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二战”后对中等强国相关理论认识的深化
现代意义上的中等强国理论研究起始于“二战”后,由当时的加拿大政府基于对传统中等国家概念的理解,结合战后国际形势和本国的客观国情,创造性地使用中等强国(Middle Power)概念的机理原则来指导其外交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导致了各大国在军事、经济和政治实力方面的巨大差距,使战后国际力量对比和世界格局出现历史性的重大变化。“二战”结束后,以联合国为中心建立起雅尔塔体系,联合国(United Nation)作为维系战后秩序的核心机制,其运作依赖于美、苏、中、英、法五大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协商一致”原则。在联合国机制里,德、日、意等战败大国完全退出战后国际秩序安排,而美、苏的颠覆性崛起更加映衬了英、法的彻底衰落。[29]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虽然欧洲各大国的实力也曾遭受严重打击,以致削弱了欧洲对整个世界的控制,但以欧洲均势为中心的传统格局并未彻底崩溃,欧洲列强的实力仍能勉强支撑其作为世界政经中心国家的地位。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果却全然不同,它彻底摧毁了原有的欧洲中心格局,欧洲四强中,德国和意大利不仅遭受了战争带来的巨大损失,而且面临战争赔偿和领土割让的问题,而英、法两国也是遭受重创、疲惫不堪,作为老牌的殖民大国却在许多重要国际事务上没有发言权。[30]
由于世界大战使英、法、德、意、日等西方传统大国实力严重受损,一批战前国力相对较弱的二等国家借机大幅提升其影响力,要求在构建战后国际秩序时拥有相应的发言权,在战后国际制度的制定中考虑其相应的利益诉求。历史上加拿大对外政策长期受宗主国的影响,但“二战”使其国家实力空前膨胀,自主意识迅速觉醒,同时大国数量减少和传统大国衰败的有利国际环境又给国力尚弱的加拿大提供了绝佳的上位机会。[31]在此背景下,加拿大政府将已具雏形的中等强国概念机理(Mechanism)进行演绎引申,并自加套用到本国的对外政策实践中,衍生出既展现战后国际体系中不同于小国作用,又无谋求大国权势意图的外交指导方针,开启了具有破冰意义的中等强国理论认识新篇章。加拿大政府新型中等强国的提法不同于历史上一直就存在的从国土面积、人口、经济和军事实力等方面界定国家类型图谱的范式,而更加强调中等强国在某些功能性领域或具体议题上获得相应待遇和充分的发言权,并能够参与到决策中,发挥机能原则(Functional Principle,即处理国际事务时,大国应该发挥决定性作用但不能完全操纵,在某些特定的领域或时刻和中等强国有能力发挥作用的领域,应给予中等强国相应参与决策的权利)的作用。随后中等强国理论为澳大利亚、西班牙、荷兰、瑞典、比利时等西方次级强国所接受,并被运用于这些国家的外交实践,中等强国概念开始逐步扩展到政客的操作运用和学者的著述研究层面,学术界也开启了以中等强国作为学理基点(Start-point)的研究,标志着中等强国思想的外延从理论研究迈向实际应用。
20世纪50年代后,德国、日本、意大利经济迅速发展,国力大幅提升并逐渐摆脱战败国地位的羁绊,成功融入国际社会,开始以中等强国的身份开展外交活动。战后意大利经全民公决确立共和制,1947年意大利政府和议会顶住国内民族主义者的压力,接受要求意大利放弃海外殖民地、支付战争赔款的巴黎和约。意大利深刻反思了自己的不光彩历史,彻底清算了法西斯主义执政时期给其他国家带来的伤害,虔诚的态度得到曾遭受意大利法西斯侵略国家的谅解和称赞,也为其以正常国家重返国际社会铺平了道路。当时,意大利认为作为一个中等强国,国力单薄,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有限,它只有通过欧盟才能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如果欧洲最终发展成为国际事务中的独立一极,通过欧盟来维护自身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发挥自己作为中等强国的国际作用最符合意大利的战略利益。因此,“二战”结束以来,欧洲一体化建设和北约框架一直是意大利外交政策的两条主线,历届政府都在两者间寻求某种平衡。与此同时,伴随着欧盟成员扩大、实力增强,欧盟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意大利作为欧洲四强和欧盟创始成员国身份的“含金量”也在持续提高,这也催生了意大利获取更高国际地位和影响的渴望。在如此背景下,中等强国定位已经不能满足意大利对外活动的需求,依托欧盟平台确立大国地位开始成为意大利外交战略的基础和依据。不过,意大利大国外交更多的是依托欧盟这个区域多边组织,因此其大国地位和特征并不明显,很多评论人士常将意大利称为“披着大国外衣的中等强国”。
战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资本主义世界只存在一个美国经济中心。随着美国度过战后“黄金时期”,步入相对衰落阶段,欧洲和日本抓住机遇迅速崛起,形成能够与美国鼎足抗衡的三个经济中心。但这些中等强国在美、苏霸权(Hegemony)主宰的国际冷战体系下,受限于阵营对立的两极(Bipolarization)格局,独立自主开展外交活动的愿望受到压制,致使影响力无法充分施展。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世界上发生了第二次非殖民化高潮,这使大量新独立的国家加入了第三世界国家的行列。第三世界国家的数量激增使联合国成员从创建初期的52个,逐渐发展到100多个,这就意味着,如果任何一个超级大国希望得到“世界舆论”的支持,就必须得到其他本来不属于两大阵营国家的支持。如南斯拉夫与苏联决裂后,未受侵袭并保持了国家独立,第一次不结盟国家高级会议还是在贝尔格莱德(南斯拉夫首都)召开。[32]埃及的纳赛尔经常尖锐地批评西方帝国主义,愿意接受苏联援助但并不受苏联控制和指挥。印度坚定奉行不结盟政策,在与苏联发展友好关系的同时,也同苏联保持一定距离。
很显然,20世纪60年代在人类历史发展上是一个进步的时期,也是国际关系体系发生深刻变化的10年。这个时期,加拿大、澳大利亚、挪威等老牌中等强国在经历客观环境的评估和国情认知的探索后,一致认为它们不是国际体系里执掌权势的人,它们没有持久的资源力和有效的稳定性来承担广泛出超的国际责任,但同时它们又能够贡献有限的繁荣和安全。[33]为此,它们找到中等强国参与的创新点,开始投身于特定局限紧缩空间(Niche)的外交活动,集中精力推动分量重、可见性高的国际机构组织化建设,以“稀释”和“阻抗”大国独断专行的后续恶果,如联合国粮农组织(FAO,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UN)的建立和关贸总协定机制(GATT,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的运转。[34]正是因为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苏联国力迅速上升,日益成为能够同美国平起平坐的超级大国,世界才真正进入两超支配的两极格局。作为“极”的大国都具备这样一些条件:它们都拥有很大的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居于世界前列的现代科技力量、都在国际政治经济活动中占据重要份额、都对世界经济和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35]在两极体系下,美苏出于相互争夺的需要,必然要尽力向外扩充自己的力量,故而处于“中间地带”的中等强国,在一定情况下和某种程度上,可以利用两个超级大国的矛盾和斗争为自己谋求相当的好处。例如,由当时主要中等强国发起成立的不结盟运动和七十七国集团,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利用了两霸对立斗争的特殊时机。但综合来看,在两超主宰世界的体系里,美苏以各种方式和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对各自阵营、友好盟邦的政治立场、经济生活、安全战略和外交关系进行调节干预,这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中等强国的国际空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苏实力不断削弱、地位随之下降,其他力量相对增强,促进国际格局出现向多极化过渡的趋势。进入20世纪70年代,由于两极世界在某种程度上的松弛衰落和多极体系的出现,为中等强国在国际和地区范围内采取相对独立自主的政策开辟了更加广阔的活动空间,部分地区大国对所在地区发挥影响的作用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区域性强国必定对其他国家产生较强的辐射力和吸引力,而且时常是先要把自己周边国家拉过来,加强与本国的政治、经济、安全合作关系,甚至组成以自身为中心的区域集团,从而推动世界范围内区域化和集团化的广泛出现。这个时期,中等强国的概念又有了新的变化,逐步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观念,即中等强国是指在某一地区扮演重要角色的国家,如南亚的印度、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西亚的伊朗、北非的埃及、拉丁美洲的巴西和墨西哥等。[36]中等强国的定义早已从过去的简单对该国规模、实力及其在国际政治力量分层中所处位置的考察,转向更加强调该国实现本国利益和国际责任的能力以及在国际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冷战时期一些第二世界的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西欧部分国家以及日本等认为在美、苏主导的两极格局世界体系里,它们不是国际舞台的主导力量,只是第一世界国家的追随者起到美、苏战略对抗缓冲地带的作用,并常摇摆于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之间。它们利用通达的外交、灵变的结盟辗转于势均力敌的对峙之间,达到一种“四两拨千斤”的微妙功效,从而在国际事务和国际组织中更多扮演调停(Mediation)或斡旋者(Good Officer)的角色,消除或减少可能对世界秩序与稳定造成危害的冲突,舒缓东西方对峙造成的紧张气氛。此外,这些西方传统中等强国还认为凭借自身在专业知识和技术储备较高领域的学科优势进行技术自决的合作比推进国家合作更加容易,强调功能主义的管理权威应该从国家层面提高到超国家层面,通过参与引领功能技术性国际组织的发展和规划,建立相关机制协调国际专业联盟的合作,如瑞典对于全球裁军和军控领域的标杆作用,又如澳大利亚在制定防止生化武器扩散,推动建立监控生化领域出口管制的澳大利亚集团中的示范推广效应。与此同时,两极格局的松动也为地区多边主义的发酵提供了优良的土壤,部分第三世界的地区强国选择多边路径左右逢源于美、苏之间,并将多边主义的理念推广到地区外舞台,以主打多边旗帜的面貌晋级为有别于欧美传统方式的非西方中等强国。
正是在此背景下,为了探索和平和解的新途径,1987年3月来自亚、非、拉、欧四大洲16个国家的30多名高级外交官在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聚会,商讨建立“中等强国协调组织”的可能性。与会代表就该组织的性质、名称、成员国资格和未来所起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会议接受了尼日利亚政府关于建立“中等强国协调组织”提议的基本原理,并且同意将组织名称暂定为“拉各斯论坛”。多数与会代表认为,面对当前主要国际组织对棘手问题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局面,有必要成立一个“非正式的协商性论坛”,以促进国际、洲际间的多边对话和发展合作。未来加入“拉各斯论坛”的国家均不是国际军事和经济集团成员,这样比较容易保持中立,从而避免现存国际组织中一些国家采取集团立场的状况。[37]尽管中等强国协调仅是论坛式组织,而不是洲际性、区域性集团,并且该合作倡议最终也没能转化成多边行动,机制设想更没有演变为政策实践,但该理念的出现对于中等强国合作实践和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也反映出中等强国覆盖范围与议题领域的扩展,由之前更多是西方发达中等强国或者发展中国家里的中等强国内部之间的互动,开始向西方中等强国和非西方中等强国横向联合的方向发展。此时,对中等强国一词的不同用法,暗含着使用者的价值判断和研究倾向。由此可以看出,在全球化和多极化持续深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经济发展能够对地区产生示范和带动效应,联合观念相近和具有相同意愿的国家共同承担国际责任,通过经济和社会等低级政治生活中的渐进合作来建立紧密的政治联系,进而成功发挥中介者(Go-between)和平衡者(Agent)的功能特性,以有效减缓国际冲突,帮助维护国际秩序的稳定,成为检视和探讨新世纪中等强国的焦点理论。[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