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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存在性”痛苦与疾病
只要我们没有认识到疾病与战争和爱的那种奇特的相似性,看不清它的妥协、它的假象、它的强求,以及它是由某种气质与疾病的混合而产生的奇怪而独特的混合物,我们就对疾病没有多少了解。
——玛格丽特·约森纳
一说到疾病,许多人马上会联想到躯体不适。如果在医院检查没有躯体方面的阳性发现,就会说:“医院检查没病,怎么还不舒服呢?”其实,这是对疾病的一种错误认识。
查阅有关疾病的文献可以发现,除生物学方面的原因和病变外,疾病还有心理、社会方面的定义。例如,疾病的心理学定义是:疾病的本质是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综合的产物,即身心关系的失常。疾病的社会学定义是:疾病与社会经济条件有关,分为“文明病”、“情景病”等,同时还与文化背景有关,出现了“生物文化”的概念。疾病的哲学定义是:疾病是机体损伤与抗损伤的斗争过程,或者说疾病是机体对有害因子作用的反应。
苏珊·桑塔格在《疾病的隐喻》中告诉我们:“作为生理学层面的疾病,它确实是一个自然事件,但在文化层面上,它又从来都是负载着价值判断的。”她发现,在谈癌色变的一般社会心理反应中,癌症是一种现代性的压抑、激情不足的疾病。台湾医生许添盛也提出:“癌症是来敲醒你的灵魂,癌症是来打开你的双眼,癌症是来启发你的心灵的。”
可以看出,我们目前所谓的疾病与“存在性”痛苦有一定的联系。正如罗伯特·汉在《疾病与治疗——人类学怎么看》中所提出:
疾病乃是一种自我不想要的状况,或某种社会导致出现这种状况的实质性威胁。不想要的状况可能出现在某人的任何部位——身体、心灵、经验或关系,程度因人而异。
下面试从谁是健康/正常人呢、“存在性”痛苦与心理障碍、“存在性”痛苦与躯体疾病等角度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