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尚书·盘庚》初本不分篇。《汉书·艺文志》载《尚书》类典籍有“大小夏侯章句各独二十九卷”和“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976,这与《史记·儒林传》谓伏生治《尚书》“独得二十九篇”977的说法相合,故《盘庚》此时尚为一篇。《艺文志》又载“欧阳章句三十一卷”978,可知至欧阳氏时始分《盘庚》为三篇。《隶释》卷一十四所载熹平石经以欧阳氏《尚书》为底本,亦分为三,上、中两篇及中、下两篇之间各空一字,以示区别。此后,各代刊本里《盘庚》上、中、下三篇次序均同,无异说。
清代学者俞樾“尝取《盘庚》三篇反复推求”979,认为三篇所述与盘庚迁殷史事不符。兹将俞说详细征引如下:
篇首曰“盘庚迁于殷,民不适有居”,盖民习于耿之奢淫,故至殷而民不适有居,言不安于所居也。盘庚“以常旧服正法度”而告之曰“无傲从康”,又曰“不昏劳,不服田亩,越其罔有黍稷”,又曰“各长于厥居,勉出乃力,听予一人之作猷”,又曰“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齐乃位,度乃口,罚及尔身弗可悔”。所再三致告者,皆勉以本业,戒以荒淫,正与去奢行俭之指合。且曰“自今至于后日”,则为既迁后所作可知。使其时尚未迁,则但可如中篇之末所云“今予将试以汝迁”,不当曰“自今至于后日”也。又自“王若曰格汝众”至“罚及尔身弗可悔”,凡数百言无一语及迁,至中篇则屡言之曰“视民利用迁”,又曰“今予将试以汝迁,安定厥邦”,又曰,“今予将试以汝迁,永建乃家”,岂非中篇述未迁时语,故屡及之?上篇乃盘庚迁殷后正法度之言,与迁无涉乎。故以当时事实而言《盘庚》中宜为上篇。《盘庚》下宜为中篇,《盘庚》上宜为下篇。曰“盘庚作惟涉河以民迁”者,未迁时也,曰“盘庚既迁,奠厥攸居”者,始迁时也;曰“盘庚迁于殷,民不适有居”者,则又在后矣。
这个分析试图从《盘庚》所述史事的内在联系中来说明三篇次序有舛误。此说遭到杨树达先生的驳难:
上篇首云“盘庚迁于殷”者,乃计谋决迁后之辞,非已迁之辞也。自“我王来”至“厎绥四方”,皆殷民吁戚矢言之语,而前人皆误以为盘庚告民之辞者,以文有“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之云,谓新邑必指将迁之殷言也。……今据《竹书纪年》所载南庚迁奄及盘庚迂殷之年计算,知殷此三王居奄之时日,不过二十二年,殷民称之为新邑,良非无故。新邑斥奄,非斥殷,则“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之语为殷民之语,非盘庚之语明矣。中篇云:“予若吁怀兹新邑”,予若吁乃若吁予之倒文,怀兹新邑正谓殷民怀恋奄都也。必知此义而后知三篇之次序井然不紊,无可移易,俞樾谓中下二篇当为上中二篇,上篇当为下篇者,非也980。
这个说法并没有将俞说驳倒。如《盘庚》上篇首句“盘庚迁于殷”,俞说谓指盘庚迁殷以后事,杨说谓指盘庚计谋中事,从文义分析而言显然以俞说为长。又如“新邑”之称于中篇凡两见,作“予若吁怀兹新邑”和“无俾易种于兹新邑”。“新邑”当指新迁之邑,不大可能指旧居之邑。杨说以“新邑”指奄,很难使人信服。尽管俞说曾被驳难,但由于驳难不力,所以俞说仍有很大影响,杨筠如《尚书核诂》在《盘庚》篇序里曾称引俞说,并谓“俞说近似”981。顾颉刚、刘起釪两先生认为俞说“与三篇内容相符合”,并且在《“盘庚”三篇校释译论》里“采取了他的说法,把各篇次序按讲话时间的先后纠正过来:以原中篇为第一篇,原下篇为第二篇,原上篇为第三篇”。982
然而,俞说并非无懈可击。
首先,对于《盘庚》篇的时代、作者和性质的判断,俞说是有问题的。他说:“《盘庚》之作当从《史记·殷本纪》说,纪云:‘帝盘庚崩,弟小辛立,是为帝小辛。帝小辛立,殷复衰。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是《盘庚》之作在小辛时,作盘庚所以讽小辛也,伤今思古,犹《小雅·楚茨》诸篇之义也。”983按照殷人通例,对于祖若父、兄辈先王只称祖某、父某、兄某,如武丁在二期卜辞中称父丁、三四期卜辞称祖丁,直到五期卜辞才称武丁。又如盘庚,在一二期卜辞中绝大多数称父庚、祖庚,般庚之称只在周祭卜辞中流行。虽然小辛之时的卜辞尚未发现,但依通例,当时称盘庚应为兄庚984。《盘庚》篇只以盘庚为称,必非作于小辛之时。又如殷代不用“天”字,《盘庚》却用了五个,虚词“而”、“则”等均为周代所始用,《盘庚》篇却多用。凡此皆说明此篇不当作于小辛之时。其实《史记·殷本纪》关于《盘庚》之作除了俞氏所称引的一种说法之外,还有“告谕诸侯大臣”之说。《史记·殷本纪》两说并存而未加抉择。历代注疏家多以为《盘庚》篇为盘庚诰诫臣下之语,周代才加工润色而写定。王国维说“商书之著竹帛当在宋之初叶”985,当近于实际。《盘庚》应为周代人依据商代诰谕之辞所撰的述古之作。
其次,俞氏按照他自己的理解为《盘庚》三篇重新排定次序,说是“《盘庚》中宜为上篇,《盘庚》下宜为中篇,《盘庚》上宜为下篇”。这在文献版本流传上是毫无根据的。《盘庚》原为一篇,至汉始分为三,然三篇次序从不紊乱。古代文献中因错简而前后次序混乱者,间有所见,然均以十几字乃至几十字为限,成篇文章误倒者尚未有闻。若一定说《盘庚》上、中、下三篇次序皆错,一定得有文献版本学的证据,而俞氏却没有提出这方面的任何一点根据,其根据仅仅是“以当时事实而言”,这样,人们不禁要问,俞氏所谓的“当时事实”是否合于历史实际呢?
最后,关于盘庚迁殷的路线俞氏信《帝王世纪》之说。《后汉书·文苑传》载杜笃《论都赋》:“般庚去奢,行俭于亳。”注引《帝王世纪》:“般庚以耿在河北,迫近山川,自祖辛以来,奢淫不绝,般庚乃南度河,徙都于亳。”986此说盖以《史记·殷本纪》“祖乙迁于邢”987为本,认为自祖乙至阳甲六王一直居于耿。《索隐》:“邢音耿,近代亦本作耿,今河东皮氏县有耿乡。”988《正义》引《括地志》云:“绛州龙门乡东南十二里耿城,故耿国也。”989此耿的地望在今河南省温县东,位于大河北岸,故有“般庚南渡河”之说。《帝王世纪》谓“徙都于亳”,与《尚书·盘庚》的“盘庚迁于殷”显然不合。俞氏不仅没有对这个矛盾加以辨析,而且忽略了《竹书纪年》“盘庚自奄迁于殷”的记载,俞氏一方面谓盘庚徙都于亳,另一方面又以盘庚迁殷为事实依据而重排《盘庚》三篇次序,不析其间的矛盾纠结,所以其立论的根据是有问题的。
总之,以上几个方面的讨论可以说明俞樾重新排定《盘庚》三篇次序的论断是缺乏根据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少人还是相信俞说而认为历代相传的《盘庚》三篇次序是排错了呢?对俞说的肯定,一般都先有这样两点认识:(一)认为盘庚是自奄迁于殷的(尽管俞氏不承认这一点);(二)认为盘庚迁殷后,“更不徙都”。显然这两点认识都源于俞氏所忽略的《竹书纪年》。俞氏的对《盘庚》三篇次序的重新排定和这两点认识是合拍的。《盘庚》中篇谓“盘庚作,惟涉河以民迁”,是谋划迁徙之事,所以当在迁殷之前,下篇谓“盘庚既迁,奠厥攸居”,指刚迁完毕;上篇谓“迁于殷,民不适有居”,当指民众在殷住了若干时间以后的事。对盘庚迁殷作如是解,那么自然就要肯定俞说的正确了。《帝王世纪》和《竹书纪年》的说法是矛盾的,俞氏虽然以前者为立论依据,论断粗疏,却恰恰符合了后者所载盘庚迁殷史事。不少人正是从肯定《竹书纪年》这一点出发来相信俞说的,而对俞说的粗疏、舛误则都置于不论不辨之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