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券化
证券化与担保借贷有诸多相似之处。担保借贷,也称为资产支持借贷,贷款人根据借贷合约,要求借款公司以公司特定资产作抵押。用作抵押的资产可以是应收账款等短期资产或设备等长期资产。举例来说,在应收账款融资的过程中,贷款人首先看借款人的应收账款是否能满足借贷合约中的财务要求。贷款人给客户公司预借款的额度取决于:①根据贷款人认为可接受的应收账款的质量和性质;②客户公司的销售客户的类型和销售条款;③客户公司应收账款的历史情况。此外,部分类型的应收账款可能不适合用于抵押贷款形式的融资。对于设备类等较长期的资产,担保借贷可以采取贷款的形式或债券的形式。借款的成本取决于借款人的信用质量,因为贷款人看中的是借款公司履行借款合约条款的能力。
证券化和上述这些传统的融资方式有以下一些重要的区别。证券化的关键在于由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可以用来支持比公司债务信用等级更高的一个或多个证券。这些高于主体信用等级的证券产品主要依靠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而不是借款公司偿还资金的承诺。产品相关的现金流已通过结构化设计实现了与主体的破产隔离,并通过在第5章讨论的增信技术实现证券产品信用等级的提升。
比起担保借贷来,当采用应收账款融资时,尽管贷款人首要关注应收账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但是,是借款公司而不是贷款人对应收账款的任何损失负责。当借款人用财产作为抵押物贷款时,贷款人主要依靠借款公司的还款能力,抵押物在破产时的清算价值则放在第二位。此外,在依靠抵押物清算价值时,借款人假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资产将遵从绝对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抵押贷款人优先于无抵押贷款人,而普通股权投资者仅获得剩余收益)。但是,如果是一家公司申请破产,绝对优先原则不适用于公司重组。
因为证券化涉及资产的出售,其通常会被与保理业务进行比较。和应收账款融资等担保借贷合约不同的是,保理业务过程中,客户公司已经将应收账款卖给了保理商。保理商的信用风险取决于合约类型,即有追索权保理、修正型的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在有追索权保理的情况下,保理商不承担应收账款的风险损失而是向客户公司要求偿还。在修正型的有追索权保理的情况下,保理商为应收账款购买保险并提供给客户公司。因此,客户公司不用承担应收账款的风险损失。在无追索权保理的情况下,所有的信用风险都转嫁给了保理商。从成本角度考虑,有追索权保理的融资成本最低,因为保理商不承担客户账户的信用风险;而无追索权保理的融资成本最高,因为信用风险被转嫁给了保理商。由此可见,与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不同的是,证券化将信用风险分为几个层级,最劣后的层级可能由借款人保留,但其他层级则转移给贷款人。也就是说,投资者实质是购买证券。而保理商可根据客户的选择为客户公司提供对应于应收账款一部分的预借现金。
证券化与无追索权保理、修正型的有追索权保理相比,具有以下三个优势:①采用证券化形式,资金成本通常较低;②保理商不接受的应收账款也有可能被证券化;③证券化产品销售完成后,公司可立即收到资金,而保理商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提供预借资金。
如前所述,通常证券化只是结构化金融的一种形式。结构化金融还包括项目融资、某些类型的设备融资以及一些其他类型的担保融资。各类结构化金融交易的共同点是,交易是结构化的,通过结构化的方式将抵押物的风险重新调整、分配,以适应不同类别投资者的需求。抵押物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还款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证券化主要通过将风险和这些作为担保品的金融资产的偿还绑定,而不是将风险和特定项目或主体进行绑定,来将金融资产变现。
能够被出售并可用于在资产证券化中作为担保品的资产可分为两种类型:①现有的资产和应收款;②未来将产生的资产和应收款。
上述两种类型的一些例子包括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商业抵押贷款、公司贷款、汽车贷款和学生贷款。这些交易中的担保品通常被称为现有资产证券化。未来将要产生的资产或应收账款的证券化被称为未来现金流证券化,如机票应收账款、油气开采权使用费和税收收入应收款等的证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