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小学教育
1949年6月榆林和平解放后,榆林市人民政府接管了“忠勇镇中心小学”、“爱国镇中心小学”和“榆师附小”,于同年9月分别改名为榆林市第一、第二和第三完全小学,并接收和恢复了几所城乡普通小学和民办私立小学。从1936年到1948年先后解放了的其他各县,也都接管、接收、改造恢复了一批公办小学。到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区共有各类小学557所,在校学生22091人。平均每万人口中有小学生188.17人,为陕西省平均数的三分之一。
从1949年到1952年的三年恢复时期,全区各县贯彻中央提出的“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教育方针,小学教育迅速恢复并得以发展。1951年,绥德分区和榆林分区各有干部子弟学校(又称“保育小学”)一所,优待革命干部和烈士子女入学读书。1952年全区有小学1595所,为1949年的三倍。从1951年起,全区各小学均实行新的教育制度。学制为六年,初小四年,高小二年。开设的课程有语文、算术、珠算、历史、地理、自然、农业常识、体育、唱歌、图画、手工等,每周还安排一次周会,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行教育。从1954年起,全区各小学经过普遍整顿,在巩固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到1957年,全区小学增至2307所,为新中国成立初的四倍。这一年,毛泽东主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高小毕业生回乡参加劳动形成了风气。从1949年到1957年全区约有110万小学毕业生参加工农业生产,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1958年,中共中央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全区各县在普及小学教育上,均实行“两条腿走路”,公办民办一起上。一些师资和设备都不够条件的普通小学,升格为完全小学,而完全小学又“戴帽”办起了初中班,致使小学数骤增,而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半耕半读”或“半工半读”的办学形式也波及小学,全区二百多万小学生动辄停课,参加扫除“四害”和“大炼钢铁”活动,小学高年级学生也参加了全社会动员的“扫盲”运动,担任小先生。这一年小学猛增至3613所。据《榆林报》刊载:1958年4月,榆林县掀起了群众办学的热潮,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没花国家一分钱,新办了各种形式的学校335所,连同原有的学校,扩大招收新生1万多名,使92%的学龄儿童入了学,实现了“十天普及小学教育”的目标。其中安崖区提出了“全民办学,全民学习,乡乡设高小,村村建民校”的口号,三天办起了小学35所,使95%的学龄儿童入了学,出现了所谓“文化上的原子大爆炸”。同年8月,榆林专区以霍仲年副专员为首组成39人的普及教育运动指挥部,提出“苦战一月普及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的任务,要“把文化革命的红旗插遍全专区”。同年10月,横山县殿市小学全校师生参加炼铁生产;米脂县管家嘴子小学在扫盲中创造了310种学习方法;十天办起12个工厂,增加财富1100元。
早在1952年,绥德分区就在所属38所完小、17所普小和8所民小中,重点试行五年一贯制,但是在1960年以前,全区绝大部分小学都实行六年制。1960年9月6日,榆林专署发出“关于试行新学制的指示”,决定在全区31所条件较好的完全小学试行五年一贯制,采用九年一贯制教材,并决定在绥德邓家楼小学试行小学初中七年一贯制。1961年榆林专署又请示省教育厅,要求缩小五年一贯制小学办学规模,除榆师附小、绥师附小继续在部分年级试行外,其他各县分别只在一所完小试行,在学制问题上持慎重态度。
由于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从1960年到1962年,全区小学收缩幅度较大。1962年全区只有小学2543所(其中公办小学由61年底的1751所减至1322所)。1963年,榆林专署根据省教育厅的指示精神,在全区15所重点小学中试行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小学办学数和教学质量逐步提高。这一年,清涧县城关小学、绥师附小、定边县安边公社贺渠生产大队民办小学和子洲县周家硷小学被评为陕西省社会主义教育先进集体。到1965年,全区小学发展到8896所,创历史最高纪录。这一年,陕西省教育厅召开了普及小学教育工作会议,树立了“三阳一木”四个县的先进典型,神木(即“一木”)县普及小学教育走在全区的前列。全区各县农村共试办半日制小学和耕读小学3525所,在全日制小学中增设耕读班2098个,使小学在校学生增加到302000多人,学龄儿童入学率由64年的51%上升到81%。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部分小学教师受到冲击,一些小学“停课闹革命”,严重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小学校数锐减,到1968年,全区小学共有4918所,比1965年下降了40%。1968年“复课闹革命”以后,全区小学又盲目升格,办起了许多中学“戴帽”班。1970年,根据中央“把学校办到贫下中农家门口”的指示,小学校数又开始回升,到1976年,全区有小学6549所。与此同时,各县纷纷派出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学校,讲三史,忆苦思甜,管理学校。从1966年到1976年10年中,各县小学普遍试行五年一贯制。1973年,榆林地区革命委员会文教组曾在全区推广榆林县金鸡滩公社和米脂县印斗公社普及小学五年教育的经验,这一年全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89.3%。10年间,全区40多万小学毕业生,有20多万升入初中读书,升学率由1949年的13.2%上升到1976年的913%。他们的文化程度明显低于“文化大革命”前小学毕业生的水平,但适应社会的能力较强。1975年,全区有7所小学驻有工宣队,有2945所小学驻有贫管会。小学生在校人数达427010人,几乎是1949年的20倍。为建国40年(1949—1989)的最高纪录。十年间,各小学都无统一的教材,多以毛泽东著作为教材,另采用部分省编、自编教材,体育课学军事,音乐美术课学唱革命样板戏。
1977年11月,榆林地区召开了文教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推广了横山县魏家楼公社庙湾小学“坚决抵制‘四人帮’的干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经验,开始了拨乱反正,上好社会主义文化课的新阶段。1978年全区有8518所小学,在校学生398930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4%。全区有24所小学被列为县级重点小学。米脂县南关小学和横山县庙湾小学被列为地区重点小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县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加快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步伐。从1983年开始倡导的集资办学活动,使普及小学教育实现“一无两有”(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人有课桌凳)的规划,得到全社会的重视与支持。1985年,吴堡、绥德两县率先普及了初等教育,1986年,米脂、子洲两县也普及了初等教育,从1987年到1989年,榆林、佳县、横山、神木、定边、靖边、府谷8县先后普及了初等教育。全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7%,年巩固率达96.3%,毕业率达92.7%,普及率达90%以上。1989年,全区共有小学5911所,在校学生315389人。这一年,各县普遍进行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解放军”的“三热爱”教肓,开展了学雷锋、学赖宁和“看好书、交坏书”活动,全区共评出277名红花少年。小学生“辍学经商”的现象基本得到纠正。
从1979年到1989年的十年中,全区小学教育在体制改革中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从1979年起,全区小学普遍贯彻教育部重新颁布的“小学生守则”(试行草案);从1981年开始,各校普遍开设了思想品德课,重点小学开始试行六年制。从1985年起,各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常识教育,全区县办重点小学开始改五年制为六年制。从1986起,全区各县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从1987年起,部分小学,像榆师附小等,贯彻中央关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共同担负起培养少年儿童的任务的指示精神,办起了家庭学校。与此同时,由于社会的影响,小学生辍学现象时有发生。1989年全区普及了五年制初等教育,为更好的实施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在区内普及六年制初等义务教育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