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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9则——谋生不为富家,处事不求利己
【原文】
善谋生者,但令长幼内外,勤修恒业[1],而不必富其家;
善处事者,但就是非可否,审定章程[2],而不必利于己。
【注释】
[1]恒业:经常而持久的事业。
[2]章程:办理事务的章法和程序。《史记》之《太史公自序》有云:“于是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
【译文】
【解析】
人人皆为“稻粱谋”,那么,要想“宜家室”而基业不衰,这就预示着不能“舍本而逐末”。所谓“本”,就是治家之最本位思想,那就是长幼、内外的大局观,在该大局观的统摄之下,各就各位,各行其所,找到适合自身资质秉性的事业,并持之以恒地践行并精进;所谓“末”,就是一味盯着“财富”的积攒,而把正确的途径抛之脑后的思想。
《增广贤文》中说:“父子和而家不败,兄弟和而家不分,乡党和而争讼息,夫妇和而家道兴。”和睦是稳定家庭,并使之发达兴盛的根本。而家庭不和则会“后院起火”,纵有万贯家资也会被焚燃一尽。在纷繁世事要做到游刃有余地处事,忌讳的就是“利己主义”,只有遵照一定的章术法式,方能得人心,明是非。有一句俗语叫作“身不正,令不行”,这蕴含着一种朴素的辩证哲学思想,因为处事,处的就是做人的一种境界与视野,为“小利己”而舍弃“大利己”,实在是愚昧之举。君莫笑,时下之人,掩耳盗铃般“舍本逐末求富”“狭义利己、实则损己”的行径,不在少数。所谓“善处事者”,即擅长办理事务的人,并不一定要有奇特的才能,也只需在可行与不可行处加以正确判断选择,订立一个办理的规则和程序,有条不紊、善始善终,不以一己之私为目标。不善处事的人,往往是主次不分、头绪不清、章法不明,不会“秉纲”“执本”的人。如何破解“齐家先守业,执事秉章程”,是为大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