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在商代的社会政治生活中诸部族发挥着重要作用。《史记·殷本纪》说:“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748殷只是以子姓为核心的部落联盟中的一个部族,其他如宋氏当即卜辞中的“宋伯”749,卜辞中有地名“来”750当即来氏居地。据《殷本纪》所载,商王朝兴衰与“诸侯”很有关系。汤时,“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之位”;太甲时“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雍己时“殷道衰,诸侯或不至”;太戊时“殷复兴,诸侯归之”;中丁以后,“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盘庚时“殷道复兴,诸侯来朝”。甲骨文“侯”字与“族”字相近,殷的所谓诸侯实际上即诸部族。殷代前期这些部族势力强大,卜辞多有记载。到了后期其数目增多了,但每一族的势力则大大削弱,成了受殷王朝控制的宗族组织。武王灭商后分封给鲁国卫国的“殷民六族”751,“殷民六族”就不是殷代前期像宋氏、来氏那样强大的部族,而是人数不多的宗族了。
殷代前期王权的弱小与诸部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强大影响有关系。
卜辞里“古王事”的记载颇多,均为武丁卜辞。“古王事”即处理殷王朝的军政大事。某人“古王事”是指某人代行王事,并非处理殷王委派之事。“古王事”者主要是臭、雀、禽、臿化、旨、般、犬侯等752部族首领和贵族,这些人在征伐、祭祀等大事中的权势是炙手可热的。此外还有、、行、、豕、壴等753贞人。卜辞里有王族、多子族或众人跟随某人“古王事”的记载,如武丁卜辞:
乙卯卜贞,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古王事,五月。754
乙酉卜争贞,収众人乎从掔古王事,五月。755
“古王事”都是由贞人卜问的卜辞,尚未见到由王来贞问的辞例,这说明选派某人“古王事”乃是贞人的意愿。“古王事”的卜辞从未有王的占辞,说明王与“古王事”人员的选派无涉。“古王事”是部落联盟时代诸部族首领轮流执掌权力的原始民主形式的遗存。
从卜辞里可以看到,殷代前期的贞人不是殷王所属的唯命是从的官吏,贞人集团的位置往往超出于殷王和诸部族。关于“我”的卜辞应当引起注意。卜辞里“我”大都是第一人称代词,指殷部族而言。卜辞中的诸部族常和“我”,即殷部族处于平等的位置。如与“我受年”756相类的有“箙受年”、“禽受年”、“永受年”、“雀受年”。757与“我人”758相类的“人”、“雀人”、“掔人”、“人”。759与“我”760相类的有“臿”、“奠”、“侯”761。关于入龟的记事刻辞里常有雀、壴、臭、亘、冉等部族首领及贞人贡纳的记载,上述例证说明贞人集团是高于诸部族的,这与部落联盟会议高于各部落的情况有相似之处。
在殷代前期的政治权力结构上,王权已经居于重要位置,卜辞中习见“王固曰”,表明王有发布占辞的决断的权力。但这权力却受到不少限制。首先是王必须在贞人占卜的基础上料断吉凶。前期卜辞少有“王贞”的辞例,大多数都是由贞人署名的贞问。在大多数卜辞里,问题的范围要由贞人划定,贞问的方式也是贞人意志的表达。如武丁卜辞:
壬子卜,争贞,我其乍邑帝弗左,若。
乙丑卜,争贞,勿乍邑帝若。762
这两条卜辞无论哪一条灵验,结论都是不应当“乍邑”,表现出贞人不赞成修筑城邑的态度。其次,有些贞人也和王一样有决断的权力。如武丁时期的卜辞:
丙寅卜古,王告取若。古曰:若,往。763
贞,王曰孕。扶曰。764
贞余勿彳延奠。古曰:吉,其乎奠。765
这三例都是由贞人裁断王的问题。卜辞里有不少“古曰”766,说明贞人古也可以发布占辞。最后,贞人对于占而不准的王的占辞,往往在验辞部分如实记载,如《合集》641片为贞人亘的卜辞,问何时能得到逃跑的臣,王曰:“其得隹甲、乙”。验辞证明王说的不对,既非甲日,也不是乙日,而是“旬㞢五日丁亥执”,即十五天以后的丁亥日才捉到的。在这里,贞人并没有“为尊者讳”。另外,贞人对王的占辞有时也表示怀疑,如武丁卜辞“贞王曰,冓勿执”767,就是贞问王的占辞对不对。由此可见王的占辞并不一定是最终裁决。
殷代前期的占卜活动可以说是原始的部落联盟会议的蜕变,占卜的巫术给古老的民主形式笼罩了神秘色彩,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殷代王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