立不到一年。1966年2月底,战旗大队养猪合计806头,人均0.83头,为全公社倒数第4名,没有养猪的有13户,其中母猪40头(公有5头,私有35头)。然而,1972年年底,战旗大队养猪合计1614头,人均1.27头,母猪合计114头(其中,公有77头,私有37头),成为全公社人均养猪头数最多的大队,如表2-7所示。
表2-7 战旗大队1966—1967年、1971—1973年养猪概况
单位:头
在1971年,战旗大队的养猪数量和人均养猪头数已经大大超过了1967年,成为先锋公社乃至郫县的标杆。更重要的是,1966年后,养猪业面临的问题与前一阶段围绕制度变革出现的问题并不一样。根据黄宗智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研究,“大跃进”后,集体便只经营种猪,公社养公(种)猪,大队养母猪,社员散养净猪。而且由于国家对猪肉价格定得太低,农民根本无利可图,也不愿意为国家养猪。[99]四川地区的养猪业虽然基本遵循净猪私养的原则,但不同的大队在养猪业的成绩上仍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因此,我们要问的是,仅仅4年时间,战旗大队是通过什么手段动员群众积极养猪的呢?又是如何处理集体与社员之间的利益矛盾呢?先锋大队净猪的增长率相对战旗大队有所下降,如表2-8所示,原因可能是什么呢?
表2-8 先锋大队和战旗大队1971年年底生猪统计对比情况
资料显示,战旗大队成立之初的几年,其生猪生产和其他兄弟队一样,经历了几起几落,生猪发展一直稳而不升。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饲料的问题日益突出。战旗大队的党支部成员开始调查为什么大家不愿意养猪。调查中,一些干部、社员反映:“猪我们都愿意喂,但是饲料不好弄。”大队党支部进一步深入走访群众,发现这些说饲料不够的干部、社员都在赶场卖猪草,原来市场上的猪草价格高,只要卖上几百斤苕糠、残谷糠,收入就相当于养了一头肥猪,又省力又省时。
“喂猪不如卖猪草”,这是个人或家庭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对于家庭理性来说,获取最大化的短期收益是最大动力;而对于集体理性来说,多卖猪、多积肥、促进农业生产,是政治和经济综合考量下的集体经济的发展动力。社员认为堆肥是集体的责任,与个人无关。因此,如果说前一阶段的养猪业是公养与私养的制度斗争,那么战旗大队面临的则是私养为主后,集体与市场的斗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战旗大队首先从干部的认识入手。党支部开办了干部培训班,学习党的基本路线。通过学习,有些干部主动承认错误,并在贫下中农社员会上做了检讨,同时退出卖高价的部分现金。通过这种方法,此后3年都没有出现私自卖猪草的情况。同时,全大队干部、社员都按计划养生猪,不卖架子猪和小猪,而且私人养的母猪产仔也自觉交给队里安排后才上市出售剩余猪仔,这样既保证了全大队养猪业稳定发展,农业用肥也有了保障,加速了生猪的数量增长。
除解决干部和社员的认识问题外,同样关键的是从制度上提高社员的养猪积极性。战旗大队从提高投肥粮分配、掌握猪仔来源、扶持贫下中农养猪、合理安排饲料种植等方法来提高养猪数量,提高土地肥力。
第一,提高投肥粮分配。投肥粮分配是社员粮食分配的一部分,虽然该时期以私养为主,但大队要求社员将养猪产生的猪粪作为对集体的投资,按照每只猪产生的猪粪挑数,以及每挑猪粪的价格来核算每家通过养猪向集体投资的金额,再按照该金额与粮食做一个换算。从表2-9中可以看出,战旗大队在1966年每一元投肥可获得粮食1.24斤,1972年高达2.07斤,1973年又回落到了1.32斤。与之相比,1972年,郫县全县的投肥粮占口粮总数的6%,每一元投肥分粮1.19斤,比战旗大队低。[100]通过调整每一元投肥可换得粮食的数量来调整大队内部劳动力分配,战旗大队在1972年投肥粮分配的数量甚至超过了工分粮,提高了社员养猪的积极性。
表2-9 战旗大队社员粮食分配情况
第二,掌握猪仔的来源,将市场风险内部化,有效地熨平市场波动。战旗大队干部认为,以前养猪数量不稳定的原因,其中一条就是受市场价格的影响,所以集体必须掌握养猪权,才能保证猪源。因此,只有认真贯彻“公私并举”的养猪方针,才能更快地促进养猪数量提高。战旗大队党支部充分吸取历史经验,并用事实证明,集体掌握养猪权可以使猪只不受市场价格的影响,1971年市场猪仔高达一元多一斤时,队上的猪仔仍只卖八角一斤,保证了贫下中农有猪可养;1973年市场猪仔烂价时,猪仔只卖三角一斤,队上只卖二角一斤,也保证了社员喂猪之需。我们从表2-7中也可以看到,1966年战旗大队的公有母猪只有5头,而1972年达到了77头,保证了猪仔供应几乎不受价格波动的影响。在少数干部、社员反映喂母猪划不来、要砍掉公有母猪时,战旗党支部要求坚定不移地喂下去,同时对一些喂公有母猪的社员,每月另加45分的底分,以保证其收入,提高喂母猪的社员的积极性,最终使公有母猪的数量保持稳定。
第三,扶持贫下中农及困难户等社员养猪,扩大养猪面。从“四清”运动开始,“依靠贫下中农、扶持贫下中农”成了党在农村的路线,贫下中农逐渐成为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的有生力量。扶持贫下中农养猪,是发展养猪业的关键。贫下中农由于缺乏资金买猪、修猪圈,养猪少或无法养猪。战旗大队共赊、贷给237户社员合计445头猪,这些困难户在集体的扶持下都喂了肥猪,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例如,贫农社员蒙秀荣一家4口人,丈夫去世后,她带着3个小孩,每年都要倒补队上百多元钱,生活十分困难。1971年生产队给了她一个木圈,又帮她修了两个土猪圈,她喂了2头公有母猪,队上又赊4头小猪给她喂。一年多时间,这个补队户变成了进钱户,一年就分得现金230元,大大改善了生活,还新修了住房。战旗大队稳定母猪数量及掌握猪仔来源的措施,还具有防止村社内部的贫富分化这一功能,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第四,合理安排饲料,也是战旗大队生猪养殖的经验之一。饲料价格高,是高级社时期先锋高级社养猪业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战旗大队在几年的探索中摸索出了一套不与粮食争地的获取饲料的方法:种植饲料高产作物,绿肥作物尽量多种,如胡豆秧和江西苕,双季稻前改种玉米;大搞增种,早中稻收割后种秋红苕或胡豆秧,待收割胡豆秧后再点小春;大搞见缝插针及间套种,绿肥田中全部播种萝卜和胡豆秧,然后是玉米和巴山豆同时下种,在玉米挖大厢时割巴山秧喂猪,再插上红苕,田坎收割黄豆后全部种上胡豆秧,沟边、河边、荒地大搞见缝插针;合理利用农副产物,增加饲料来源,全大队3台饲料粉碎机,专门为社员加工玉米秆、玉米芯、玉米壳、豌豆杆、菜壳等农副作物。利用上述办法,集体每年给每头猪提供饲料1800多斤、农副作物加工干料60多斤,使每头猪全年所需饲料可以解决70%以上。加上社员的自留地和农闲采割部分,基本上解决了生猪饲料来源问题。[101]据一些大队干部回忆说,当时集体给各养猪户的猪饲料的价格远远低于投肥工的价格,使得养猪对于农户来说也较为划算。
除此之外,战旗大队的生猪养殖之所以发展得好,与干部都能亲自带头给社员做榜样是分不开的。大队党支部41人喂了54头猪,平均每人达1.3头。
战旗大队最终发展到平均每人1.2头猪,每年可以提供猪粪13万挑。春夏季节战旗大队还发动群众从外地割回20多万斤青草,并大积绿肥,积灰渣,铲草皮,拾野粪,增加肥料,降低成本。仅1971年便节约现金开支4000多元。其投肥工分如图2-1所示。
图2-1 战旗大队1966—1967年、1972—1973年全年投肥工分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1973年投肥工分约是1966年的2.59倍。由于化肥工业品价格很高,因此多投入自然肥是成本最低的做法。例如,1972年,先锋大队有的干部大量购买氨水下田,因施用不合理,不仅加大了现金开支,连生产也受到了影响。大队干部因为这个问题办学习班,进行了相关教育,大家接受教训,表示要学习战旗大队的经验,自力更生,以降低成本。[102]
当然,自然肥的成本低和国家的宏观背景有关。那个时期是国家工业化初期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农村集体化作为农产品统购统销和财政统收统支等国家积累制度的组织载体,与服务于政府集中进行工业化建设的一整套制度的其他重要方面互相依存。[103]化肥作为工业品下乡价格较高,而农产品的价格较低,由此自然肥的价格远低于工业肥料。
1972年,四川省郫县水利局办公室就以《先锋公社战旗大队是怎样解决猪饲料的》等材料,对战旗大队的养猪业进行宣传。1971—1973年,战旗大队在3年内出槽交售给国家的肥猪达3771头,平均每户每年交肥猪3头以上,战旗大队也因此在副业生产上获得了优势。
由上文可知,养猪业事实上获取的是生产队种养结合的综合收益。若仅仅从每户社员的收入来看,当仔猪或猪草价格升高时,社员养猪就会不划算,还不如单独卖猪仔和猪草。但从整体来看,养猪在当时不仅能适当增加社员的现金收入,更重要的是,猪粪的积肥是提高土地肥力及农业产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卖肥猪的数量也是提高集体经济积累和获得政治名誉的重要途径。
因此,养猪业透露出的核心问题是,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是追求短期现实利益还是以追求长远利益的眼光来追求工业化完整积累。在集体化时期,该问题具有普遍性,也是社会主义教育、“农业学大寨”等运动兴起的原因之一。而集体理性与家庭理性之间的斗争与平衡,决定了运动是否能取得效果。
战旗大队成立时,养猪业已基本确立了“公私并举,私养为主”的发展方针,而且猪草、猪仔等已部分恢复市场交易,集体与市场之间的矛盾逐渐显化。首先,战旗大队通过思想教育解决了干部和社员的认识问题,制止了社员卖猪草和猪仔的行为;其次,提高投肥粮的分配比例,从分配机制上提高社员的积极性;最后,集体掌握了养猪权,对猪仔和肥猪以内部定价的方式平抑了市场价格的波动,维持了生产的稳定,从而推进了集体养猪业的持续发展。除此之外,集体赊销大量猪仔给贫下中农或困难户,通过集体预付成本为贫困户垫付了生产性资本,打断了贫富分化这一社会结构的形成。集体理性发挥主要作用,得以克服小农机会主义,是战旗大队养猪业成为西部一面红旗的关键,而先锋大队在该阶段的集体理性未能发挥关键作用。
综上所述,在普遍缺乏资本的年代,战旗大队在1965—1973年,通过民兵制度动员内部大量劳动力,包括女性劳动力,参与农副业生产,使农业总产量和总收入迅速增加。在高积累、少分配,尽可能降低生产成本的情况下,完成了大队的资本原始积累,举起了西部的战旗。
战旗大队完成内部资本原始积累的同时,在分配上也通过对超支户(倒补户)和困难户的照顾保障了全大队农民的基本生活。从表2-10中可以看出,战旗大队的超支户所占比例基本在20%以下,1972年由于发生灾害达到了18.3%,这个比例相比全国应该是比较低的。以湖北省为例,在20世纪70年代,其超支户一般占总户数的30%左右。[104]战旗大队超支户的户均人口明显低于分钱户,这说明,超支户的家庭结构处于劳动力较少或者存在老弱病残的情况,一旦遭遇任何意外情况,家庭便会立即入不敷出。人民公社时期允许借支(即超支)的分配制度,发挥了保障社员基本生活的作用。而同时,大队内部对一部分困难户的照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超支户还款困难的问题。尤其是面对天灾的时候,如1972年战旗大队因灾害而导致粮食产量大幅下降,大队对困难户的粮食照顾便有所增加。
表2-10 战旗大队1966—1967年、1972—1973年分配结果
战旗大队在该时期通过照顾五保户、贫困户,以及分配超支等制度,对生活水平较差的社员进行显性补助和隐性补助。这种村社内部的调节,达到了扶助贫困的目的,起到了农村的社会保障作用,也为战旗大队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集体化时期,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显著特点就是,确立了服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化积累资金需要的,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集体保障为主体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在这一制度框架内,不仅有以救济灾民和贫困对象为重点的社会救灾和救济制度,有以照顾和优待军属及退伍军人为内容的优抚制度,还增添了五保供养制度和合作医疗制度等新的内容。其实现的手段和渠道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生产贷款、分配透支和粮食返销,也有集体的公益金补助和国家必要的救济,这是显性化的层面。同时,在当时农村经济还十分窘迫的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近乎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事实上也发挥了一种潜在的社会保障功能,这是隐性化的层面。[105]可以说,国家、集体与社员之间构筑的多层社会保障体系,既保障了农民的基本生活,又为工业化初期的资本原始积累构建了制度基础。
除完成内部的资本原始积累和内部保障基本生存的分配外,战旗大队还经常超额完成国家的征购粮任务,通过工农业的价格“剪刀差”,对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如表2-11所示。
表2-11 1966—1967年、1972—1973年战旗大队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
上表数据是根据严瑞珍教授对于工农业“剪刀差”的计算方式推算而来的。仅4年时间,战旗大队对工业化的贡献就已达到3.5万余元。根据该数据估计,1965—1978年,战旗大队对国家工业化的贡献至少达10万余元。
至1974年,战旗大队的生猪养殖、农业生产已经达到了当时技术条件下的较高水平,劳动力要素和积肥要素的投入产出比降低,增长潜力已非常有限。劳动力和积肥持续投入的收益缺乏上升空间,同时革命性话语等政治动员手段的作用也开始减弱。战旗大队开始思考通过既有的集体高积累,从农业村向农、工、副综合发展的方向转变。同时,战旗大队更倾向于争取外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