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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J.希利斯·米勒所言,“没有哪部小说能像《雾都孤儿》这样,完全由各种想象的幽闭恐惧的空间来主导”[9]。奥利弗经历了太多的幽闭空间。他出生于某个小镇的济贫院,刚出生,母亲就去世了。他被监狱般的济贫院收容,先是被送到一处“比最深的深渊还要深一层的”分院,因为说自己饿了,就被关进了黑暗逼仄的煤窖。回到济贫院后,又因为想再添一碗粥,被关进了小黑屋。后来还差点被烟囱清扫工领走当学徒,结局很有可能是闷死在幽暗狭窄的烟道中。最后,九岁的奥利弗还是走上了“社会”,成了棺材铺的学徒,凄冷孤寂地睡在棺材中间,“看着就像坟墓一样”,还不断遭到虐待,被关进煤窖。黑暗、逼仄、锁闭成了奥利弗对空间的主要感受。很自然,他想到了逃跑。他要去伦敦,那可是个“大城市”。小说的标题就是“奥利弗·退斯特历险记;又名教区儿童的历程”。
奥利弗不知道,伦敦本身就是一个烟笼雾罩的幽闭空间。在《荒凉山庄》的开篇,狄更斯生动地描述了伦敦上空像雾像烟又像霾的大气。伦敦的烟雾不仅是日常的事实,也是一个承载着诸多社会问题的意象。《雾都孤儿》中的浓雾把这座“大城市”变成了一个狭小黑暗的幽闭空间,困住了无依无靠的奥利弗。当奥利弗路过伦敦东北部的史密斯菲尔德时,看到“夜色暗黑,雾气浓重。商铺的灯光几乎无法穿透浓雾,它每一刻都在变得更厚浊,将房屋和街道都笼罩在昏暗中”。奥利弗感到陌生、不安和压抑。街道本来是开放的空间,狄更斯却把它们写成了一个“迷宫”,狭窄,昏暗,肮脏,阴森可怖。奥利弗在这里找不到出路,看不到希望。
很快,奥利弗就被窃贼从街头带到了贫民窟的贼窝。看似从街道到了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地方,但其实并没有区别。无论是街道所象征的公共空间,还是贼窝所象征的地下空间,都是阴森、破败、肮脏的幽闭空间。狄更斯在小说第三版的序言中说,老鼠般的窃贼经常出入两个地方,一个是“午夜时分阴冷、潮湿、无处避身的伦敦街道”,一个是“令人作呕、恶臭难闻的贼窝”。很难想象,狄更斯对伦敦最精彩的描述竟然是贫民窟。在《雾都孤儿》中的贫民窟,街道和建筑融为了一体,小镇和都市叠加在了一起,共享着同样的形容词,共同构成了令人窒息的幽闭空间。
从济贫院到棺材铺再到伦敦,所有这些幽闭空间像监狱一样把奥利弗囚禁起来,暗示着死亡的威胁。他在伦敦街头被当成小偷,关进了警察局冰冷肮脏、“缺少光亮”的石牢。这实际上是他在济贫院待过的煤窖、小黑屋的延续。他睡在贼首费京那个“监牢似的密闭空间”,带着焦虑和忧伤,“就像死掉了一样”。这不仅重复了囚禁的意象,还重复了他早先睡在棺材铺的经历。这些幽闭空间构成了一个黑暗、狭小、凄冷、坚硬的世界。这就是奥利弗想要逃离的世界,但他显然无处可逃。
现实空间太过残酷,奥利弗不得不经常进入梦乡,“里面有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关心和疼爱”。不过,奥利弗是幸运的,梦想照进了现实。他先是遇到了好心的布朗洛先生。在布朗洛家醒来后,他惊讶地问:“这是什么房间?”一切都那么整洁、温暖,“简直就是天堂”。后来,善良的梅里太太和萝丝小姐救了他,给他提供了让他“获得新生”的天堂。这与奥利弗经历过的那些幽闭空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种温暖的庇护所,也是狄更斯内心渴望的理想世界。他想告诉读者,爱心就像阳光和微风,可以冲破阴霾和寒气,改变空间的性质,天堂原本就在人间。
《雾都孤儿》除了描写那些看得见的幽闭空间,还描写了看不见的幽闭空间。那是一个由各种社会偏见和歧视构成的空间,用身份标签对人进行制裁,扭曲并奴役人的自我认知,剥夺了生活的色彩和尊严。它也将奥利弗与小说中的另一个孤儿——萝丝联系在了一起。
孤儿并不必然会受到歧视。奥利弗受歧视,一方面是因为他出生在济贫院,一无所有,给教区增加了负担(他出生后被包裹在旧睡袍里,就等于“立刻就被盖上印章,贴上标签归了类,从此他就是一个教区的孩子、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也饿不死的卑微苦力,来到世上就是要尝拳头,挨巴掌——任何人都瞧不起,没有人会可怜他”);另一方面是因为他被当成了一个来路不明的私生子。他母亲是在病倒街头后被送到济贫院的,生下他就去世了。医生看到她左手没戴戒指(实际上是被偷走了),就明白“这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凶神恶煞般的教区干事本博说:“我们还是没能找出他的爹是谁,也不知道他娘的住处、名字,或底——细。”狄更斯时代的读者明白,这些话都在暗示奥利弗是个私生子,而他母亲就是当时的另一个身份标签——“堕落女子”(the fallen woman)。“堕落女子”主要指在婚前或婚外失去了贞洁的女子,“从成功的交际花到痴情的情妇,从穷困无奈的街头妓女到被人诱骗的无知女子,从不顾廉耻的老鸨到被强暴的幼童”[10]。《雾都孤儿》中的南茜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群体在19世纪中期的英国甚至被视为“社会首恶”,是与“家庭天使”相对的魔鬼。这实际上是一种建立在女性弱势身体基础上的道德观念,极不公平,也极不宽容。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中,狄更斯对这种歧视和压迫的抨击最为有力,《雾都孤儿》则是第一部严肃深入地探讨这个话题的小说。[11]
私生子通常会因其母亲的“堕落”而成为有污点的人。奥利弗的母亲在临死前对看护妇说,希望孩子长大后,不会因为听到别人提起自己的母亲而感到“丢脸”。奥利弗后来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到了大学徒诺亚的欺凌。诺亚也是苦出身,但他瞧不起奥利弗,就因为两点:一、他不像奥利弗那么穷,他“是慈善学校的学生,不是济贫院的孤儿”;二、他不是私生子,“他不是来历不明的孩子,家谱可以一直追溯到爹娘”。正是因为他知道奥利弗的母亲是“堕落女子”,才对奥利弗说她“是个十十足足的婊子”。并不只有奥利弗有这种遭遇。萝丝小姐是梅里太太收养的孤儿,与梅里太太的儿子相爱,却不敢接受这份爱情,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身世“有污点”(她母亲也被说成是“堕落女子”)。当然,梅里太太也不同意他们相爱,虽然她知道萝丝纯洁善良,但就因为萝丝身世“不清白”,不能让萝丝嫁进门。诺亚对奥利弗的欺凌是看得见的,梅里太太对萝丝的压迫却是无形的。在一个充满了偏见和歧视的道德体系中,无论是凶残的人,还是善良的人,都有可能压榨甚至剥夺他人的生存空间。
像童话故事那样,狄更斯也给小说中的好人安排了圆满的结局。原来,奥利弗和萝丝身上的孤儿、私生子的标签贴错了。奥利弗的母亲是一位退役海军军官的女儿,已经与奥利弗的父亲相爱并私订终身。萝丝是她妹妹,也是奥利弗的姨母。奥利弗的身份得到澄清,继承了遗产,还成了绅士布朗洛先生的养子;萝丝也嫁给了梅里太太的儿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是一种常见的失与得的叙事模式,通过一系列巧合制造悬念,在故事结尾揭开身份谜团。不过,这种结局也在提醒读者反思,故事中还有很多人没有奥利弗和萝丝这么幸运;而且如果这两位孤儿没有这么幸运的话,命运也同样凄惨。所以,狄更斯这种善恶有报的“诗学正义”也在提醒读者,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不正义的制度和机构需要改革,风气需要转变。济贫院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