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近代中等强国概念的理论化
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标志着人类近代史上第二个国际性体系的建立,欧洲秩序步入持续一个世纪的“大国协调”时期。维也纳会议是世界近代史上规模空前的一次国际会议,除奥斯曼帝国外所有欧洲国家均派代表参会。这次会议取得双重进展的重要标志是首次以出席国际会议档次排位的方式正式确立和承认大国身份,以及基于权力的新体制取代基于传统的旧体制。按照最初的设想会议应该由“英国、俄国、奥地利、普鲁士、西班牙和战败的法国六个人口最多、影响最大的大国来控制”,但最后西班牙退出,俄、英、奥、普四国成为会议的主角,四国联盟实际操纵了会议走向和进程,一切重要事宜都由四强在幕后秘密商定。[12]不久后,法国迅速从战败中复苏,重新加入到维持欧洲正统原则的行动中,恢复同四国平起平坐的大国地位,形成以五强均势(Balance of Power)为基本框架规制欧洲未来一百年秩序的维也纳体系。1818年,因害怕法国革命思想的传染和为了维持欧洲“正统主义”原则,英、俄、普、奥为一方,与法国签订了《亚琛条约》,承认法国由于合法君主和宪政权力的恢复而与其他国家联袂并进,标志着四国同盟正式吸收法国变为五国同盟。[13]尽管在拿破仑战争中失利,但在1815年以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法国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大大优于普鲁士或者哈布斯堡帝国的奥地利,从而确保了法国在几十年内依然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强国。从更大范围来讲,哈布斯堡帝国—奥地利已经降为准一流大国,这种地位一直保持到1918年。但它还没有跌落到西班牙和瑞典、土耳其之类国家的地位,并且避免了落在波兰头上的命运。[14]勃兰登堡—普鲁士王国也像奥地利一样,在一流大国的行列间排在末位,并且一直到19世纪70年代开启工业和军事革命之前都是如此。作为曾经六大国之一的西班牙虽未进入该体系的核心决策圈,但前强国的威望惯性、残余张力以及远超小国的次强实力赋予其鲜明的中等强国色彩和痕迹。克里米亚战争后,作为战胜方的土耳其全面介入欧洲纷争,在巴尔干、东方问题等议程事务上扮演必不可少的角色,但日益衰弱的奥斯曼帝国已完全不具备比肩欧洲一流大国的实力,中等强国的身份描述更符合其真实境遇状况。[15]
19世纪中叶,德意志和意大利的统一彻底改变了西欧的地缘版图,维也纳体系中核心力量的序列构成也经历了重大的组排调整。以普鲁士为国家统一骨干的德意志帝国完成从莱茵河到俄罗斯的中欧破碎地带整合后,通过一系列对外战争实现了大国地位的巩固和强化,从根本上扭转了对法国、奥地利、沙皇俄国的战略劣势。虽然这时存在一个重新塑造的“欧洲五头政治”的模式,但均势与1815年以后的均势相比有很大变化。这时普鲁士—德意志在俾斯麦的指引下,是欧洲国家中最强和最有影响的,它代替了以前一直最弱的那个普鲁士。在俾斯麦惊人而灵巧的安排下,1870年以后的整整20年中,大国体制将被德意志支配。[16]而统一后的意大利在完成同英国、奥地利、德国的军事结盟和实现对利比亚、索马里的殖民统治后,也似乎象征性地得到了大国地位证明,但已是一个统一国家的意大利却没能经历大国战争的自我显示,存在低人一等的次大国情结。1870年时意大利经济落后得令人失望,缺少煤炭等自然资源意味着它永远不会被体面地接纳进列强的主要集团,虽然意大利在欧洲外交中显然比西班牙或瑞典等国家更为重要。[17]事实上,德意志首相俾斯麦就一直很不情愿地接受意大利为欧洲大国,称为“雄心勃勃,但无牙齿”。在大国均势维持欧洲百年和平的时期,战争的胜负是衡量国家地位的基本标尺,但由于维也纳会议(Congress of Vienna)之后,欧陆没有发生大规模、全局性的战争,德、意统一战争引发的局部版图重组不足以冲破五强均势的平衡架构,[18]因此,中等强国应该是意大利、土耳其、西班牙三国的准确身份界定,英国、德国、沙俄、法国、奥匈始终把持着体系中有限和封闭的大国贵宾俱乐部准入门槛,并直接表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以英、法、俄为核心的协约国集团和以德、奥为核心的同盟国集团两大交战力量对于战争胜负的决定性作用方面。而在欧洲秩序向全球扩展的过程中,欧洲以外的美国和日本通过美西战争、日中战争、日俄战争实现地区性崛起,赢得欧洲大国对其一定程度上地区支配能力的认可和接受,步入西方列强行列。但无论美洲还是东亚都是非欧核心区,美、日局部崛起依然从属于维也纳体系的“五角政治”格局,是对欧洲体系向全球推广、扩散的地区承接,确切来说,美、日是以五强均势下中等强国角色与欧洲大国共同制定所处地区势力范围的划分规则和权益分配重构规则。
1815年以后的100年中,显著的差别是长期的联盟战争完全绝迹。欧洲形成的战略均势得到“协调欧洲”的各大国支持。在没有任何国家能够或试图建立霸权地位的维也纳体系下,意、美、日、西、土已经组成初具雏形的中等强国群体,但人们仍然没有中等强国的概念意识,而是习惯性地按照传统的中心—外围的三分法结构模式来定义体系中不同类型的国家。即将英、德、俄、法、奥、意、美、日视为中心国家,将依附于列强的亚、非、拉广大殖民地称为边缘国家,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地带统称为半边缘国家,具体包括:西班牙、土耳其等强国以外的所有欧洲国家,获得民族独立的拉丁美洲国家以及中国、波斯等半殖民地国家。随着西方帝国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列强瓜分世界狂潮的来临,这种中心—外围划分世界的思路成为主流,中等强国被分割到性质不同的营垒。特别是进入19世纪后期,中等强国分化的趋势更加明显,美国、日本和意大利作为新兴中等强国,显露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反观土耳其和西班牙则继续衰败之势,仅靠“吃老本”来维持自身在全球和地区中残存的影响和权势。这些积累为“一战”后美、日、意崛起,进阶成为大国,土耳其奥斯曼帝国解体,退出中等强国行列,西班牙在国际事务中日益销声匿迹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1884—1885年,在有几个小国参加的情况下,世界各大国在柏林举行会议,以图就西非和刚果的边界、贸易、航海问题以及在非洲实行有效占领的原则更广泛地达成协议,这次会议在许多方面也被看作是旧欧洲在全球事务中位居统治地位的巅峰状态的象征。在柏林会议上,日本不是会议的成员,虽然它正在迅速地实现近代化,但仍被西方视为一个古怪而落后的国家。[19]尽管从明治维新起日本逐步实现了“富国强兵”的号召,但日本的工业潜力或人均工业化水平与其他国家比较,都必然使它处于或接近于末流大国的地位。相比之下,美国则出现在这次会议上,这是由于会上讨论的贸易和航海问题被华盛顿认为是与其海外利益有关的,但在其他许多方面,美国仍在国际舞台之外,而且直到1892年,欧洲诸大国才把驻美外交代表的级别从公使升至大使——这是一级国家的标志,也意味着之前欧洲国家始终将美国视同中等强国。[20]单纯从部分数据显示的国家实力看,美国肯定已经成为大国,但它并非大国体系的成员国。美国与其他强国中间有数千英里的海洋相隔,拥有一支微不足道的军队,只满足于对西半球的统治权。至少在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离职之后,美国对从事世界范围的外交不怎么感兴趣,所以它在1914年之前仍然处在大国体系的边缘。[21]而1914年之前的意大利虽然看起来勉强够格进入大国行列,但它却无法掩盖一些致命的弱点。国民经济停滞、受教育人口偏少和程度偏低以及民族凝聚力和意志不足等问题,决定了意大利再次处于1871年那样的境地。无论是在1896年的阿杜瓦战役中惨败埃塞俄比亚,还是1911年入侵利比亚后背上巨大的财政负担,都无疑表明意大利是“大国中最小的一个”。[22]在同欧洲大国的博弈争夺中,土耳其国力持续衰弱、版图不断缩小,最后不仅没有资格直接参与欧洲事务,甚至在中东传统势力范围内也被剥夺发言权,到“一战”结束时土耳其完全退出中等强国群体,彻底沦为地区二流国家。
中等强国是接近大国的次强(Lesser Power)国家,也是新一轮大国格局更替的优先候选者和潜在接替者,由于各国之间国力差异及其成长速度不同,原本的权力强弱会相对变化,当崛起的次强国家权力增长速度快于主导的大国导致相互力量消长变更,次强国家就不满足于前体系权力分配方式,从而引起不稳定和冲突的可能。每当国际秩序发生根本改变,前体系中的中等强国往往扮演打破现状的挑战者角色,它们也是最有机会崛起为新体系大国的国家,因此中等强国事实上是伴随大国界限的确立而产生的。正如美国在结束内战后,通过推行门罗主义不仅确立了在美洲的区域影响力成为中等强国的一员,也开始参与、干涉西半球以外所发生的事情,同样走上对外殖民扩张和瓜分世界的道路。[23]特别是1898年的美西战争不但给予美国在西太平洋(菲律宾)的一席之地,还使它成为又一种类型的亚洲殖民主义大国。尽管美国多少要依赖于甚至是受制于其他大国,但随着国家实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美国却显示出开展大国政治的兴趣,在结束日俄战争的会谈中充当调停者,坚称要参加1906年关于摩洛哥问题的国际会议,与日本及其他大国举行谈判,企图维护在中国的“门户开放”政策。[24]此时美国作为新兴崛起中等强国不断进行的物质储备和战略积累,为日后借助第一次世界大战既远离战场、又间接参与战争,最终顺利登顶成为大国铺平了道路。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继承维也纳会议依据战后力量对比规划未来国际新秩序的模式,缔造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涵盖全球的国际体系。西方国家以巴黎和会、华盛顿会议等一系列国际会议所形成的文件、条约为基础,构建了起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同时以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的十四点和平纲领为基础,打造出一个国家间合作组织——国际联盟(国联)。在凡尔赛—华盛顿体系里,战败的结局使德国和奥匈彻底衰落,从而退出大国行列,俄国因苏维埃政权的建立被排除在体系之外,英国和法国作为战胜国虽余威尚存、暂时保住了大国地位,但也受到严重削弱。[25]与英、法等原有大国衰落趋势形成鲜明比照的是,战前国力稍弱的美国、意大利、日本等中等强国由于几乎没有遭受战争破坏,实力借机得以壮大,从而跻身大国行列。在战后的巴黎和会上,美、日、意三国要求根据本国实力在处理国际问题时拥有相应的发言权,并被分为同英、法平等享有整体普遍利益特权的第一档次席位国家。和会还对大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了更细致的区分,以各国地位高低来安排其出席会议的级别,从而使中等强国的身份概念首次得到国际机构非正式的承认。出席和会的二十七个战胜国被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享有整体利益”的交战国,即美、英、法、意、日五大强国;第二类是“享有局部利益”的交战国,如巴西、中国、西班牙、比利时等,他们只能出席讨论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问题的会议;第三类是与德奥集团断绝外交关系的国家,如秘鲁、玻利维亚、罗马尼亚等,他们只有在讨论的问题涉及本国时才能出席;第四类是中立国和即将成立的国家,他们必须在五强之一的邀请下才能出席有关问题的会议。这一分类中,以第二类身份出席会议的国家便具有中等强国的属性,并且此种会议临时身份在随后成立的第一个世界性国际组织国联中,通过制度的形式给予了确认。
当时,西班牙没有卷入大战,国家实力和地位同战前相比未发生实质性改变,依旧保持中等强国的身份。中国自传统的东亚区域型封贡体系遭欧美摧残及日本打击而解体后,便被迫加入欧洲主导的国际体系,此时已经失去天朝上邦荣耀沦落为东亚病夫的中国,虽是凡—华体系里的战胜国,但二流的国家实力和战时贡献使其只能享有中等强国的有限利益,在有关切身的问题上体现一些不同于一般国家的特殊性。巴西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南美洲唯一的交战国,作为美洲地区人口和国土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号国家,搭乘美国晋级大国的便车,以战时参与对德作战的因由傲视南美群雄,成为凡—华体系里的新锐中等强国。在国联成立之时,巴西认为自己更像是一个大国而不是小国,因此它秘而不宣的愿望就是想成为常任理事国。巴西政府提议,由于美国缺席国际联盟,巴西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美洲国家,作为拉美国家的领袖,是能够在国际舞台发挥作用的中等强国。[26]同时,重获独立的波兰以比肩英、法、意的人口和国土以及号称欧洲第五的军力规模,试图谋得接近大国普遍代表性的优先权。[27]事实上,从国联最高权力机关的制度设计和入选成员看,西班牙、巴西、比利时、中国四国作为国联执行委员会的首届非常任席位国,就是对中等强国应有价值和地位的最有力印证。而战败国土耳其则成为战胜国宰割的肥肉,国运濒于崩溃,从中等强国的位阶滑落下来,并在此后近80年的时间里扮演着普通平庸的中等国家角色,直到冷战结束,土耳其才重燃中等强国的雄心壮志。
“一战”之后,国家排序再次成为外交讨论的议题,相比于拿破仑战争后更宽泛的地缘政治规模,具有独立对外行为权利和资格的成员数量大幅增加,为二等地带国家(Secondary States)进行重新分类和支点定位提供了特殊的机会,中等强国以这种独特的次大国类型相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无限潜能的行为者角色也随之凸显。法国人简·斯马茨(Jan Smuts)在1918年有关国际联盟的文献记录中,首次确切直观地阐释了中等强国的类别认知性和排他性,将带有更浓烈权力烙印的中等强国实体从权力象征性展示较淡化的中等国家集群里剥离析出,蕴含明晰完整意念和凝结特定战略因子的中等强国相态类型逐步引起各界重视。[28]但在大国争霸的国际环境里,一切规则取决于国力强弱的较量博弈,对于中等强国的理解,战略家们仍然习惯用传统的没有脱离大国政治窠臼的观点来考察,立意来源和理论支持依然没能超越时代的偏见和体系的局限。中等强国不受重视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对规范、公正的国际社会系统尚未建立,国际秩序完全建立在大国权力政治的基础上,中等强国参与国际事务只有追随大国或成为大国平衡补偿的对象两种途径选择,从而极大地限制了中等强国的施展空间。不仅如此,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中等强国仍然没有摆脱大国重要原料来源、投资场所和商品市场的依附地位,而经济生产力相对低下、对外行为受大国辖制和扼杀的基本政治特征也必然不会引起政界、学界对于中等强国的关注和研究兴趣。直到20世纪40年代,国际社会对于中等强国形态特征的认识才真正成熟,逐步厘清中等强国指代对象的内涵深意并认可中等强国区别于大国和小国、超越一般中等国家的客观存在以及特殊的行为媒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