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一九三〇年十二月,克里斯托弗再次搬家——向西,从工人阶级的柏林搬到了中产阶级的柏林。他的新房间位于诺伦道夫大街十七号的一套公寓里。诺伦道夫大街就在诺伦道夫广场的南边,广场周围有一些咖啡馆和一所大电影院。从广场沿着克莱斯特大街走,你就进入了这座城市的西区,那里有昂贵的商店,有动物园,还有威廉皇帝纪念教堂。(这座教堂注定要有双重纪念意义。柏林在二战结束后重建时,它的残骸被原样保留下来,以提醒人们当年的轰炸。)
诺伦道夫大街既不高雅,也没有很好地修缮,但这是中产阶级的破败,不是贫民窟的破败。《别了,柏林》中这样描述它:
从我的窗户看出去,是一条庄严而幽深的大街,几家地窖商店灯光日夜长明。带阳台的建筑物有点头重脚轻,在它们门面的阴影下,有卷轴与纹章图案雕刻在肮脏的石膏门面之上。整个地区都是这样,一条街接一条街,每栋房屋都像个破败的有重大意义的保险箱,塞满了失去光辉的贵重物品,和从破产后的中产阶级家里弄来的二手家具。
“伊舍伍德”坐着望向窗外。根据那部小说中的时间线,他刚刚抵达柏林。他是一位超然的外国观察者,正在获取第一印象。“我是一部照相机,”他对自己说,“不假思索地消极地拍摄着。”
一九五一年,约翰·范·德鲁登把这部小说改编成了戏剧,“我是一部照相机”这句话被用作剧作的标题。人们断章取义,给克里斯托弗本人贴上了一个永恒局外人的标签,认为他冷淡地看着生命的巡游从眼前经过,恋恋不舍又无能为力。从那时起,只要他一有新书出版,就总有评论家引用这句话,赞扬伊舍伍德先生锐利的照相机般的眼睛,但也责怪他没勇气走出焦点深度,与他的模特们产生人性意义上的交流。
在小说的下一段里,“伊舍伍德”聆听下面街上小伙子们的口哨声。那已是晚上八点之后,根据规定,各家的房门都已锁上,小伙子们只能不断吹口哨,直到女孩们扔下房门钥匙,好让他们开门上楼。
因为这口哨声,我很不乐意在这里过夜,因为它让我想起自己远离故土,只身住在异国。
“伊舍伍德”又在讨好读者了。他孤独寂寞,没人为他吹口哨,这激起了慈母或慈父般读者的同情。而在真实生活中,克里斯托弗只会在某些场合担心口哨声:有男孩吹口哨找他。因为奥托有钥匙,他怕奥托突然出现,抓到他和其他人在一起,从而大闹一场。
克里斯托弗在诺伦道夫大街的房东是梅塔·图豪小姐。她在《诺里斯先生换火车》和《别了,柏林》里都叫莉娜·施罗德小姐。在这两本书的所有主要角色中,这是对现实原型扭曲最少的一个。
她整天在这套昏暗的大房子里悄悄地转悠。她无影无踪,但是警惕地在一间间房里蹒跚着,趿拉着毡拖鞋,穿着有花的晨袍——那袍子用别针很巧妙地别着,不露丝毫内裙或胸衣。她挥动着掸子东瞧瞧,西瞅瞅,把她那短而尖的鼻子伸进柜橱和房客的行李里。她有一双总在探索的明亮的黑眼睛,还有一头她引以为傲的漂亮的棕色鬈发。她一定是五十五岁左右了吧。
许多年后,当图豪小姐读到这段描写的德语译文时,她什么也不反对,只是不同意“蹒跚”这个说法。和通货膨胀成千上万的中产阶级受害者一样,图豪小姐也曾有过富裕的日子,但当她发现自己被迫从事卑微的、毫不淑女的工作时,仍然感到一种酸楚的乐趣。(“如果你是你这个阶层的德国妇女,”有一次克里斯托弗跟凯瑟琳生气时严厉地对她说,“你此时此刻大概在开妓院!”)可怜的图豪小姐,她要是开妓院肯定比现在过得好。现在她得伺候一栋公寓的差劲房客——调酒师波比、站街女柯丝特小姐,还有美尔小姐——一个满脑子纳粹思想的失业约德尔调歌手。三个人都喜欢拖欠房租。
打从一开始,图豪小姐和克里斯托弗就很投缘。从她这边来说,这是因为她认定克里斯托弗正是她所谓的真正绅士,不会破坏家具,不会吐在地毯上,而且按时交房租。她羞怯又彬彬有礼地称呼他为“伊塞伍先生”。克里斯托弗则觉得图豪小姐很有同情心,甚至很可爱,但他无法向她解释其中的原因:她非常像他童年神话里的一个角色——碧雅翠丝·波特笔下的迪基——温克尔太太,那个刺猬太太,总为它的其他动物邻居们洗衣服。
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图豪小姐都可能泡上几杯咖啡或茶,和他聊天。她喜欢大声批判柏林道德生活的堕落,但实际上她几乎不会因任何事情感到震惊。她对奥托的评价很低,认为奥托是依靠克里斯托弗为生的寄生虫;但她从不反对他们一起在她公寓里做的事。她睡在中央客厅的沙发上,所以相邻卧室里发生的一切她差不多都能听到。当克里斯托弗比平时玩得更带劲、更吵闹之后,探头向她道早安时,她会眼珠一转,狡黠地说:“爱是多么甜蜜啊!”至于柯丝特小姐,图豪小姐只有在因其他事情对她生气的时候,才会不赞成她的职业。在像图豪公寓这样的地方,你可以用任何你喜欢的方式做爱,柏林人有句俗话,说这儿“sturmfrei”[17]。
《别了,柏林》里萨莉·鲍尔斯的现实原型叫珍·罗斯,我希望自己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她给克里斯托弗留下的印象。但我忘记了。艺术美化了生活,他人的艺术又美化了克里斯托弗的艺术。早年间她留给我的印象几乎完全是萨莉。萨莉身边站着珍,像一位面带责备的姐姐,我后来才认识她。而萨莉和珍总是都被推挤到我记忆的一隅,为在舞台和银幕上扮演萨莉的女演员让路。不管她们演得如何,对我而言,都比珍或萨莉更生动;她们大胆的妆容和被照得闪亮的面孔要大于生活。
(萨莉·鲍尔斯的姓是克里斯托弗特意挑选的,因为他喜欢这个姓的发音,也喜欢姓氏主人的长相——一个二十岁的美国小伙子,他一九三一年在柏林认识的。这个美国人认为克里斯托弗对他“好脾气地纡尊降贵”;而克里斯托弗则认为这美国人很冷淡。克里斯托弗当时并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正在成长为一位作曲家、小说家,他并不需要靠任何人的小说人物来为他的姓氏扬名。他的名字叫保罗。)
研究珍早年的照片——雪白瘦长的英气面孔、贵族气派的鼻子、乌黑油亮的头发,还有一双棕色的大眼睛——我可以看出她乐趣十足,而且深知自己是个喜剧角色。几年后在伦敦,有一次她告诉克里斯托弗她要去奥斯坦德度周末。他问:“为什么是——?”她带着灿烂的笑容回答:“这样等我回来时,就是来自奥斯坦德的女人了。”我不想冒险让萨莉说那句话。如果允许小说中的人物如此自觉地表演,那么面具就有可能粘在角色脸上。人物可能会完全失去自己的身份特性。
珍在本质上比萨莉更像英国人;她发起牢骚就像一个真正的英国女人,带着逆来顺受的笑容。而且她更坚强。克里斯托弗从不觉得她多愁善感或有一丝一毫的自怜自艾。和萨莉一样,她不断地吹嘘自己的诸多情人。当时克里斯托弗确信她是夸大其词。现在我不那么肯定了。但是后来排演美国版的《我是一部照相机》,当朱莉·哈里斯为萨莉一角排练时,约翰·范·德鲁登和克里斯托弗跟她讨论了一种可能性:萨莉的几乎全部性生活都是想象出来的;他们一致认为应该演得让观众猜不透真假。朱莉通过几句台词精妙地表现出了那种模棱两可:
我曾有一个美妙又撩人的小房间——里面没有椅子。我就用这办法引诱男人。
你永远都无法准确知道她所谓的“引诱”是什么意思。
约翰·范·德鲁登的萨莉不完全是克里斯托弗的萨莉;约翰使她的性情更可爱、更顽皮。而朱莉把自己的许多特点带到了这个角色里。她看似孱弱,但(超过某个临界点后)又不可触碰,像孩子一样会迅速变得高兴或沮丧,固执地听从自己幻想的声音;一个波希米亚版的圣女贞德,努力保护自己不受布尔乔亚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倒数第二幕中,这一仗似乎打输了;在专横跋扈的母亲的监护下,朱莉即将回到英国,她反抗过但失败了。作为耻辱的标记,她穿了一件母亲逼她穿上的过时而昂贵的英式外套。她看起来悲惨极了,就和圣女贞德被迫停止穿男装时一样痛苦。接着,在最后一幕中,朱莉又穿回了几乎整出戏一直穿着的那套服装——黑色丝质紧身衣、黑色苏格兰式贝雷帽,还有火红的围巾,这是她反抗的制服。看见这身打扮,她还没开口观众就知道她母亲已经在战场上溃败了。这产生了英勇非凡的效果。波希米亚大获全胜。第一晚观众高兴地欢呼起来。朱莉成了一位明星。由于她的表演,这出戏也变得热门。
这出戏剧的男主人公叫“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在处理他的性生活时,或者更确切地说,在处理他的性生活缺失时,约翰使用了小说中的一个场景。萨莉问克里斯托弗是否爱上了她。他回答说:“没有。”萨莉回答说她很高兴:“我俩第一次见面我就希望你喜欢我。但是我很高兴你没有爱上我,因为,由于某种原因,我不可能爱上你。”可以认为这里的“由于某种原因”暗示萨莉本能地知道克里斯托弗是同性恋者——也可以不这样认为。至于克里斯托弗,他曾经含糊地说,他浪费了很多时间“猎艳”,但没说猎的是哪一种。
在电影版的《我是一部照相机》中,克里斯托弗喝醉了,想要强奸萨莉。她反抗了他。在此之后,他们仅是好朋友而已。在音乐剧《歌厅》中,男主角叫克里夫·布莱德肖。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异性恋美国人,跟萨莉有一段感情,并让她怀了孩子。而在电影版的《歌厅》中,男主角叫布莱恩·罗伯茨。他是一个双性恋的英国人;他先是跟萨莉发生了关系,后来又跟萨莉的情人之一(一个德国大亨)有染。在影片末尾,布莱恩热切地想跟萨莉结婚,但萨莉提醒布莱恩他曾经犯过错,并暗示未来可能还会有其他人。布莱恩的同性恋倾向被处理成一种不雅但滑稽的弱点,可供嘲笑,就像尿床一样。
在现实生活中,珍和克里斯托弗的关系并不涉及性,却比小说、戏剧和电影中萨莉和她各种伴侣之间的关系更亲密。一九三一年初,珍结识克里斯托弗之后搬进了诺伦道夫大街的公寓。很快他们就好得像兄妹一样。他们互相逗乐,享受彼此的陪伴,但两个人都很自私,经常吵架。不过珍从来没有引诱过他。我记得有一个下雨的、阴郁的下午,她说:“多可惜啊,我们不能做爱,没什么其他事情可做。”他表示同意,确实可惜,也确实无事可做。不过至少有一次,由于经济或住房方面的紧急情况,他们睡在了同一张床上,但丝毫不尴尬。珍认识奥托和克里斯托弗的其他性伴侣,但她并没有表现出分享他们的兴趣,尽管克里斯托弗不会真的介意。
我记得珍在这套公寓里只住了几个月。图豪小姐非常着迷于珍的外貌、举止、妆容、穿衣风格,尤其是她对自己风流韵事的讲述。但图豪小姐并不太喜欢珍。因为珍邋里邋遢的,也不体贴人;她给女房东添了很多额外的麻烦。她期待有客房服务,有时还对周围的人颐指气使,带有英国上流社会的粗鲁。总之,图豪小姐更喜欢男性房客。
与小说里的“伊舍伍德”和萨莉不同,当珍离开柏林时,克里斯托弗和她并没有永远分别。种种世事使他们隔很久才能相逢,但在珍的余生里,他们仍然像密友一样见面。她于一九七三年去世。
通过斯蒂芬·斯彭德,克里斯托弗结识了另一位即将成为他小说主要角色的人物:姬莎·索罗魏奇克。她是一个年轻的犹太女孩,和富有的父母生活在一起。斯蒂芬几年前在瑞士第一次见到她。
在《别了,柏林》里,姬莎名为纳塔丽亚·兰道尔:
纳塔丽亚长了一头毛茸茸的深色头发,有点太多,使她那有一双明亮眼睛的面孔显得狭长,令我联想到小狐狸。她和我握手时手臂从肩膀起伸直,跟时髦的学生一样。“进来,请。”她的口气简慢而干脆。
纳塔丽亚被塑造成了一个专横跋扈的女学究,对文化极度热情,对于性则冷淡而拘谨。她立刻开始指导“伊舍伍德”,决定他必须读哪些书,参加哪些音乐会,参观哪些画廊。面对纳塔丽亚对自己生活的掌控,起初“伊舍伍德”仍是嘲讽地被动应对;后来他开始反击,把萨莉·鲍尔斯介绍给纳塔丽亚认识。他这么做是为了考验纳塔丽亚,而不是萨莉;因为他事先就知道萨莉会怎么表现。萨莉和往常一样吹嘘她的情人;纳塔丽亚则一本正经地感到震惊。她没能通过克里斯托弗的考验。之后,他和纳塔丽亚暂时疏远了。
在现实生活中,珍和姬莎从没见过面,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考验。但我相信姬莎一定能通过考验;她甚至可能和珍交上朋友。确实,纳塔丽亚这个角色只是对姬莎讽刺漫画般的写照,正如斯蒂芬·斯彭德在一封责备克里斯托弗的信中所指出的:
在我看来,姬莎的性格非常热情,有点儿孩子气。比起犹太人,她更像俄罗斯人,为人慷慨,对他人有深切的兴趣。至于你和姬莎的关系,我认为最基本的事实是,你一直在对她谈论奥托。当你这样做的时候,姬莎的眼中开始盈出同情的泪水。当然,你们从未讨论过这段关系的实质,但姬莎肯定理解并深深地同情。
由于小说中的“伊舍伍德”从未与奥托或其他任何人有过情感上的牵扯,他不可能向纳塔丽亚揭露这种感情,也就没能给她一个表达自己温情和同情的机会。克里斯托弗自己也意识到,他没能赋予纳塔丽亚这个角色足够的暖意。在故事的最后,他试图弥补这一点,他让纳塔丽亚谈上了恋爱,并似乎有了改变。
在同一封信中,斯蒂芬责备克里斯托弗嘲笑纳塔丽亚的文化崇拜:“毕竟,纳粹对待音乐会、文化和犹太人的态度在某些方面与你相似。”
的确,克里斯托弗这时仍对文化崇拜抱有强烈的偏见。这种偏见早在来德国之前就形成了,他曾是小提琴家安德烈·芒若(在《狮子和影子》中叫舍雷)的秘书,生活在伦敦录音室、沙龙和音乐厅的世界里。在那些地方,他逐渐开始憎恶观众滔滔不绝的赞美和音乐会的神圣气氛。
但克里斯托弗和纳粹的看法并不一致。纳粹痛恨文化本身,因为它本质上是国际性的,因此是对民族主义的颠覆。他们所谓的纳粹文化是一种地方性的、变态的、民族主义的邪教,少数几位主要的艺术家和许多小艺术家获得了荣誉,因为他们的德国性而不是因为他们的才华。其余的人则被谴责为异族和颓废者,代表了犹太人的文化。克里斯托弗本人崇拜文化,但他的崇拜是一种非常封闭的宗教,只能与艺术家同行们分享。他说,没人有资格称赞一件艺术作品,除非他自己也是一位有实践经验的艺术家。因此,克里斯托弗谴责绝大多数文化崇拜者无知、傲慢,而且可能不真诚——他们是不是犹太人都无关紧要。
随着克里斯托弗继续出版书籍,并开始收获热情的读者,他逐渐克服了这种偏见。谴责你自己的崇拜者并不是人类的本性,即便他们不是艺术家。
在《别了,柏林》里,纳塔丽亚·兰道尔有一位堂兄伯恩哈德·兰道尔。伯恩哈德帮着经营一家百货公司,公司所有者是纳塔丽亚的父亲。伯恩哈德·兰道尔的原型是威尔弗里德·伊瑟列。威尔弗里德·伊瑟列和姬莎·索罗魏奇克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两家也没有生意往来。不过,威尔弗里德确实经营着一家由他自己家族创办的百货公司。那是柏林最大的百货商店之一。
威尔弗里德高大苍白,深色眼睛,说话轻声细语,措辞严谨,面带微笑但很少大笑。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九三一年克里斯托弗认识他时,他三十二岁。
在小说中,伯恩哈德的侧脸被描述为“过分文明的、线条精美的鸟喙状”:
他笑了,他的脸为一种筋疲力尽的表情所遮蔽,我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说不定他受着一种致命疾病的折磨。
一次又一次,伯恩哈德被描述成一个疲惫的、无动于衷的人。显然,他完全有能力履行他重要的经理职责,但他以厌倦的讽刺态度看待工作。他甚至向“伊舍伍德”坦言,对他来说,百货商店本身有时似乎是不真实的,或许是他正在遭受的幻觉的一部分。这可能不是字面上的意思,但伯恩哈德肯定是在表达他对自己商业生涯和商人身份产生的虚无感。然后他谈得更深了。当“伊舍伍德”问他是否认为会出现政变或革命时,他回答说,这个问题在他看来“有点琐屑无聊”。他拿出一封狂热的反犹分子写来的信,信中威胁要杀死他,他说自己每周会收到三四封这样的信。“伊舍伍德”惊呼:“你肯定会报警,是么?”伯恩哈德又一次疲惫地笑了:
我这条命对自己对别人都不那么重要,不需要法律保护……
这个回答展示出更多的冷漠,而非勇气。
我敢肯定,伯恩哈德性格的这些方面并不是虚构的,而是建立在克里斯托弗在现实生活中对威尔弗里德的观察之上。但一个截然不同的威尔弗里德出现在《世界中的世界》里。斯蒂芬讲述了一九三二年暑假,当他们两人一起在吕根岛散步时,威尔弗里德如何震惊了他:
他列出了一份希特勒掌控德国后犹太人的行动计划——他似乎预料到此事肯定会发生。他说,犹太人应该停掉他们的生意,走到街上去,留在那里抗议,即使冲锋队向他们开火,他们也要拒绝回家。只有在绝望的情况下采取这样一种联合行动,才能唤起全世界的良知。
这不仅仅是理论上的空谈。不到一年后,希特勒掌权了,威尔弗里德开始显示出他巨大的勇气和坚决的意志。威尔弗里德的母亲是英国人,他本人也出生在英国。他是英国国民,因此可以随时离开德国回英国定居。相反,他选择留在柏林,再待七年。事态越来越明显,犹太人或任何其他团体都不可能对纳粹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威尔弗里德把精力集中在更有限的目标上,包括保护百货商店本身,能扛多久就扛多久。
像所有其他犹太商店一样,这家百货公司也不时遭到抵制。威尔弗里德本人也受到威胁、被捕、被盘问,(我听说)还被短暂监禁。然而,尽管一再被要求解雇犹太员工,他还是拒绝这样做。他甚至拒绝在商店上空悬挂纳粹党旗,即便那只是安抚当局的象征性姿态。同时,他努力安排尽可能多的犹太人移居国外。集中营里的犹太人如果立即移民,往往是可以获释的,但必须由其他人为此事筹集资金,因为他自己的财产已经被没收了。最终,在一九三九年,伊瑟列的公司被非犹太人接管;这是同类公司里最后易手的一家。威尔弗里德由此失去了大部分帮助他人的能力。就在战争爆发之前,朋友劝服他去了英国。
我能理解为什么威尔弗里德会选择和斯蒂芬讨论他的犹太身份问题,而不是和克里斯托弗讨论。斯蒂芬的父母一方是犹太人,另一方是英德混血;威尔弗里德可能觉得跟他更亲近。但斯蒂芬定然把他们的谈话告诉了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在写威尔弗里德的故事之前,一定听说过他反抗纳粹的事情。
那么威尔弗里德的这一面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别了,柏林》对伯恩哈德的塑造中呢?尽管小说不得不以一九三三年“伊舍伍德”离开柏林作结,但可以在他与伯恩哈德的最后一幕中预示出他未来对纳粹的态度;在这一幕里,也许“伊舍伍德”能意识到自己从一开始就误解并低估了伯恩哈德,并感到内疚。相反,小说中“伊舍伍德”与伯恩哈德的最后一幕——设定在一九三二年春天——以一种逃避现实的调子结束。伯恩哈德一直在谈论中国,说在北平,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回家的感觉。“伊舍伍德”建议他回去。这个建议听起来有点轻蔑;似乎把北平等同于“伊舍伍德”所鄙视的文化崇拜。因为伯恩哈德和纳塔丽亚一样,也是一位文化信徒,不过他比纳塔丽亚高级得多。伯恩哈德平静地表示同意,他会去北平,但条件是“伊舍伍德”作为他的客人和他一起去,而且他们当晚就出发。“伊舍伍德”找借口推脱。总之,他把伯恩哈德的邀约当成了笑话。直到很久以后,伯恩哈德已然去世,“伊舍伍德”才终于相信那个邀请是认真的。“现在我才明白,那是伯恩哈德对我俩最大胆、最愤世嫉俗,也是最后的实验。”换句话说,伯恩哈德玩的是一种反转的俄罗斯轮盘赌,其中五发是死亡,只有第六发是逃离死亡,进入一个遥远的国度——一个他不用质疑自己存在的国度。
克里斯托弗习惯说,他从不写他不喜欢的人,因为当他不喜欢某人时,他根本就不觉得此人有趣。这是一句炫耀的话,是克里斯托弗处于傲慢情绪中的典型表现。克里斯托弗确实觉得威尔弗里德非常有趣,尽管他们之间存在着很大的敌意。而这份敌意很可能令他无法把威尔弗里德视为英雄加以描述。
他能同情人,也有魅力,但是他所有的行为,无论是给我送杯酒或是递支烟,都裹着一层傲慢的外衣——东方式的色倨而内恭。
“伊舍伍德”强调了伯恩哈德的“东方”的一面。此处,这个词语似乎指的是中国人。但在那一时期,克里斯托弗对另一个东方种族有偏见——印度人。印度人的谦逊、被动和他们隐藏起来的傲慢令他觉得反感——也就是说,让他个人感到不安。原则上说,他站在印度人这边反对英国的统治,并同意他们有充分的权利以傲慢的态度对待英国征服者。不过他依旧本能地认同英国人。因此,当他面对一个谦逊又傲慢的印度人(或者说威尔弗里德)时,他深感不安——这是一个“懂得”人生的人,他的知识可能比克里斯托弗自己更丰富。“他并不告诉我他的想法和感受,他瞧不起我,因为我理解不了。”我现在意识到,克里斯托弗的这种偏见源于恐惧——害怕那些他不知道但印度人知道的东西,害怕某一天他可能不得不接受那东西并让它改变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伪印度人,威尔弗里德激起了这种偏见。
在两人关系的早期,“伊舍伍德”和伯恩哈德之间曾有过一场短暂的、不了了之的对决。“伊舍伍德”指责他采用这种装模作样的谦卑态度来表现敌意。“事实上你是我所遇见的人里最不谦恭的人。”伯恩哈德用“东方化”的隐晦回答说:
“我不知道你是否是对的……我觉得并不完全对,但也部分地……是的,你身上有一种特质吸引了我。我对它还非常妒忌,但你这特质也引起了我的对抗。”
伯恩哈德总结时又加了一句:“我担心自己是一种机械,一种复杂得没有必要的机械。”这可能意味着,他认为“伊舍伍德”相当粗鲁,粗鲁得没有必要。
在克里斯托弗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写给斯蒂芬·斯彭德的信中,有一句令人费解的话。克里斯托弗告诉斯蒂芬,他最近见过威尔弗里德,但仅此一次。克里斯托弗补充说:“他很友好,但他在心里谴责我。”克里斯托弗为什么觉得威尔弗里德要谴责他?我相信克里斯托弗怀疑威尔弗里德严重压抑了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因此他谴责克里斯托弗对自己性生活的咄咄逼人的坦率。如果克里斯托弗真的怀疑这一点,那么以他的性格,他对威尔弗里德就会格外坦率,好以此震动他,叫他对自己也坦率起来。
小说似乎暗示,伯恩哈德想隐藏的是对“伊舍伍德”的爱恋。伯恩哈德提议的两人中国行听起来像是私奔。威尔弗里德是不是同性恋者并不重要。有一件事我可以肯定,他并没有爱上克里斯托弗。因此,我发现小说中蕴含的暗示虽然模糊,但很冒犯人。知道威尔弗里德读了那篇小说,我觉得很尴尬。
伯恩哈德·兰道尔的故事以主人公的死讯作结。一九三三年春天,就在“伊舍伍德”永远离开德国后,他在布拉格的一家餐馆里无意中听到两个人在谈论这件事。其中一人在报纸上读到伯恩哈德死于心力衰竭的消息,两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其实是被纳粹杀害的。
杀死伯恩哈德只是一种戏剧性的需要。在这样一部以政治迫害爆发而告终的小说中,至少一人死亡是必须的。《别了,柏林》中没有其他主角被杀害,而伯恩哈德作为一位杰出的犹太人,是最合适的受害者。伯恩哈德死于迫害的早期,这个时间点无法令人信服——除非他是被误杀的。纳粹肯定会等上足够长的时间,以准备一些虚假指控来对付他。对如此重要的商界人物进行清算,会在国外引起许多负面的舆论。尽管威尔弗里德本人一直在反抗,他还是幸存了好几年。纳粹最终还是杀了他——但几乎可以说,那是一场意外。
在英国定居后,威尔弗里德致力于帮助他的难民同胞。法国战败后,许多犹太人被暂时拘留。当威尔弗里德探访拘留营时,他常说:“这也是我应该待的地方。”但作为大英的国民,他是自由的。他应征加入了民防组织。
到一九四三年,许多犹太人从德国和奥地利逃到了西班牙和葡萄牙。这一年三月,威尔弗里德飞往葡萄牙,安排一些年轻的难民移居巴勒斯坦。不到两个月他就完成了任务。六月一日,他登上了回伦敦的飞机。乘客中还有著名演员莱斯利·霍华德。
在比斯开湾上空,离菲尼斯特雷角三百英里的地方,他们的航班遇到了八架纳粹战斗机。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战斗机是之前被派去寻找两艘纳粹自己的U型潜水艇的,但没有成功,然后在返航途中偶然发现了他们的航班。在里斯本和伦敦之间往返的非武装飞机很少遭到袭击,尽管经常有要人乘坐。但这一次,纳粹有理由怀疑丘吉尔本人可能就在这架航班上;他们知道丘吉尔去阿尔及尔参加会议,大约那个时间飞回伦敦。机上无人生还。
克里斯托弗第一次见到杰拉德·汉密尔顿是在一九三〇年和一九三一年之交的冬天。在那个时期,杰拉德的社会地位是相当体面的;他是伦敦《泰晤士报》驻德国的销售代表,在柏林有自己的办公室。
杰拉德写了好几本自传,有一本是《诺里斯先生与我》,他在其中描述了自己是如何得到这个职位的:
这表明,如今任何人都能轻而易举地得到一个要职,无论他过去的生活可能是怎样的。我提供了普普通通的推荐信,一个谎都不需要撒,就被突然推上了这个备受尊敬、责任重大的岗位。搞定这件事的简单程度又一次生动说明了这世道是多么虚伪,而我们文明的标准正依赖这种虚伪。
好一个杰拉德啊!叫人忍不住佩服他的手段。他向《泰晤士报》申请一份工作,《泰晤士报》给了他职位,又立即被他谴责虚伪。如果他们雇用杰拉德这种亵渎善恶标准的人,怎么还敢装作一副是非分明的样子?他们怎么敢假装不知道以下两个事实呢?
其一,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公开表达亲德反英情绪”和“通敌”,杰拉德曾坐过牢,后来在英国被拘留。(此事引得霍雷肖·博顿利[18]写了一篇题为“吊死汉密尔顿!”的文章。)
其二,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五年间,杰拉德曾在法国和意大利的多个监狱里待过好几个月,他被控骗走了一位米兰珠宝商的珍珠项链。
但现在,杰拉德背叛了自己,承认自己有双重标准。他一边谴责《泰晤士报》雇用臭名昭著的叛徒、窃贼,一边坚称自己实际上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杰拉德不是叛徒,因为他不是不列颠人——好吧,生理上他也许是,但在精神上他是彻彻底底的爱尔兰人。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称他为爱尔兰叛党、爱尔兰解放事业的潜在殉道者。为证明自己对爱尔兰的忠诚,杰拉德曾与罗杰·凯斯门特[19]通信。当时凯斯门特正在柏林,试图寻求德国的帮助以组织反抗英国的起义。(杰拉德表达自己意见时一定非常谨慎,因为从来没有出现过他参与此事的不利证据。)
至于那条珍珠项链——这项指控其实只是另一个技术问题。杰拉德没想到珠宝商那么早就把账单寄来了,而他自己处理这件事情拖了太长时间(“我向来习惯采取听之任之的策略”),否则那个不愉快的结果是可以避免的。这最多不过是俗话说的“拆东墙补西墙”罢了——而且,不管怎么说,要不是杰拉德想帮助一位经济困难的朋友,他是绝不会卷入这件事的……杰拉德就有这样的说话艺术,既不展示真正的愤慨,也不为自己辩解。他很清楚自己的双重标准,虽然故作严肃真诚,但话说到一半就会忍不住咯咯笑起来。笑过之后,他会跳跃到更愉快的话题上:他所认识的许多有王室头衔的女士和先生;他曾经做客的宫殿、城堡和别墅;他吃过的异国风味的饭菜,喝过的现已绝迹的葡萄酒。
在我看来,克里斯托弗第一眼看见杰拉德·汉密尔顿时,就“认出”他是自己未来小说中的角色诺里斯先生。当威廉·布雷德肖(小说中的第一人称叙事者)在火车上遇到诺里斯先生时,他们的相遇似乎是一段回忆,而不是想象,尽管故事背景是虚构的。在开篇的几句话中,汉密尔顿和诺里斯一模一样:
那陌生人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他有一双不同寻常的淡蓝眼睛……惊诧,带了几分天真的调皮,那是在做坏事时被意外撞见的学生的目光……那笑很迷人。他的手小巧而白皙,指甲修剪得很美。他的鼻子扁平,大而多肉;下巴似乎向两侧分开,有如一架破裂的六角手风琴。他面颊红润,额头如大理石雕塑般白皙。深灰色的头发从额头上横过,剪了个奇怪的发式,像刘海,紧贴着头颅,又粗又厚。我观察了好一会儿,看出来了,不禁哑然失笑,原来他戴了顶假发。[20]
在克里斯托弗看来,杰拉德具有迷人的“时代感”。他把威斯坦、斯蒂芬和其他朋友介绍给他,不久,他们都把他当成一件被后人重新发现的、荒诞而怀旧的艺术品来对待。杰拉德非常喜欢自己的这一新面貌,并开始加以利用。毫无疑问,他意识到这些对他的假发、彬彬有礼的造作举止和违警记录感到惊奇的天真年轻人已不知不觉地成了他的同谋。他们把杰拉德拉进了他以前从未进入过的圈子,也就是现代波希米亚圈。他受到了他们的欢迎,正是因为他过去名声不好,而不是因为他们不在乎。放荡不羁者并不都是穷人。杰拉德期待建立有利可图的新人脉。
(这让我想起了一位迷人的小伙子,他也曾短暂地受到同一个圈子的欢迎,因为他坦率地承认自己是一个飞贼,而根据莱恩—莱亚德理论,这说明他“心地纯洁”。后来他的一些仰慕者家中被盗了,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有罪。)
因此,杰拉德并不介意新朋友们称他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老骗子”,尽管他总是抗议,但不过是装装样子。有一次,一位汉密尔顿鉴赏家对克里斯托弗评论说:“杰拉德似乎犯了一个道德上的错误。”对此,克里斯托弗回答:“说杰拉德犯了一个道德上的错误,就好比说有个人在科罗拉多大峡谷谷底从一张脚凳上摔了下来。”克里斯托弗对自己的这句妙语很满意,还把它复述给杰拉德本人听。他听了咯咯地笑,扭动身子大声赞道:“可不是嘛!”
杰拉德生性挥霍无度,这使得他债台高筑,而且知道自己绝对还不上。除此之外,他的不道德行为几乎全部与他中间人的角色有关。如果你想把一幅偷来的画作卖给一位不介意私下欣赏的收藏家,想把军火走私到外国,想从对手公司里偷一份合同,想戴一枚你完全配不上的荣誉勋章,或是想把你的犯罪记录从档案里抽出来,那么杰拉德非常乐意帮助你,而且他往往能成功。所有这些交易都以这样那样的形式涉及贿赂。然后还有杰拉德的操作费。会有一些意料之外的障碍——可能就是杰拉德搞出来的——需要克服,代价相当大。总而言之,大笔的钱不断转手。杰拉德的手就处在中间环节,而且它们很黏……当然,在所谓的合法事务中,有一个说法用来描述杰拉德的行为并为之辩护;这叫做抽取佣金。而为了从事这个行当,杰拉德可能不得不与各种人过从甚密,比如可收买的警察局长、残忍嗜血的主教、秘密线人、双面间谍、勒索犯、职业打手、政客的秘书和情人、比她们的丈夫更无情的百万富婆——好吧,这就叫做通晓世故。
和所有极度不诚实的人一样,他令相对诚实者显得伪善而懦弱。唯有圣人能与他保持联系而不受污染。此外,由于你同他交往,你就要为他的许多同伙确实犯下的卑鄙行径承担一定的责任,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我记得一个男人,是克里斯托弗通过杰拉德认识的,那人与法国反间谍活动有联系;他有一张我这辈子见过的最邪恶的脸。
杰拉德看上去并不邪恶,但在亲切的外表下,他是个冷酷的恨世者。他觉得只要有胆量,每个人都会去偷抢拐骗。这使他对那些正在被他欺侮利用的人怀有惊人的敌意;在无须防备的时候,他会带着残忍的轻蔑说起他们。在克里斯托弗看来,杰拉德的冷嘲热讽是有道理的。要不是他生性谨慎,他一定会被杰拉德引诱去干严重违法的勾当。
回顾杰拉德的职业生涯,我发现他的恶行与其说是有趣,不如说令人厌烦。他的欺诈行为令人厌烦,因为他是如此执著不懈;他就像一只贪婪的动物,你不能把它单独留在厨房里,哪怕片刻都不行。可这一切阴谋诡计给他带来了什么好处呢?他常常腼腆地吹嘘自己的成就,暗示自己捞到了“足足一千”或者“一笔相当可观的财富”,但当你追问细节,他又闪烁其词。也许他为自己不管攫取了多少钱都挥霍一空的放纵感到羞耻。他一生都受到债主的纠缠。奇怪的事实是,他只是业余级的,无可救药地不专业,浪漫而不切实际,手段一点儿也不现代。照他的做法,犯罪并没带来财富,而是像搞巫术一样,要求苛刻却无甚回报。
尽管杰拉德的生活充满焦虑,他还是能真正地享受自我。他和朋友们分享他的快乐。当天气阴沉、生活阴郁的时候,他的荒诞魅力能让你振作起来。他会精心打扮去参加一些单调的聚会,好像那是一场精彩的社交盛事,也因此几乎成功将之变成了一场盛事。他能让你觉得自己在参加宴会,而实际上你吃的是炒鸡蛋,喝的是廉价葡萄酒。他因你的笑话捧腹大笑,他乐于奉承你,你高兴的时候他也由衷地高兴。所以他受到许多人的喜爱,虽然这些人完全不认同他的品行。而其他人都毫无保留地崇拜他,包括图豪小姐在内。他则称她为“图豪女神”。
杰拉德有一种爱尔兰人的天才,他满怀激情地投身于各种事业,在争论中怒气冲冲地支持其中一方。这种激情和愤怒往往是暂时的,他后来改变立场时毫不尴尬。他曾是和平主义者、爱尔兰独立的斗士(不管其他人可能会为此付出多少血的代价)、近乎共产主义者、右翼极端分子、梵蒂冈外交政策批评家以及虔诚的天主教徒。自然有人要怀疑他别有用心;毫无疑问,通常他确实别有用心。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为抗击饥荒委员会和拯救儿童基金会做了很多工作,你很难从中找到任何邪恶之处。他还经常给报社写信,支持堕胎合法化、监狱改革、废除死刑,措辞直言不讳、清晰明了,颇令人钦佩。
《诺里斯先生与我》没能揭示杰拉德和克里斯托弗之间最持久的感情纽带——他们都是同性恋者。有些法律专为反对他们这类人的存在而被制定;当要违反这些律令时,克里斯托弗非常乐意给杰拉德当犯罪同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