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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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论

戴维·鲍伊(David Bowie)、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艾斯利(Isley)兄弟、罗布·斯图尔特(Rod Stewart),这些人有什么共同之处?显而易见的回答是,他们都是发行唱片的音乐家。然而,金融专家不会仅仅停留在这一简单层面,他们会告诉你:这些音乐家都曾利用一种叫证券化的金融手段将自己唱片的未来版税收入进行“证券化”以募集资金。戴维·鲍伊是他们中的先行者,早在1997年他就将自己1990年以前录制的25张专辑(共计287首歌)的未来版税收入进行了“证券化”,并成功募得5500万美元。对于这些证券,业内俗称“Bowie债券”,期限为10年,由保诚保险公司所购买。当债券在2007年到期时,这些唱片的版权又重回戴维·鲍伊本人手中。尽管这类交易是由于以上明星参与而吸引了大众媒体的关注,但这一金融创新的重要性在于,它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公司和政府机构进行融资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20世纪80年代以前,资产证券化一词主要用来描述通过发行证券置换银行存量贷款从而实现为银行融资的过程。经济学家将这一融资过程称为“金融脱媒”现象。例如,花旗集团的前主席将资产证券化宽泛地定义为:在利用债权工具融资中,用更高效的公开资本市场替代效率较低、资金成本较高的金融中介(Kendall and Fishman,1996)。20世纪七八十年代,伴随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发展而进行的资产证券化正可以看作这一定义的实践。从银行贷款到投机级别的公司债券都经由资产证券化转变为由借款人公开发行的证券。

时至今日,资产证券化的定义有了更具体的含义,正如伦普金(Lumpkin,1999,p.1)所述:最近(资产证券化)这一术语被用来指代所谓的“结构化金融”,同质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被汇集形成资产池,其收益由池中资产的未来现金流和其他利益流入所担保,得益于较高的收益可靠性,资产池可以被重新打包成证券,向第三方投资者发行。

但是用“结构化金融”定义“资产证券化”会造成新的问题,“结构化金融”又是如何定义的呢?目前对于这一术语还没有通行的定义。法博齐等人(Fabozzi,Davis,Choudhry,2006)认为,这一术语涵盖了金融市场的一系列金融活动。基于他们对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调查,他们给出了结构化金融的一个非正式的定义:(结构化金融)是当资产拥有者或融资发起人在融资规模、流动性、风险转移等方面的融资需求无法由现有金融产品或工具满足时所引入一种金融技术。为了满足融资者的需求,现有的金融产品和工具必须被重新设计成为融资者定制的产品或融资流程。因此,结构化金融是一种富有灵活性的金融工程工具。

据此定义,结构化金融不仅包括了资产证券化,同时也包含结构化信贷、项目融资、结构化票据、租赁等内容。在对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调查中,还是有部分受访者将结构化金融等同于伦普金对资产证券化的定义。事实上,在国际清算银行(BIS)2005年的一份报告中总结了结构化金融的三个关键特征:①资产汇集(基于现金流的资产或合成创造的资产);②由资产池支持的负债结构化分级(这一特征将结构化金融与传统“过手型”结构的证券化区分开来);③将资产池信用风险与发起人信用风险隔离,通常是通过有限存续和独立的特殊目的载体(SPV)实现的(BIS,2005,p.5)。

在本书对资产证券化的讨论中,我们将看到国际清算银行定义中所列举的三个特征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当我们将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时,这种交易的最终结果是公司通过出售资产而非借贷的方式来获得资金。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是将发起人所拥有的资产池转化为一种或多种“资产支持证券”。

本书的目的是对资产证券化的基础知识进行介绍。我们对证券化的关注从发行人的视角审视,附录B则从投资者的视角介绍了资产证券化交易创造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估值和利率风险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