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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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奥列佛前往伦敦,路逢行为奇特的小绅士

奥列佛走到小径尽头的旋转栅门处,又步上了大道。此时已是八点钟。虽然逃离小镇都快五英里了,但他还是奔跑一阵,再在树篱后躲藏一阵,唯恐追兵赶到把他捉拿回去。直至中午时分,他才在一块里程碑旁坐下来休息,同时第一次开始考虑到何处去谋生比较好。

身旁碑上以大字标明此处距离伦敦整整七十英里。这个地名在他的心中激起了一连串的遐想。伦敦!那可是个了不起的大地方!到了那儿,任何人,甚至包括班先生,也找不到他!他常听济贫院的老人讲,有出息的小伙子在伦敦是不愁吃穿的。在那座大都市里,有些谋生的方式为那些在乡下长大的人闻所未闻。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而言,那是个合适的地方,否则,在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他定会横尸街头。这种种念头在奥列佛的大脑中闪过,他跳起身来,撩开步子又向前走去。

他朝伦敦方向又足足行了有四英里的路程,这才考虑起自己必须经历千难万险方可抵达目的地。这层顾虑使他不由放慢了步子,开始掂量自己赶赴伦敦的必备的条件。他的包袱里装着一片干面包、一件粗布衬衣以及两双袜子,衣袋里还有一个便士——那是他在操办一次葬礼时表现得极为出色,过后索厄伯里给他的赏赐。奥列佛暗自思忖:“一件干净的衬衣是很顶用的,两双补过的袜子以及一个便士也能派上用场,但冬天走六十五英里的路,这些却帮不了多大的忙。”奥列佛的大脑跟大多数人的脑子是一样的,在指出问题方面异常积极活跃,但在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方面却一筹莫展。他绞尽脑汁也没想出个名堂来,最后把小包袱倒换到另一个肩上,迈着沉重的步子朝前跋涉。

奥列佛这天走了二十英里路。整整一天,他除了吃片干面包,在路边的村舍门口讨口水喝,再也没有旁的东西下肚。夜幕降临时,他来到一片草地上,一头钻进干草堆,打算在那儿躲到天亮。起初他感到害怕,因为田野上风声凄厉,他又冷又饿,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觉得孤苦伶仃。不过他走路走得筋疲力乏,很快便睡着,忘记了忧虑。

第二天早晨起来,他简直都冻僵了。他饥肠辘辘,在走过头一个村庄时就用那个便士换了一个小面包。总共走的路还不到十二英里,天色便又黑了。他脚痛腿软,站都站不稳了。在阴冷潮湿的露天地里又度过了一个夜晚之后,他觉得身上越发不舒服了。次日晨起程时,他简直都拖不动腿了。

他在一个陡坡脚下等着公共马车驶过来,然后冲坐在外侧的乘客乞讨,可那些乘客极少有人理睬他,即便有人说等马车到了坡顶再给钱,也无非是想看看他为了拿到半个便士究竟能跑多远。可怜的奥列佛试图跟上马车,但由于身乏脚痛而功亏一篑。外侧的乘客一见,就又把那半个便士放回衣袋,骂他是条小懒狗,不配得到怜悯。马车慢慢地走远了,只留下了一团飞扬的灰尘。

在有些村庄里竖着大木牌,上面用油漆写着字,警告所有的人:如在境内行乞,便会被投入监狱。奥列佛吓得魂飞魄散,总是尽可能快地离开那些地方。在另外一些村庄里,他则站在酒馆的院落附近,向每一个经过的人投去酸楚的目光,但结局往往是老板娘吩咐某个在跟前闲转的邮差把他赶走,因为她断定这个面生的孩子是来偷东西的。他到农民家讨东西,主人十之八九会威吓说要放狗咬他。他缩头缩脑到商店里去,会听到里边的人在谈论教区干事,吓得心都跳到嗓子眼里,而这常常是许多个小时里唯一进入嗓子眼的东西。

实际上,若非一个好心的通行税征收人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奥列佛的苦难肯定也就结束了,落得他母亲那样的下场。换句话说:他肯定会倒毙于大路上。可是,那位通行税征收人款待他吃了一顿面包和干酪。那位老太太有个孙子曾因船只失事光着脚片浪迹于遥远的国土,所以对这个孤儿顿生怜悯之心,把自己能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了他,而且还说了不少亲切的温存话,流了不少同情泪。这一切比奥列佛以往经历的所有苦难都更深地印入了他的心中。

离开家乡之后的第七天清晨,奥列佛一瘸一拐慢腾腾地走进了巴尼特小镇。各家各户的窗板都关着,街上空荡荡的,还没有人爬起来料理这一天的事务。旭日东升,霞光万道,可美丽的霞光只能让奥列佛看清自己孤苦凄凉的处境,只见他两脚淌血、满面风尘,坐在冷冰冰的门阶上。

后来各家陆续卸下窗板,卷起百叶窗,街上开始有了来往的行人。个把行人驻足注视奥列佛,或匆匆走过后回眸观望,但无一人接济他或者劳神问他怎么来到了这地方。他无心乞讨,呆呆地坐在那里。

在台阶上蜷缩了一会儿的功夫,他为酒馆之多颇感惊讶(在巴尼特,平均每两座房子其中就有一座是或大或小的酒馆)。他懒洋洋地望着从眼前驶过的马车,心中暗自思忖:真奇怪,他拿出跟他年龄不相符的勇气和毅力整整走了一个星期的旅程,那些马车只消几个小时便能轻而易举地完成。他注意到一个几分钟前很随便地打他身边走过的男孩子又转了回来,此刻正从马路对面目不转睛地观看他。起初他并没有在意,可那男孩保持着同样的姿态专注地盯了很长时间,他这才抬起了头,也用同样专注的目光打量那男孩。对方见状便穿过马路走上前来,冲着奥列佛说道:

“喂!出什么事啦,伙计?”

问话的男孩跟我们的小远足者年龄相仿,但他的相貌却是奥列佛所见到过的最古怪的一个。他长着个狮子鼻,额头扁平,其貌不扬,要多肮脏有多肮脏,可他偏要摆出一副大人物的神气和姿态。跟同龄人相比,他个子较低,两条罗圈腿弯得很厉害,一双眼睛又小又丑,射出犀利的光。他的帽子轻轻扣在头顶上,要不是他掌握着诀窍,时不时地把脑袋骤然一晃,使帽子复归原位,它会经常滑落到地上的。他穿着件大人的外套,衣角几乎能触及到脚后跟。他把衣袖挽到胳膊时,露出一双手来。最终目的显然是为了把手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因为这当儿他的手就在里边放着。他是个彻头彻尾的装腔作势、矫揉造作的小绅士,穿着浅腰的皮鞋,身高才四英尺六英寸,或者还不到。

“喂!出什么事啦,伙计?”这位陌生的小绅士问奥列佛道。

“我走了很远的路,又饿又累。”奥列佛回答时,眼睛里噙着泪水,“这七天里我一直没停过脚。”

“啊,走了七天的路!”小绅士说,“哦,我明白了,是喙子的命令吧?”他见奥列佛露出一脸惊讶相,便又说:“你大概不知道什么是‘喙子’吧,我漂亮的朋友?”

奥列佛温和地回答说他老是听人家用这个词形容鸟的嘴。

“老天呀,真是太嫩了!”小绅士惊喊出声,“啧,‘喙子’就是地方法官。喙子命令你走,那就不是直着朝前走,而是永远向上,再也不下来。[7]你从未上过场子[8]吗?”

“什么场子?”奥列佛问。

“还问什么场子!嗨,就是占地非常小,在石墙内开工的那种呗。老百姓的境遇越是不好,那儿越兴旺,老百姓日子好过了,那儿便寻不到人手。”小绅士说,“你不是想吃东西么?你会如愿以偿的。我自己也不宽裕,只有一先令零半便士,但就用这些钱由我来请客。好啦,站起来随我走吧!”

小绅士一把搀起奥列佛,领他到旁边的杂货店,买了足够两个人吃的熟火腿和两磅面包,或按他的话是“四便士的麸皮”。他独出心裁地在面包上掏了个洞,将火腿填入,使火腿纤尘不染,保持卫生。这位小绅士把面包朝腋下一夹,折入一家小酒馆,引路来到后堂的酒吧间。这个神秘的少年要了一罐啤酒,而奥列佛在新朋友的邀请下放开肚皮大吃起来。在漫长的吃饭过程当中,这个奇怪的男孩子不时用十分关注的目光打量奥列佛。

“到伦敦去吗?”奥列佛吃完时,奇怪的男孩子问。

“是的。”

“有地方落脚吗?”

“没有。”

“带钱了吗?”

“没有。”

奇怪的男孩子吹了声口哨,可着那件硕大无比的外套衣袖所允许的程度,把两只手往口袋里一插。

“你住在伦敦吗?”奥列佛问。

“是的,只要在国内[9],我就住在那儿。”男孩子回答,“今天晚上你大概想找个地方睡觉吧?”

“的确如此!”奥列佛答道,“自从离开家乡,我就没在房子里睡过觉。”

“区区小事,不必烦恼。”小绅士说,“今晚我得赶往伦敦。我认识一位可敬的老先生,他可以留你住宿,分文不取,而且决不图你报恩。当然,这得由他认识的某个绅士推荐。你说他认识我吗?不认识!根本不认识!绝对不认识!当然不认识!”

小绅士面带微笑,仿佛在表明后边的几句碎语都是闹着玩儿的反话。他边说边把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

奥列佛万万想不到竟有人给他提供栖身之地,这简直是抵挡不住的诱惑。尤其是小绅士紧接着又保证说,以上所提的那位老先生肯定会在短时间内为奥列佛弄份舒适的差事。这一来,二人的谈话就更加友好,更加推心置腹了。从谈话中奥列佛得知这位朋友名叫杰克·道金斯,是上述那位老先生特别宠爱的得意门徒。

从道金斯先生的外表看,并不能非常有利地说明他的恩主对自己的被保护人照拂得无微不至。道金斯说话轻浮放荡,加之又承认他在亲朋密友中有个较出名的诨号叫“狡猾的机灵鬼”,奥列佛觉得他为人不拘形迹,他的恩主对他的教诲业已付诸流水。在这种印象的支配下,奥列佛暗下决心要尽快赢得那位老先生的垂青。如果发现机灵鬼不可救药(对此他深信不疑),他便放弃跟机灵鬼进一步交往的荣誉。

鉴于杰克·道金斯反对在天黑前进入伦敦,二人抵达伊兹灵顿关卡时已接近十一点钟了。他们从天使街拐上圣约翰路,沿着狭小的街道来到街头处的塞德勒泉水剧院,再穿过艾克斯莫斯大街以及柯皮斯路,经由济贫院旁边的小广场,越过曾一度名为“泪中霍克利”的古代比武场,先后穿越小红花山和大红花山。在走过大红花山时,机灵鬼疾步如飞,招呼奥列佛紧随其后。

奥列佛必须全神贯注才不至于使引路人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但他边赶路边禁不住朝两旁匆匆瞥上几眼。他从未见过比这更肮脏、更恶劣的地方。街道十分狭窄和泥泞,空气中弥漫着臭味。小商店倒是鳞次栉比,但仅有的商品似乎是一群群的孩子,天色都这么晚了他们还磨磨蹭蹭地进出于房门,或在屋里大喊大叫。在这块充满萧索气氛的地方,唯独酒馆生意兴隆,一些处于最下层的爱尔兰人正在馆子里可着嗓门嚷叫。大街两旁有许多胡同和院落,可以看见一小片一小片的房屋,喝醉了酒的男男女女在泥窝里打滚。从几家门洞里鬼鬼祟祟走出一些面相凶恶的彪形大汉,一看就知道是去干不太光明或善良的事。

奥列佛在盘算着是否应撒腿溜掉之际,二人已来到了山脚下。他的向导拽住他的胳膊,推开田野巷近旁一幢房子的门,把他拉进甬道里,然后随手关上门。

“喂,来啦!”机灵鬼吹了声口哨,下面的某个地方有个声音回应道。

“富裕满贯!”机灵鬼喊道。

这似乎是个口令或表示平安无事的暗号,因为在远处甬道的尽头有一线微弱的蜡烛光照射在了墙上,从破旧的厨房阶梯的缺口处探出一张男人的面孔来。

“来了两个人。”那男人把蜡烛朝前伸了伸,用一只手遮住眼说,“那个是谁?”

“一位新朋友。”杰克·道金斯把奥列佛拖上前说。

“他是哪儿来的?”

“格陵兰[10]。费金在楼上吗?”

“是的,他正在整理手帕哩。你们上去吧!”蜡烛撤了回去,那面孔也不见了。

奥列佛一手摸索着,另一只手被同伴牢牢抓住,非常吃力地登上了黑暗的破损的楼梯。他的向导动作敏捷,上楼不费吹灰之力,显然对这儿是熟门熟路。他推开后室的门,拖着奥列佛走了进去。

后室里的墙壁和天花板由于年代久远和烟熏火燎而变得黑乎乎的。炉火前有一张松木桌子,桌子上有一支插在姜汁啤酒瓶里的蜡烛、两三个白镴酒杯、一块面包、一些黄油和一只盘子。火上的煎锅由铁丝固定在壁炉架上,锅里正在煎香肠。一个年纪非常大的干瘪犹太人手执烤叉在翻动香肠,乱蓬蓬的一头红发遮在他那邪恶、可憎的脸上。他身穿油腻腻的法兰绒长袍,敞着领口,时而把注意力集中在煎锅上,时而移往搭着许多丝绸手帕的晒衣架。一些用旧麻袋草草铺就的床一张挨一张摆放在地板上。桌旁围坐着四五个男孩,年龄都不比机灵鬼大,一个个像中年人一样神气活现地抽陶制长烟袋、喝酒。当机灵鬼跟犹太人说悄悄话时,他们把自己的这个伙伴围在当间,接着又都掉过头来冲奥列佛龇着牙笑。犹太人手拿烤叉,也掉过了头。

“费金,这位是我的朋友奥列佛·特维斯特。”杰克·道金斯说。

犹太人咧嘴一笑,深深鞠个躬,然后拉起奥列佛的手,说他很希望能有跟奥列佛交朋友的荣幸。听到这话,那些抽烟袋的小绅士们都围拢来,非常热烈地握奥列佛的两只手——尤其是拿小包袱的那只。一位小绅士殷勤不舍地为他挂帽子,另一个体贴入微地把手伸进他的衣袋,可能是考虑他太累了,省得他睡觉前自己再麻里麻烦地清理衣袋。要不是犹太人操起烤叉在这些热心少年的头上和肩上乱敲一气,他们助人为乐的行为也许还会过分得多呢。

“我们见到你都非常高兴,奥列佛……非常高兴。”犹太人说,“机灵鬼,把香肠拿开,搬一只桶到火边来让奥列佛坐。哦,你又在看那些手帕!是不是,亲爱的?数量够多的,对不对?我们把手帕整理出来,准备清洗。就是这么回事。奥列佛,就是这么回事。哈哈哈!”

这位快乐的老先生讲完最后的几句话,他那些前程远大的徒弟便热烈欢呼起来。就是在这种气氛中,大家共进晚餐。

奥列佛吃了他的一份饭,犹太人为他调了杯辛辣的杜松子水酒,吩咐他立刻喝下去,因为别人要用杯子。奥列佛照着做了。紧接着,他觉得自己被轻轻抬起放到了一片麻袋上,后来昏沉沉酣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