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到《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的提出与发展
【摘要】《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和《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恩格斯为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即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党章党纲,对世界各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和革命组织的发展影响深远。然而,当前学术界对《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并不充分。作为首次集中体现马克思恩格斯政党思想的历史性文件,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第一次提出其党内监督思想,稍后问世的《共产党宣言》则从实行党内监督的外在原因、内在原因和根本目的等方面明显发展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的党内监督思想,由此说明了无产阶级政党党内监督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论证了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并启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共产党宣言》中的党内监督思想的当代意义。
【关键词】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共产党宣言;党内监督
【作者简介】郑金彪,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张玫,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权机关监督制度研究”[CXJJ-2018-439]和“马克思主义人学视域下的陕甘宁边区小学教育研究”[CXJJ-2018-436]的阶段性成果。
《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是马克思、恩格斯为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即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党纲,是马克思、恩格斯首次向全世界公开阐述共产党的本质、性质及其历史使命的纲领性文件,是马克思主义诞生的标志。先于《宣言》问世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马克思、恩格斯为共产主义者同盟制定的、世界上第一部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章,是首次集中反映马克思恩格斯政党思想的历史性文件。不过,相对于《宣言》而言,学术界对《章程》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并不充分,对其中所包含的马克思恩格斯政党思想未予充分重视,有关研究明显偏少。与此同时,《宣言》和《章程》虽然是两个不同类别、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文件,但是《宣言》和《章程》在内涵上并非毫无关系。作为首次集中体现马克思恩格斯政党思想的历史性文件,马克思、恩格斯在《章程》中第一次提出了其党内监督思想,稍后问世的《宣言》则明显发展了《章程》中的党内监督思想,而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又是中国共产党进行党内监督建设的首要指导思想和重要理论资源。所以,在马克思200周年诞辰和《宣言》发表170周年之际,全面总结《章程》中的党内监督思想,揭示《宣言》对《章程》中的党内监督思想的发展及其意义,对进一步深入理解《章程》和《宣言》的伟大意义与价值,促进中国共产党更好地运用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来指导自身的党内监督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章程》中的党内监督思想
《章程》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在1847年12月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被批准,总共分为“同盟”“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一般规定”“代表大会”“反盟罪行”“盟的经费”“接收盟员”十章,结构严谨,内容完整,其中蕴含的党内监督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并行的党内监督机制。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是上级党组织依照党章党纲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的监督,其监督主体是上级党组织,其监督客体则是下级党组织和党员。为了确立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章程》一方面把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组织架构设计为五个层级,即全盟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总区部、区部和支部,并规定了五个层级组织的权力授受和隶属关系,其中全盟代表大会是全盟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委员会是其权力执行机关,总区部“由代表大会根据中央委员会的建议按省”指定,“是本省各区部的权力执行机关”, “本国或本省内的各区部隶属于一个总区部”,而“区部委员会是区内各支部的权力执行机关”;另一方面规定了五个层级组织在具体运行上的监督关系,即“每届代表大会指定本届中央委员会所在地”,中央委员会向全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中央委员会同各总区部保持联系,每三个月做一次关于全盟状况的报告”,而“总区部向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则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同时,“每个区部至少每两个月向总区部报告一次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每个总区部至少每三个月向中央委员会报告一次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在上级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上,《章程》一方面从政治、思想、行动和生活上规定了严格的党员条件,具体包括“生活方式和活动必须符合同盟的目的”, “具有革命毅力并努力进行宣传工作”, “承认共产主义”, “不得参加任何反共产主义的(政治的或民族的)团体并且必须把参加某团体的情况报告有关的领导机关”, “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 “保守同盟的一切机密”和“必须获得一致通过,才能被接收入某一支部”;另一方面规定“接收新盟员须经支部事先同意,由支部主席和充当介绍人的盟员办理”, “区部或独立支部可以暂令个别盟员离盟,但必须立即报告上级机关备案”, “被暂令离盟的盟员重新入盟问题,须由中央委员会根据区部的提议处理”。通过这些规定,共产主义者同盟的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机制就清晰而严密地建立起来了。与此同时,《章程》还建立了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深知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具有很强的强制性、集中性,如果只有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容易导致上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专制独裁。因此,必须建立一种能够制约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的监督机制,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是下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和党员依据党章党纲对上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进行的监督,正好能够实现这点。为了确立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章程》首先规定“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这表明共产主义者同盟内所有人都没有特殊的地位或权力。在此基础上,《章程》一方面规定盟员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参与权,可以选举各个支部的主席和副主席,也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成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和全盟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而参与同盟的各项事务;另一方面规定区部委员会委员由区部所辖的支部主席和副主席中选举产生,全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区部选举产生,而“区部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为一年,连选得连任,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之”。通过盟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参与权和下级党组织领导干部选举或撤换上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实际上就建立起了下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和党员监督上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也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构建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并行的党内监督机制。
第二,严格的纪律监督。如果说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是《章程》中所规定的党内监督的实践载体,那么纪律监督则是《章程》中所规定的党内监督的主要方式,其表现首先是制定严格的纪律。《章程》一是制定了严格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的纪律规定。马克思、恩格斯在制定《章程》时显然具有一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意识,制定了一些有关政治纪律的内容,比如在《章程》中规定盟员的“生活方式和活动必须符合同盟的目的”,必须“承认共产主义”, “不得参加任何反共产主义的(政治的或民族的)团体”, “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和“保守同盟的一切机密”;在《章程》的“一般规定”中规定区部委员会必须根据同盟的意图对各支部的讨论进行领导,“同盟各级机关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同盟的安全并加强其活动,按照章程独立负责进行活动,并立即把一切通知上级机关”。这些规定明显是政治纪律的内容。二是制定了严格的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规范各级党组织之间、各级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规定。其中在规范党组织之间关系上,《章程》对支部与支部、支部与区部、支部和区部与中央委员会、区部与总区部、总区部与中央委员会和全盟代表大会,以及中央委员会与全盟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各地支部之间不能相识或者保持任何联系,“各独立支部须加入已有的区部,或同其他个别的支部成立新的区部”, “本国或本省内的各区部隶属于一个总区部”, “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权力执行机关,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同时,规定“凡支部和区部六个月不向中央委员会交盟费,中央委员会即令其暂时离盟”。在各级党组织与党员关系上,《章程》首先规定了盟员与支部和区部的关系,即盟员迁居时必须事先报告本支部主席,同时至少每三个月同所属区部委员会联系一次,每月同所属支部联系一次。对于不遵守盟员条件的盟员,《章程》规定“视情节轻重或暂令离盟或开除出盟。凡开除出盟者不得再接收入盟”。不过,“开除盟籍的问题只能由代表大会决定”。对于盟员中有反对同盟的罪恶行为,《章程》规定由区部委员会审理和执行判决。三是制定了严格的廉洁纪律。为了使同盟各级组织领导干部始终廉洁,《章程》一方面规定了经费的收缴和分配,即“代表大会为每个国家规定每一盟员应缴纳的最低盟费”,盟费的半数归中央委员会支配,剩下的由区部或支部使用;另一方面规定中央委员会的经费用于“联络费用和组织费用”“印发传单”“中央委员会因执行某种任务所派代表的一切费用”;地方委员会的经费用于“联络费用”“印发传单”“在必要时派遣代表的一切费用”。同时,规定区部委员会必须每三个月向所属各支部报告区部的经费收支情况,中央委员会向全盟代表大会报告同盟的经费收支与使用情况,“任何滥用盟的经费的行为都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总之,《章程》中所规定的严格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其实就表明马克思、恩格斯要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实行严格的纪律监督。
第三,实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监督的核心原则和根本制度,没有民主集中制,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并行的党内监督机制将难以运行,纪律监督将无法实施或被异化。尽管“民主集中制”一词不是由马克思、恩格斯最先提出的,但是民主集中制却最先体现在他们改组而成的共产主义者同盟和他们制定的《章程》中,因此,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恩格斯首创。《章程》中所体现的民主集中制思想主要有:一是《章程》中所规定的共产主义者同盟各级组织的成员或领导干部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民主集中制首先是民主,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而民主最为重要而直接的表现其实就是民主选举。《章程》中规定共产主义者同盟上至全盟代表大会代表,下至支部主席和副主席都由民主选举产生。二是《章程》中规定全盟代表大会是全盟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委员会是其权力执行机关;并规定盟员必须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和各级组织之间的权力授受关系与隶属关系,以及“同盟各级机关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同盟的安全并加强其活动”。这就明显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党员个人服从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三是《章程》中规定共产主义者同盟实行集体领导制。《章程》中没有规定共产主义者同盟存在“总书记”之类的最高领导职务,而是规定由不少于五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在全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同盟的各项工作。此外,区部的各项工作也是由委员会来领导的。这就说明共产主义者同盟其实是通过建立委员会、不设立高级职务职位来实行集体领导制。恩格斯多年后在《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中指出,共产主义者同盟“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同时,《章程》“曾交付——现在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各支部讨论,然后又由第二次代表大会再次审查并于1847年12月8日最后通过”。这段话充分说明由马克思、恩格斯改组而成的共产主义者同盟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按照民主集中制思想开展各项工作。
从以上论述不难看出,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问题,在《章程》中为共产主义者同盟构建了一个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以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并行的党内监督机制为实践载体、以纪律监督为主要方式的党内监督体系。这个党内监督体系是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监督体系,对此后各国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监督建设影响深远。
二、《宣言》对《章程》中的党内监督思想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在《章程》中第一次提出了其党内监督思想,构建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监督体系,但是并没有对实行党内监督的具体原因和实行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进行说明。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所指出的,“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某一个世界改革家所臆想或发现的思想或原则为根据的”。那么,马克思、恩格斯在提出其党内监督思想,构建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监督体系时,肯定有其充分的原因为根据,对实行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是有所思考的。作为包含着马克思、恩格斯丰富而深刻的政党思想的《宣言》则对此进行了分析、阐释和明确,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宣言》分析了实行党内监督的外在原因。这个外在原因主要是指作为外部环境的资产阶级社会,在某些方面上会对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政党组织造成不利影响。《宣言》从以下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分析:一是资产阶级社会造成人们自私自利、唯利是图。《宣言》中一方面指出了资产阶级对推翻封建社会,提高社会生产力,创造极其丰富的社会财富,推动人类社会走进近代社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历史作用;另一方面生动形象地描绘了资产阶级使金钱成为破坏旧的社会关系、支配新的社会关系的决定性力量,从而造成资产阶级社会的人们普遍拜金,大多自私自利、唯利是图,以能否获取金钱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而身处资产阶级社会的无产阶级也肯定难以出淤泥而不染。但是,这些思想、行为很显然是与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的本质、性质不相容的,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这种社会因素对无产阶级政党组织产生影响。二是资产阶级社会充斥着各种错误的社会主义思想。在封建社会走向消亡、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社会弊端或问题日益暴露。为了解决这些社会弊端或问题,当时社会有些阶级或群体出于各自不同的目的或立场,提出了各种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思想,宣扬自己的政治主张,试图解决所暴露的社会弊端或问题。《宣言》中就总结了三类社会主义思想,即反动的社会主义、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其中反动的社会主义又包括英法贵族的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德国的或“真正的”社会主义。这些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思想都各有一批人在社会上鼓吹、传播,不少迫切希望改变自身处境的无产阶级就被这些思想所迷惑,即使加入了无产阶级政党组织,也不能说明其已经彻底放弃了这些思想。而这些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思想明显是错误的社会主义思想,是与科学社会主义有着本质区别的社会主义思想。因此,为了避免这些错误的社会主义思想对无产阶级政党组织造成不利影响,保证加入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的无产阶级始终坚信科学社会主义,就必须进行自我监督,增强抗拒这些错误的社会主义思想的能力。
第二,《宣言》阐释了实行党内监督的内在原因。这个内在原因主要是指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的阶级基础即无产阶级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以及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的成员即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会因为社会变化、时代变迁、时间推移而改变的问题。对于这些内在原因,《宣言》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阐释:一是无产阶级来源复杂、生活窘迫。《宣言》中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封建社会中的“中层等级的下层,即小工业家、小商人和小食利者、手工业者和农民——所有这些阶级都降落到无产阶级的队伍里来了”。然而,这些阶级为了挽救他们这种中层等级的生存,以免于灭亡,曾经同资产阶级做斗争。这说明无产阶级来源比较复杂,原来的阶级思想观念根深蒂固,一时难以完全放弃。同时,无产阶级的工资由于机器的使用而“几乎到处都降到同样低的水平”,再加上“机器日益迅速的发展和继续不断的改良,使得无产者的生活地位越来越没有保障”。即便他们获得了微薄的工资收入,也还要面临“资产阶级中间的另一部分人——房东、店主、高利贷者等等”的剥削和压榨。所以,受到资产阶级层层剥削和压榨的无产阶级,其生活必定是很窘迫的。这就使有些无产阶级更加坚定其革命立场和阶级立场,同时也会使有些无产阶级虽然被卷入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但是他们的全部生活条件却使他们更甘心被人收买,去干反动勾当”。面对无产阶级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无产阶级政党组织有必要进行自我监督,以保证加入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的无产阶级真正“抛弃自己原来的观点,而接受无产阶级的观点”,并始终坚定自己的革命立场和阶级立场。二是马克思、恩格斯深知“人们的意识,是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和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的”。正如前面所述,《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资产阶级利用封建社会所形成的生产资料和交换资料,不仅不断增强了自身的经济及政治实力,而且不断瓦解着封建社会,按照自己的意志建立了一个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由于“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所以资产阶级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必然会上升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同时,工业革命的开展使“社会文明过度,生活资料太多,工商业规模太大”,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整个社会关系和社会存在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这些都势必深刻影响甚至改变当时人们的生活观、消费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面对这些根本性的发展变化,无产阶级政党组织成员作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自然无法避免地受到这些发展变化的影响。还需要指出的是,任何一个革命组织、革命人士的精神面貌、战斗意志和阶级立场都可能随着社会生活条件和社会存在的改变、时间的推移而退化或懈怠,对有些革命人士特别是革命组织的领导者如果不加以监督,他们还会滋生一些过分的欲望和要求。这些情况的发生也是与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的本质、性质不相容的,必须加以自我监督来解决这些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
第三,《宣言》明确了实行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宣言》不仅分析了实行党内监督的外在原因,阐释了实行党内监督的内在原因,而且明确了实行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即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共产党人的本质属性和无往不胜的法宝,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属性。《宣言》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本质属性。一是共产党人所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革命运动,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权之后,总是力图把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巩固起来,使全社会都服从那保障它们的占有方式的条件”。“至今发生过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运动,或者都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自主的运动”。二是共产党人及其组织大公无私,没有自己的特别利益和特殊原则,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先锋队,自身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即“共产党人并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一个特殊政党”, “他们并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并不提出什么想用以限制无产阶级运动的特殊的原则”。同时,“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世界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鼓舞大家前进的一部分”。三是共产党人在领导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即“一方面,在各国无产者的斗争中,共产党人特别重视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着整个运动的利益”。四是共产党人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很清楚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依靠力量、发展规律和最终目的,在思想上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即“他们比其余的无产阶级群众更善于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用一句话表示出来:消灭私有制”;并最终实现“代替那存在着各种阶级以及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一个以各个人自由发展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从以上四个方面对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本质属性进行了言简意赅、毫无遮蔽的规定,正是为了表明实行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因为共产党人只有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本质属性,才能始终不偏离科学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才能始终准确把握革命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才能始终赢得广大无产阶级革命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进而带领无产阶级革命群众最终取得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全面胜利。但是,正如前面所讲到的,共产党人作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是复杂而受多重社会因素影响的,在不断变化的现实生活中或漫长而艰苦的革命运动中,很有可能弱化或失去其先进性和纯洁性。因此,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成为实行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共产党人永不褪色、绝不变色,永葆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三、《宣言》发展《章程》中的党内监督思想的意义
《宣言》对《章程》中的党内监督思想的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政党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党内监督思想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一,说明了无产阶级政党党内监督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宣言》从外在和内在两个角度分析和阐释了实行党内监督的原因,这无疑说明了无产阶级政党党内监督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因为资产阶级社会造成人们自私自利、唯利是图是当时普遍而客观存在的现象,资产阶级建立的拜金主义观念对当时人们的金钱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是极为深刻、深入的。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货币为权力中心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很少有人能对此视而不见或具有免疫力。而当时社会上各种错误的社会主义思想对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的影响也很明显。当时各种错误的社会主义思想与无产阶级宗派组织就像孪生兄弟一样,不断对应产生,比如圣西门主义与圣西门派、拉萨尔主义与拉萨尔派、蒲鲁东主义与蒲鲁东派等。处于社会底层的无产阶级很容易受到这些错误思想的影响而加入这些宗派组织,从而导致无产阶级之间互相竞争、互相争斗,影响到无产阶级政党的组建与发展。《宣言》就指出“无产者这样组织成为阶级,从而组织成为政党这件事,不断地因工人们自相竞争而受到破坏”。同时,无产阶级来源复杂、生活窘迫以及人们的意识会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社会关系和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其实也是当时客观存在的社会情况。由于工业革命的开展,在封建社会时期属于中间等级的下层的小工业家、小商人和小食利者、手工业者和农民不断被抛入无产阶级队伍中,这一方面意味着无产阶级队伍越来越庞大,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这些阶级的阶级思想观念在某种程度上被带入无产阶级当中。而无产阶级生活窘迫是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的开展所产生的负面结果,是无产阶级投入革命的重要动力。因此,如果资产阶级出于某种目的而改善某些无产阶级的生活,那么肯定会有一些无产阶级经受不住诱惑而为此改变自己的革命立场和阶级立场。至于社会生活条件、社会关系和社会存在的改变对人们意识的影响,这是社会发展规律,每个现实社会中的人都无法逃避或改变。毕竟现实社会中的人既想追求好的生活,也是社会存在的一部分,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随时随地都可能变化或发展。总之,不断发展变化而又相互影响的复杂的人和社会,决定了无产阶级政党党内监督必然是复杂而艰巨的。
第二,论证了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宣言》对《章程》中的党内监督思想的发展,既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当时社会状况、社会发展规律、人的本质和共产党的本质、性质及其历史使命的全面、准确把握,也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矢志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和全人类彻底解放的人生追求,从而有力而充分地论证了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的科学性和真理性的属性和特质。首先是《宣言》明确指出了马克思、恩格斯在《章程》中所提出的党内监督思想并非凭空捏造或是主观想象,而是根据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阶级变动状况、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本质,并对此进行了较为全面、充分的分析和阐释。这就证明马克思、恩格斯在《章程》中提出其党内监督思想,构建一个党内监督体系是有充分的外在和内在根据的。其次是《宣言》深刻表达了马克思、恩格斯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早期创始人,在《章程》中提出其党内监督思想,为共产主义者同盟构建一个颇具规模的党内监督体系,并不是为了满足某个人的特殊需要或是达到某个政党的特殊目的,而是纯粹从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发展和人类彻底解放的立场出发,以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为终极目的。这就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在《章程》中提出党内监督思想的出发点和目的都是大公无私的,不夹杂任何个人的要求和目的。最后是《宣言》明确了实行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并对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论述,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在《章程》中提出党内监督思想是着眼于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的本质、性质和历史使命,是站在人类彻底解放和全面发展的高度,以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真正彻底解放全人类,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为终极诉求。这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在《章程》中提出其党内监督思想的无私性的进一步证明,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具有科学性和真理性的属性和特质的最有力论证。
第三,必须高度重视《宣言》发展《章程》中的党内监督思想的当代意义。《宣言》所分析和阐释的实行党内监督的外在原因、内在原因,实际上是指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对人们的深刻影响,以及无产阶级队伍本身所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并不只是出现在马克思、恩格斯那个时代,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中国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比如改革开放以来所出现的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现象对中国共产党的不利影响。这就说明人类社会在由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向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共产党人实行党内监督的外在原因、内在原因将一直存在。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必须长期实行,不能松懈。同时,《宣言》对实行党内监督根本目的的明确,即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指出了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的精髓要义,指出了共产党人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的根本原因所在。如果共产党人不实行党内监督或者在实行党内监督时不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那么其革命事业必将遭受挫折或失败,20世纪以来的一系列历史事实也证明了这点。苏联共产党在列宁的领导下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党内监督体系,从而确保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和苏联建国初期一系列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较好进行。但是从斯大林开始,实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的苏联共产党逐步偏离了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并成为导致苏联解体和苏共瓦解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党内监督,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逐步确立了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了党内监督体系,从而使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伟大的胜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历史事实从正反两面反复证明,共产党人的党内监督不仅复杂艰巨,始终不能松懈,而且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
(编辑:敬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