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士着装圣经.2: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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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礼服规制的平等精神和欧洲的科学文明

礼服表现为善的特质,它的社会伦理和集团性是显而易见的。“礼”是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仪规,即所谓约定俗成,它是伦理社会化、集团化的具体表现。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释“礼”为“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可见“礼”与古时人们日常生活中充满着对神的至尊而履行宗教仪式有关,重要的是这些崇神仪式都是为了生活富足的美好愿望。而违反了这种约定就有触犯神灵之嫌,其后果可能就会遭到神的惩罚。因此,礼服的实效价值不在物质上,而在精神上,这是人类商礼文明普世价值的所在。今天看来这种古老的文明,已经被集团化制约的人的行为规范所取代,相对古人而言,它似乎变得更加世俗和自私了。礼服语言格式似乎变得越来越单一稳定,但它很重要,这让现代人免除了当初英国使臣玛格尔尼面见乾隆帝时,是行单膝跪拜礼还是行九叩跪拜首礼而烦恼。如此解释礼服的意义和趋势是要提醒人们,穿在人身上的服装更多的不是为所欲为,我行我素,它还有一个更普遍的内涵,就是表现人的最基本的尊严和行为约束,那么社交中就应该有一个相对被公认的服装规制,这不仅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还是全球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

现代时尚充满着矛盾,一方面人们接受时装无国界的观点,另一方面人们又极力追求时装个性。前者是讲趋同,后者是讲不同,但是,持两种观点的人都忽视了它的辩证性,客观上这两种观点应该有机地结合起来。趋同是绝对的,不同是相对的,不同总是在趋同的前提下人们才能认可。前者是道德意志(善),后者是创新精神(美),个性创造是要有社会基础的,否则它就没有生命力。也就是说,创造力不是无政府主义的,它是在规则的制约下展开创造的,只强调创造而无视规则,定会走向个性的极端化,就会被社会抛弃。仅用“艺术服装设计”是解释不通的。反过来,趋同又是由个性(不同)关系构成的,个性是趋同的社会细胞,国际服总是在某个特定(民族)服装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了解国际服装的格式语言是我国服装界亟待解决的问题[4],而礼服的格式语言又是整个服装语言的核心。

值得研究的是,礼服的格式语言,在国际主流社交中为什么偏偏接受欧洲的近代文明[5],也就是说,趋同是以欧洲为中心放射开来。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现代工业文明是建立在古希腊以人为中心的“人本主义”思想基石之上[6],换言之,是崇尚科学的实证哲学,造就了后来以英国为发端的欧洲工业文明,同时,也助长了以英、法为代表的欧洲向世界范围进行文化、经济和军事扩张及殖民统治。我们抛开它的文化侵略因素,因为世界各国不会也不可能接受文化侵略。相反,恰恰是那些没有被殖民化的国家较早地接受了欧洲工业文明,重要的是国家的开放和维新的政府政策,最具代表性的是德国、美国和日本,它们较早地接受了欧洲的实证科学和工业文明。被动接受和主动学习其结果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后者是具有创造性的。因此,礼服的国际惯例发源于欧洲,但没有美国和日本的加入是不完备的,国际化也会大打折扣。然而,现代礼服格式语言的实证科学基础没有改变,这一点成为礼服趋同的重要保证。欧洲礼服形制的每个细节几乎都和功用有着密切的联系,当表现礼仪的样式和功能发生矛盾时,总是被功能战胜,可以说欧洲礼服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实证科学史。例如,燕尾服就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为征战骑马的方便,选择了无前摆大衣或将大衣前摆去掉而成为燕尾状。到美国人手里则将燕尾全部砍掉成为塔士多礼服,这是一次纯粹的礼服(功能)革命。还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物资的极度匮乏,在使用布料上变得惜物如金,在设计上简约但极其有效,因此当代礼服的经典,西服套装(Suit)、黑色套装(Dark Suit)、巴尔玛外套(Balmacan)、堑壕外套(Trench Coat)等都是在这个时期定型而成为绅士礼服永恒的时尚。这一切一定发生在欧洲,这要得益于它的“人本主义”传统和近代工业文明。

由此,我们得到对礼服惯例的新认识。创造力(美)不能无视社会的道德准则(善);道德准则的形成是以科学(真)为基础的。引入对礼服格式语言的解释,即时装的创新是要依据服装规则进行的;服装规则(惯例)的确立应在生活实践中反复实证。因此,这里虽以欧洲服装文明介绍礼服的格式语言,但它科学的内核却是属于全人类的。值得指出的是它和地域性礼服并不产生矛盾。国际性礼服和地域性礼服可以和平共处,因为科学意识又受地域自然环境和区域文化的影响;惯例是尊重民族习惯的,惯例不是法律。因此,诺贝尔章程规定男士要穿着燕尾服或民族盛装赴会。这也是“礼服惯例”能够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平等精神”,即绅士着装规则(The Dress Code)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