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与一般知识体系
为何案例分析的目标是产出知识,而不是“故事本身”?因为社会科学的案例研究角色,不同于文学和历史记述。
不同于文学,意味着案例研究的任务,不在于展示曲折情节、人物个性、情感命运及奋斗结局。讲故事追求的是高潮迭起,动人心弦,而案例分析作为一项研究活动,研究者的目的不是打动人心,或者追求可读性强的作品。案例分析完全可以是激动人心的,但它或许只可能发生在一种人身上——他们对知识经由案例得到推进感到振奋。社会科学的案例分析不同于历史记述,是因为它的关注焦点不仅仅在时间、地点、人物作为和事件真相,还在透过对经验现象的整理和分析,认识事实中具有相对稳定及一般意义的东西,比如(某类)行为特征,(某种)因果关联,或(某项)规范原则。说它们是某类、某种或某项,意指任何一项知识都不是孤立的,它需要在一般知识体系中安放定位。它们可能是新的,原先没有证据或者没有认识到的,然而一旦发现,就必然成为整体知识的部分,进入系统知识大厦,和已有的知识共享一些标准。如果它不具备知识的特征,就无法进入一般知识体系。
一般知识体系是人类认识自身的阶段性成果,一方面,它是共有的,公开的,开放的,变动的,不是专属于任何一个地区、时段、国家或意识形态的独有产物;另一方面,它又被人类认识活动处理为命题或原理,它们相互联系,具有系统性,处于认识阶梯中抽象性较高的位置,具有相对广泛的解释力,这是我们称其为“一般”知识的含义。虽然社会科学很少能阐明所有时空都成立的普适性命题,它们表述的多是特定背景下的条件性命题,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些特定背景下的条件性命题和一般的知识无关,或者根本不用加入一般知识的体系,相反,我们阐述特殊性知识的目的,是试图发现一种可以加入整体知识体系、属于其中的一种关系、特征或行为类型。作为类型,研究者所追求的,并非是具体的场所和时间,而是在这一条件下可以成立的一般性命题。
比如研究中国特有的社会组织形态,势必在一般的组织研究中增添新知识,所以它并非与一般的组织研究无关,并非可以独立于其他的组织研究之外,相反,它必须使用一般组织研究的系统知识作为参照。这些系统知识,由来自世界各地的知识所组成,是所有学者的工作和贡献,尽管它们不一定来自中国,可能看起来暂时与我们无关,但当我们成为研究者队伍的一员,当我们带着中国的知识到来时,我们就和他们一道,进入了构造系统知识的大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的研究虽然针对特定领域和时空,是相对局部的经验,但如果问题关切具有一般性,分析逻辑也具有一般性,即具备学术共同体认同的、经由学术共同体(包括我们)多年积累的知识标准,就能将我们的地方性知识汇入一般系统知识,成为积累性成果。
所以,案例研究并非仅仅关心知识的独特性,它还关心一般性知识的积累,以及特定知识与一般知识的关系。定性(案例)研究的基本思想来自于这样一个理念:存在一种有特点的社会事件或现象,可以用对照或比较的方法进行研究。比如针对“革命”这种一般的社会现象,可以对照法国、俄罗斯和中国发生的特定革命进行研究。还比如针对中国的“关系”现象,可以在前人有关社会关系结构的系统知识中,找出可对照的命题——不同种类的关系结构,再对照这些命题开展自身的研究,才能发现其不同于对照命题的“特殊性”,从而丰富有关人类社会关系结构的系统知识。
一些研究者对此有疑问。他们认为,如果可以基于一般性命题对照独特性研究,那么我们的认识目标,就成了提供知识体系可接受的命题,而非事实本身。这种疑问假设,独特性就是案例分析的全部目的,而事实上,所谓独特性知识,是相对于其他知识的独特,否则“独特”就很难成立。正是由于这种相对的关系,高标准的案例分析者从不会忘记,需要对独特性“之所以独特”——它和一般性知识的关系,做出说明:
由于现象不同,实证研究的结果不一定适用于社会全体。例如,在A社会或者B社会成立的命题,往往在C社会不一定适用。……可以将其作为特殊性看待。此无可厚非,但若根据社会科学实证研究的法则,还必须说明为什么会产生这一特殊性,甚至必须提出解释性假设加以验证。理论假设的产生必须和它产生作用的诸种条件联系起来,例如,对这一理论命题为何在C社会无法成立做出一般性说明。若是如此,则独特性研究有助于理论的形成,而且研究结果超越了独特社会领域,具有一般性意义。具有一般性意义的社会科学产品,方能进入知识积累的大厦,从而被学者认真对待。23
高标准的案例分析,实际上包含着向“一般性知识”前进的追求。在研究者手中,案例被看成是代表现实世界的一种事实,它因为隐含着说明一般性知识的可能性,所以具有分析价值。案例在研究者的处理中,是能够说明这些知识的经验材料例举,虽然看上去它仅特指具体的社会现象,但这些“具体现象”却是有代表性或典型性意义的材料,研究者从中发现的,是符合某种条件的一般性特点:这些特点具有非个人化的、行为性的、规则性的特征,可以和其他社会事实的特点进行知识对照。透过案例,研究者要发掘的不是一个具体的行为、活动和事件,而是隐藏在背后的、具有一般意义的公共行为范型,它要说明的,是一般的影响力在特别情景下的作用及后果,并非仅是针对一些个别事件的描述。力求从具体问题走向它的上位问题,使得一些来自具体场景的问题具有系统的意义,才会体现特殊知识的价值。
这要求案例分析者具有专业性的提问意识,主动将特殊性事实和一般性知识联系起来:针对案例事实(特殊经验)和已有解释(一般性命题)的困惑提出问题,这是一项案例分析的基本能力:提问不应仅仅满足于有何特殊性,而是必须指向为何形成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与一般性的关系,它们具有何种性质和产生条件,……。在这里,让案例分析有力量的,实际上不是特殊事实本身,而是特殊事实和一般知识的关联,特别是特殊事实对于一般知识进行证明、证伪、补充、修正或者推进的价值。
比如,魏昂德的红卫兵派系案例研究24,他提出的经验问题,是红卫兵组织为什么会分派,某些年轻人为何加入某一派组织。这是发生于中国特有的历史现象。他的答案表面上也很简单,因为中国“文化大革命”运动的特点使然。但这一案例更重要的价值,在于提供了一般性知识,分析者希望通过这一问题解答的,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政治社会学理论问题:在特定的条件下,人们如何对加入政治组织做出选择,为什么人们会进入不同派系的组织,他们的加入是如何决定的,环境(比如“文化大革命”运动)的特点(比如不确定性),如何影响了他们的组织选择。这些问题虽然是由分析中国案例得出答案,但它们并不特指中国,而是在世界各地的不同社会都有发生,所以属于一般的社会政治现象:政治组织的分派,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可能产生不同的选择动因。在这一研究问题下,魏昂德对案例材料的组织工作,就不仅是记录故事史料,而是要以一个典型案例为证据,寻找那些尚未知晓的一般性知识:能够对人们的组织选择行为发生影响的特定条件。显然,这样的提问,提升了中国案例的特有价值:使其可能为一般性知识的探索提供历史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