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讲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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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句分章

古代很多注解家把「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放置於第二章之末,認為這段文字總結了該章用十三卦觀象製器的說法,因為《易》最重要的是「象」,「象」就是模仿實際事物的形象,故以此作為結束。甚至有些注解家把下面的「彖者,材也」放在第五章,因為第五章是以「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的意思作為一個暗中發展的主題,從多方面以十一爻為例來說明爻怎樣反映天下變動的情況,甚至學術成就極高的《周易折中》亦同意這說法,雖然它在正文中沒有作出這樣的修改,但在按語中卻說這是合理的,這亦即是說朱熹的分章不合理。但要是把它分成兩截,分置於第二及第五章,則不能合為一章通過前後文義的分析比較而得出上面所說的結論,所以還是不改動更好!這是第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