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书写,我们有所求
——学习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的一点体会(二)
2011年版的《语文课程标准》较原先更为强调语言文字的重要性,这多少与近年来语文教学中忽视、淡化语言学习影响了学生语文素养提高的“去语言化”现象有一定关系。
因为缺失,故有所需求。这同样体现在课标对书写要求的教育教学中。新课标与原课标中一样在每个学段的目标中都有对书写作要求:
第一学段(1~2年级)“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书写规范、端正、整洁。”
第二学段(3~4年级)“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用手笔临摹正楷字帖。”
第三学段(5~6年级)“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
第四学段(7~9年级)“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
每一学段都有对书写作专门的要求,足见在基础教育阶段,国家对学生汉字书写的重视。而2011版课标又在原来的基础上对书写要求有所增加:
第三学段(5~6年级)新增“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
第四学段(7~9年级)新增“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
同一个新增要求反复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学段,而且这样的要求似乎应该对初学写字的低年级学生而言的,现在却出现在基础教育的高学段,这其中难道不能说明些什么吗?
现阶段学生的书写状况,我敢说初高中的语文教师最有发言权,最深有感触。书写能赏心悦目的,如稀世珍宝,可遇而不可求;能书面整洁的,则心满意足;余下的,能书写正确已属万幸。常说“字如其人”,一个人的字迹即他的形象、名片,如今能拿出这张名片的学生真是少之又少。究其原因,我认为是多方面的。
首先,学校对书写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升学压力的逼迫下,在对分数的追捧下,不管是小学还是初中,学校把精力和时间都放在了提高分数的教学上,很少关注到与分数没有多少关系的书写上,书法课常被占用,特别是到了初中,就更是形同虚设。钢笔、毛笔等多数成为了学校以外的培训机构的事,而这本来应该在基础教育的范畴之内。敢不夸张地这么说一句,若非个人爱好去学习软笔书法,有的学生一辈子都不会提起毛笔写一个字,最终成型的字体都没有被关注,这书写时的姿势、习惯更是无人去问津了。因此,戴眼镜的更多了,横七竖八的写字姿势多了,字体规范的少了,书写美观的稀了,体现汉字魅力的绝了。
其次,书写意识淡薄了。学生也好,老师也好,家长也好,整个社会也好,几乎所有人都抱着打印替代书写的观念,顶多练好自己的姓名就行了。其余,没必要、不需要也不可能都自己一笔一画的去写下来。这是浪费时间,out了。既然社会有此心态,自然也就达成了共识和常态。
再次,榜样效应的弱化。没有条件练习,没有心态练习,再加上周边没有可供模仿的榜样,学生当然也就没有被熏染的氛围,没有想学好的意识,甚至没有审美的视角,何谈要求自己书写漂亮?更妄论学习书法了!
汉代扬雄在《法言》中说道:“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一个人的书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的基本素质、个人素养和精神风貌,而一个社会的书写形态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这个社会在艺术领域和精神层面上的追求,关乎民众对民族文化的态度。课标既然将书写教育纳入语文教学之中,那么在语文的学习中,每一位语文老师对规范学生的书写则是责无旁贷的。我们不求能引领学生体会汉字的艺术价值,至少能引导他们工整地书写每一个汉字,在书写中达成“培育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激发和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