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流域水资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协同机制缘起及类型:基于制度视界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从1978年到201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按不变价计算增长33.5倍,年均增长9.5%,平均每8年翻一番,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2.9%左右的年均增速,在全球各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1]。尽管如此,由于总体发展质量偏低,过快的粗放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难免形成悖反关系。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这一问题愈发凸显。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6》数据,中国每创造1亿美元GDP,需要消耗约2.9万吨油当量,这一数值是美国的2.1倍,德国的3倍,日本的3.1倍。现阶段,中国能效水平世界排名第73位,不仅远远落后于欧美等OECD国家,甚至还落后于印度、墨西哥、巴西等同类发展中国家。粗放的能源利用模式给中国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目前,中国的SO2污染、CO2污染与细颗粒物污染均位列全球第一位[2]。
针对最先暴露、最为常见的环境公害物品——流域水环境问题,“九五”伊始,中央政府就开始集中力量针对“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作出整治,进入“十三五”以来,更是祭出“组合铁拳”。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先后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与31个省区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引入环保督察巡视制度……这些举措逐步显现效果。但正如有学者剖析,“十三五”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十分艰巨。从空间上看,大江大河总体水质明显改善,但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支流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从类型上看,全国水质呈总体改善趋势,但部分良好水体有所恶化,部分水体仍为劣V类;从问题来看,产业结构偏重、空间布局不合理等因素导致环境风险高、水污染事件频发[3]。除此之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域内各省市竞相开发利用水资源,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也已大大超过了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各大流域中,海河流域这一问题尤其突出,负载超过25座大中型城市(含北京、天津两个特大型城市以及规划建设中的雄安新区)、人口众多的海河流域以不足全国1.3%的水资源量承担着全国11%的耕地面积,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灌溉用水短缺问题均十分严峻。海河流域省际边界包括晋冀、晋豫、冀豫、冀鲁、鲁豫、京冀、京津、津冀、晋蒙、冀蒙、冀辽11条边界,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千米的跨省河流共有94条,上下游、左右岸之间以及各项涉水事业之间关系错综复杂。海河流域现已成为我国七大流域中水资源开发程度最高、水污染问题最为严重、省际水事纠纷多发地区之一。当然,用水紧张与用水矛盾所致密集跨界水事纠纷,在黄河、黑河等其他重要流域同样不同程度地显现。
以上情况,背后的症结及出路何在?现有工农业技术的落后,当然是造成水资源污染的重要原因,而近年来先进生物技术运用于治水,也确有其明显成效。是故,技术层面的努力,包括改进工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提高用水效率等,是治水工作应高度重视与加强的方面。然而以水资源短缺问题而论,“长期以来,水利工程被视为解决水短缺以及合理配置水资源的重要之道。表面上看,技术工程是中性的,能够通过‘开源’增加水资源的供应量来解决水短缺问题。但值得反思的是,技术开源开的是‘谁’的源,满足的又是‘谁’的水短缺需求……水利工程对水资源的重新配置实质也是对水权的重新定义和分配”[4],这就必然涉及水资源管理体制的问题;再从水污染治理来说,治水实践历来显示的一个深刻道理也是“治水先治岸,治岸先治人,治人先治官”,若缺乏水管理体制层面的系统调理,从而难以协调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则治水不免停留于“治标”,无以“治本”取得长效。
因此可以认为,求解流域跨界水污染与用水矛盾,“关键不在于工程技术环节,而在于相关政府间的协调与合作”[5]。本章以下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