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又遇麻烦事——比尔芬格先生——给法国人起名字——不靠谱的法国导游——世界博览会——精彩阅兵——拿破仑皇帝与土耳其苏丹印象
第二天早上,我们十点起床,穿衣服,然后去找旅馆的“commissionaire”[51]——我不知道“commissionaire”是个什么职位,但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告诉他我们需要一个导游。他说,本国举办的世界博览会吸引了这么多的英国人和美国人来巴黎,想找一个闲赋在家的好导游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他说通常他手上有一二十个人,但现在只有三个。他把他们叫了过来。有一个看上去太像海盗了,我们立刻让他离开。第二个说话时总想着字正腔圆却适得其反,让人听着很恼火,你听他怎么说:
“如果哪位先森愿意雇佣比人,使奶三生有幸。比人将带他把美丽的靶梨转个遍。比人的阴雨霉得跳。”
如果他就此打住,应该还是不错的,因为他对这些记得烂熟,几乎是脱口而出,而且语法没出错。但他的沾沾自喜产生了诱惑力,令其试图进入并未深入研究的英语领域,而这种鲁莽的尝试却毁了他的工作机会。不消片刻,他便因乱七八糟的动词形式和表达上的语无伦次深陷于混乱之中,任何聪明才智都无法将其拯救出来。很显然,他不能把英语说得“霉得跳”,怎么假装也没用。
第三个人令我们心动。他衣着朴素,但明显注重仪表的整洁。他头上戴的高顶礼帽有些陈旧,但被仔细地刷洗过;他的手上戴着一副二手的羔皮手套,保养得很好,手里拄着一根藤条小手杖——弯把是象牙雕刻的女人大腿。他像只猫一样轻柔而优雅地走过泥泞的街道;整个人看上去文雅、安静、低调,而且自重!他说话语气柔和、谨慎;当就自己唯一的责任做出表态或提出建议的时候,他首先会若有所思地用小手杖的弯把抵住牙齿,权衡一下得失。他的开幕词很完美——无论在遣词造句、语法,还是重读和发音等各个方面确实很完美。他话很少,而且开幕词之后就更谨慎了。我们被迷住了,而且不仅仅是被迷住了,恐怕说喜出望外更合适。我们立刻雇佣了他,甚至从未问过他的要价。我们可以看到,尽管这个人是我们的侍从、仆人和事实上的奴隶,但仍然是一个绅士,而另外两个人呢,一个粗鲁、笨拙,另一个则是天生的海盗。我们问了我们这位“星期五”[52]的名字。他从自己的皮夹子里抽出一张雪白的小卡片,点头哈腰地递给我们:
艾·比尔芬格[53]
巴黎、法国、德国、西班牙
等地导游
卢浮宫大饭店
“比尔芬格!噢,真要命!”
这句“旁白”来自丹。我听到这个倒霉名字也感觉非常刺耳。大多数人都拼命原谅、甚至喜欢第一印象令人不爽的面孔,但我想很少有人那么容易接受一个听上去刺耳的名字。我差不多要后悔雇佣这个人了,因为他的名字太让人难以忍受了。不过木已成舟,就这样吧。我们还要赶紧出发呢。比尔芬格踱到门口,叫过来一辆马车,这时医生说话了:
“哎呀,前有理发店、台球桌、没有煤气灯的房间,这又来了个导游,可能还会碰到很多美好的巴黎浪漫故事呢。我原本指望找个叫亨利·戴蒙莫朗西,或者阿尔芒德拉·切艾特瑞斯,或者给国内乡亲写信时听起来大气些的名字,但没想到一个法国人居然叫比尔芬格这样的名字!噢!你知道吗,这太可笑了。绝对不行。我们不能叫他比尔芬格;听着太恶心了。给他再起个名字吧;我们叫他什么好呢?亚历克西斯·杜科兰古怎么样?”
“阿方斯·亨利·古斯塔夫·戴奥特威尔,”我建议道。
“叫他弗格森吧,”丹说。
这个名字很实在,不那么花里胡哨,感觉不错。这次没有争议,我们就不把比尔芬格叫比尔芬格了,而是改叫弗格森。
马车准备好了,是那种敞篷马车。弗格森坐到车夫旁边,我们匆匆忙忙地去吃早饭。弗格森先生很懂规矩,站在旁边转达我们点的菜并回答问题。很快,这个狡猾的投机分子在不经意间提到,我们吃完饭后,他也要赶快去吃饭。他知道我们离不开他,而且我们也不希望在附近闲逛着等他。我们请他坐下和我们一起吃饭。他反复鞠躬,请求原谅。他说,这不合适;他会坐在另一张桌子旁。我们不由分说命令他和我们坐在一起。
第一个教训出炉。这是一个错误。
在那之后,只要这个家伙陪着我们,他就总是又饿又渴。他来得早,待得久,见了餐馆就迈不开腿,还用饥渴的眼神盯着每一座酒楼。从他嘴唇上蹦出来的永远是停下来休息的建议和吃吃喝喝的借口。我们竭尽全力满足他,原以为这半个月会把他撑得够呛,但结果是我们失败了。他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那超级胃口的生理欲望。
他这个人还有个“毛病”。他总是要我们买东西。在几乎不加掩饰的借口下,他会诱使我们走进衬衫店、鞋店、裁缝店、手套店——世界这么大,似乎只要有让我们购物的机会,都会带我们去。任何人都可以猜到店主会给他一定比例的销售提成,但直到他这种行为特征变得实在太露骨了,我们这帮十足的傻瓜才有所察觉。有一天,丹碰巧提到他想买三四套绸缎面料作为礼物。弗格森精光闪闪的眼睛马上盯上了他。走了不到二十分钟,马车停了下来。
“这是什么?”
“仄四巴黎最好的绸缎庄——最有名的。”
“你到这里来是什么意思?我们告诉你带我们去卢浮宫的。”
“额想则位先生说他想买一些绸缎。”
“这个团里没有人要求你‘想’事,弗格森。我们不想太劳你费神。这天热遭罪我们自己可以忍。确实有必要的话,我们会努力去‘想’的。继续赶路吧。”医生如是说。
走了没有十五分钟,马车又停在了另一家绸缎庄前。医生说:
“啊,卢浮宫——好漂亮、好漂亮的建筑!拿破仑皇帝现在住在这儿吗,弗格森?”
“啊,医生!您太心急了;则不似那座宫殿;额们会直接过去的。但由于额们刚好经过则间商店,他家的绸缎很漂亮——”
“啊!我知道、我知道。我本来是想告诉你,我们今天不想买什么绸缎了,但由于我心不在焉,给忘记了。我本来还想告诉你,我们希望直接去卢浮宫,但我也给忘记了。不管怎样吧,我们现在就去那儿。可能我太粗心了,请原谅,弗格森。继续赶路吧。”
不到半小时,我们再次停下来,这次是另一家绸缎庄前。我们都生气了;但医生始终很平静,始终在语气和缓地说话:
“终于到啦。卢浮宫这么雄伟啊,可它怎么这么小呢!它的造型太优美啦!坐落地点太好啦!有气势,有气势——”
“等——等,医生,则不似卢浮宫——仄四——”
“这是哪里?”
“仄四额的主意——额偶然想到的——则就似那家绸缎庄——”
“弗格森,我真是太粗心了。我一直打算告诉你,我们今天不想买什么绸缎了,而且我也打算告诉你,我们希望马上前往卢浮宫,但今天早上看到你消灭了四份早餐,我的心情有些过于舒畅了,以致于我忽视了最最根本的时间安排。无论如何,我们现在就朝卢浮宫前进吧,弗格森。”
“但是,医生,”(很激动的神态)“用不了多一会儿——也就一小会儿!则位先生不想买可以不买——但可以看看则绸缎——看看则漂亮的面料。(祈求的神态)先森——就一小会儿!”
丹说,“这个讨厌的白痴!今天我不想看到任何绸缎了,我不想看它们。继续前进。”
医生说:“我们现在不需要绸缎,弗格森。我们的心都飞到卢浮宫了。我们的行程继续吧——继续吧。”
“但是医生!只要一会儿——一小会儿。时间够用——完全够用!因为那里现在没什么可看的——太晚了。差十分钟就四点了,而卢浮宫四点就关门了——只要一小会儿,医生!”
这个不靠谱的恶棍!吃了四份早餐,喝了一加仑香槟,却和我们玩这么卑鄙的把戏。我们那天没有在卢浮宫的展厅里看到数不清的艺术珍宝,而现在我们聊以自慰的是,弗格森连一块绸缎布料都没推销出去。
我写这一章的部分原因是心满意足地辱骂了那个有修养的无赖比尔芬格,而另一部分原因是想让读者们瞧瞧巴黎导游是如何玩弄美国人的,还有巴黎导游都是什么货色。不要以为我们是比国内的乡下人更愚蠢、更容易上钩的猎物,因为我们不是。无论你独自还是和其他同样没什么经验的人组团去游览,只要你是第一次去巴黎的美国人,都会受到导游的欺骗和蒙蔽。总有一天我会再游巴黎,这帮导游可得老实点!我会涂上战斗的油彩——还有我的战斧。
我想我们在巴黎也没浪费多少时间。我们每天晚上都是累得筋疲力尽后才上床睡觉。当然,我们参观了著名的世界博览会。这是全世界参加的一次盛会。我们是在到巴黎后的第三天去的那里,呆了将近两个小时。那是我们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参观。说实话,我们一眼就看出,在那个庞大的会场里,人们必须花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的时间才能了解它。这是一场精彩的展览,但在我们看来,来自世界各国的巨大人流才是更精彩的展览。我得出结论,如果在那里呆上一个月,我应该发现是在看人而不是那些没有生命的展品。我刚对十三世纪一些奇怪的旧挂毯产生了些许兴趣,一群阿拉伯人却走过来,他们黑漆漆的面庞和古怪的服装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注视着一只银灰色的天鹅,它的动作中流露出活生生的优雅气息,它的眼神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看着它自由自在、旁若无人地游动,仿佛它来自一片沼泽地而不是一间珠宝店——看着它从水下抓住一条银鱼,抬起头,做出一连串习惯性的和复杂的吞咽动作——但在猎物消失在喉咙的那一刻,一些纹身的南海岛民走了过来,我又把注意力转移到他们身上。
不久,我发现了一把几百年前的左轮手枪,看上去酷似现在的柯尔特手枪,但就在那时,我听说法国皇后在大楼的另一面,便急忙赶过去,看看她长什么样。我们听到了军乐声——看到不少士兵匆匆地走来走去——整个人群骚动起来。我们询问了缘由,了解到法国皇帝和土耳其苏丹正准备在凯旋门广场检阅二万五千名士兵。我们马上赶了过去。我非常焦急地想看到这些人,就是二十场博览会也无法把我拉回来。
我们驱车离开,在美国公使官邸对面的空地上占据了一个位置。一个机灵鬼在两个木桶上搭了一块木板,我们租过来并站了上去。不久,远处传来一阵音乐声;过了一会儿,看到一团团尘土朝我们这边缓缓推进;又过了一会儿,随着彩旗飘扬和军乐齐鸣,一队勇敢的骑兵从尘土中现出身形,小跑着走在街道上。在他们身后是长长的火炮方队;接下来还是身穿华丽军服的骑兵;再往后是拿破仑三世陛下和阿卜杜勒—阿齐兹。声势浩大的人群挥舞着帽子,大声呼喊着——广场附近的窗户里和屋顶上舞动的手帕骤然间化作漫天暴雪,他们的欢呼声和广场中群众的欢呼声交织在一起。这个场面是如此激动人心。
但这两个焦点人物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在那之前如此同台亮相的画面何曾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呢?拿破仑身穿军装——一个上身长、下身短的男人,胡子刮得很彻底,人老了,满脸皱纹,眼睛半闭着,好一幅深沉、狡猾、诡计多端的表情!拿破仑象征性地朝欢呼的人群鞠了一躬,在压低的帽檐下,一对猫眼注视着面前的一切,仿佛要从那些欢呼声中发现并非真心和兴奋的迹象。
奥斯曼帝国的专制君主阿卜杜勒—阿齐兹身穿深绿色的欧洲服饰,除了头上戴了一顶红色土耳其毡帽之外,几乎未佩戴任何装饰物或勋章;这是一个矮胖的黑肤色男人,黑胡须、黑眼睛、面相愚蠢、令人讨厌。不知何故,他的外表暗示,如果他手里拿着一把切肉刀,再围上一条白围裙,听到他说:“今天吃烤羊肉,还是来一份上等牛排?”人们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
拿破仑三世代表了进步、文雅和最高等的现代文明;阿卜杜勒—阿齐兹则代表了天生没有教养、粗野、无知、落后、迷信的人和集暴政、贪婪、血腥“三美德”于一身的政府。在辉煌壮丽的巴黎,在宏伟的凯旋门下,公元一世纪的代表正在致意十九世纪的代表!
拿破仑三世,法国皇帝!周围簇拥着山呼海啸般的民众和威武雄壮的军队,还有华丽的都城和王公贵族作陪衬,这是一个被讥笑、辱骂和被称为私生子的人,然而他一直梦想着戴上王冠,建立帝国,虽惨遭流放,却梦想犹在。他结交普通的美国民众,还打赌赛跑,但依然幻想着坐上王座,依然冒险探望病入膏肓的母亲,并因她在余生中可能看不到他脱下平民的服饰并换上皇室紫袍而感到悲伤。他在伦敦当了一个小警察,拖着疲惫的脚步,忠实地执勤,但他梦见了即将到来的某个夜晚,他走在杜伊勒里宫悠长的走廊上,经历了斯特拉斯堡的惨败,看到了他那可怜而落魄的老鹰,后者忘记了曾经的教训,拒绝栖在他的肩头。他精心准备好了一篇简洁精炼、文思泉涌的文稿,要讲给表情各异的听众听,却发现自己成了一个囚犯、耍小聪明的笑柄、全世界无情嘲笑的对象,但依然和从前一样梦想着加冕礼和辉煌的盛会。他成了躺在汉姆地牢中无人知晓的囚犯,但依然密谋、策划和思考未来的荣耀和权力。他终于靠一场政变当上了法国总统!在支持他的军队的拥戴下,在隆隆的礼炮声中,他登上了王座,并在受到震撼的世界面前挥舞着一个强大帝国的权杖!谁还谈论小说中的奇迹?谁还讲述浪漫传奇?谁还胡诌阿拉丁和阿拉伯魔术师那乏味的丰功伟绩?
阿卜杜勒—阿齐兹,土耳其的苏丹,奥斯曼帝国的领主!他世袭为王,却几乎和他最卑贱的奴隶一样软弱、愚蠢、无知。他是一个庞大皇室的首领,却是他的总理的傀儡和一个专横母亲的乖儿子。他是一个坐拥王座的人,只需动动手指便可以调动海陆军队;他手握数百万人的生杀大权,然而,他除了吃了睡、睡了吃,就是和他的八百个妃嫔厮混;当他吃喝玩乐、醉生梦死地逍遥过后,会振作起来,掌管政府,并做出一个苏丹该有的样子,但生性谨慎的福阿德帕夏[54]只需拿出一个漂亮的修宫殿或者造轮船计划,他便会着迷,并忘了原来的想法——和那些心性不稳的孩子一样,见到新玩具便会迷恋不已。他是一个看到他的百姓被无耻的收税官盘剥和压榨却丝毫不想着拯救他们的人。他相信《天方夜谭》中的小矮人、魔仆和荒诞寓言,却对当今伟大的魔术师缺乏起码的尊重,在他们神秘的铁路、汽船和电报面前感到惴惴不安。他会坐视伟大的穆罕默德·阿里[55]在埃及所做的成就遭到破坏,而他宁愿选择遗忘也不想效仿前者。这个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伟大帝国变成地球上一个污点——一个充斥着无知、罪恶和暴行的堕落、贫困、悲惨和声名狼藉的集合体——并将自己注定的卑微生命消磨殆尽,然后归于尘土并与蛆虫一起消散!
十年间,拿破仑让法国的商业变得更加繁荣,甚至无法用数据来衡量。他改造了巴黎,并部分改造了这个国家的每一座城市。他一次性征收整条街道,评估损失,赔偿业主,然后华丽重建。投机商买下地皮并出售,但在允许投机商购买之前,政府给予原业主规定价格的优先选择权。但最重要的是,他把法兰西帝国的唯一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使其成为一块相当自由的土地,因为人民不会试图过分干预国家事务。没有一个国家比法国更能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人们拥有他们想要的所有自由,但没有特权——他们无权干涉任何人或让任何人感到不舒服。
反过来再看苏丹。人们可以在任何地方设下陷阱,一晚上便能逮住十来个比他更有能耐的人。
乐队开始演奏,卓越的冒险家拿破仑三世,充满活力、毅力与进取心的天才;孱弱的阿卜杜勒—阿齐兹,充满无知、偏执和懒惰的天才,一切准备就绪——前进!
我们看到了辉煌的庆典,看到了花白胡须的克里米亚老兵、法国元帅康罗贝尔,看到了——这样说吧,我们什么都看到了,然后就心满意足地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