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 免費教育的發展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宣佈,「由2008至09學年起,政府全面資助就讀公營中學的學生至高中畢業為止。以2009至2010學年開始實行的三年高中學制計算,政府提供十二年免費教育;為目前就讀舊學制的中學生,政府提供十三年免費教育。」(3)
全球四十六個地區均設有逾十年免費教育
接受教育是兒童的基本權利。1948年的《國際人權公約》(4),就要求所有政府必須為國民提供強迫而免費的六年小學教育。這個要求,對於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當然很有難度。例如,本港是遲至1971年才實行六年強迫及免費的小學教育,到1978年又將強迫而免費的教育擴展至九年。這項措施,當時在亞洲地區也算是先進的了。由九年免費教育擴展至十二年,我們用了三十年的時間。其實在過去的三十年裏,政府或納稅人在高中教育方面,其實已資助了82%以上的經費;所以,今次的宣佈只是免除了家長所負擔餘下的18%而已。在今次的宣佈中,不但政府額外付出並不多,還可以一下子把香港提升至世界的先進行列,因為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資料顯示,在一百九十二個成員國當中,現時提供超過十年免費教育的就只有四十六個。
延長「免費」而不延長「強迫」的教育方式是國際趨勢
有些人可能奇怪,為甚麼今次的宣佈只是延長了「免費教育」,而沒有延長「強迫教育」?其實,這也是一個國際的趨勢。現時除了美國和智利等少數國家立法強迫教育至十八歲外,大多數發達國家如西歐、北歐、加拿大、澳洲等強迫教育都只到十六歲。亞洲國家則大部分只要求九年的強迫教育,新加坡到現時為止也還只是規定六年強迫教育。因為大家都相信,學生到了十六歲就應該有選擇權,過長的強迫教育只會帶來更高的缺課率,所以,發達國家大多採用延長「免費」而不延長「強迫」的方式。有一些國家,例如丹麥、瑞典、德國、巴西、古巴等,甚至大學及大學後研修都是免費的。
亞洲僅星港實施十二年免費教育
在亞洲,已實施十二年免費教育的地區並不多,新加坡是一個,香港可能已是第二個。日本儘管富有,也只是提供九年免費教育。台灣現時也是九年免費教育,雖然計劃於2009年擴展至十二年,但因它的私立高中佔了很大的份額,所謂十二年國民教育也只能做到資助而不能免費。至於內地,一直都是九年的義務教育,既不免費,也不強迫。由今年開始,內地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也實行「兩免一補」,那就是「免學費、免書簿費和雜費及補助生活費」。雖然免得較香港遲,卻免得較香港徹底,因為香港的家長還是要負擔子女的書簿費及雜費的。
(原文刊於《文匯報》2007年12月17日,原名〈再談12年免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