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好看的《堂吉诃德》 荐读唐民权译本
《堂吉诃德》是一致公认的世界文学名著。自四百余年前问世以来,读者无数,评论家无数,研究者无数,可谓世人皆知。这部石破天惊的作品在世界文学,特别是西班牙语文学中究竟占有什么样的位置?我们且听同语种的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道来。
博尔赫斯被誉为作家中的作家、“20世纪最伟大的西班牙语作家”,他的话自然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性。对于《堂吉诃德》,他一锤定音。他说:“《堂吉诃德》是西班牙语文学一座美轮美奂的里程碑。”他还说,企图领略这部揭示人性的巨著的内涵与韵味,必须将其终读。
这里提到的《堂吉诃德》,当然不是指缩写本、改编本、话剧、歌剧、舞剧、电影、电视剧、动画片……而是实实在在的原文本或者全译本,也就是说,洋洋洒洒、厚厚实实、合中文近九十万言的那一种。它,会好看吗?
我的天!西班牙语文学祖师爷的话权威是权威,但可惜,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原文太难啃了,译文大都也不大好读,和之者甚寡。笔者上世纪50年代即攻读西班牙文。说来惭愧,迟迟至90年代才算啃完全文,要不是被迫撰写论文,近十余次就想放弃阅读了。70年代末,我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那里国内文学翻译家荟萃云集,该是我求教的理想学界。读过“一百部世界最伟大作品”排名第一的《堂吉诃德》的,想必不乏其人了吧。没想到,当我满怀期盼地向英文兼捷克文著名翻译家杨乐云女士询问有没有读过中文版的《堂吉诃德》时,学养高深然而性格直率的杨老太太一盆冷水直浇我的头顶:“不爱读,读不下去!”我吓了一大跳;不过,我还算识相,自此便不敢再骚扰其他专家了。西班牙文文学作品别人不爱读,不怎么受待见,似乎在外国文学殿堂里,我们矮了三分。我想大概是我们中国人,语言文字受到障碍,才至于此的吧。后来,我数次出访墨西哥、阿根廷、西班牙等西班牙语国家,就此事多次亲口询问当地民众和知识阶层。不料,出乎我的意外,他们读的竟大多为缩写本或改写本,连颇有名望的作家,甚至文学评论家读完《堂吉诃德》全文的,为数也很寥寥。我有点错怪杨老太太了。
当然,我们中国人的耐心在全世界是出了名的。《堂吉诃德》再难啃,据统计,自1922年林纾译介迄今,把转译、直译、节译、编译以及改写本或缩写本的翻译全部算在里面,一共有二十二个版本之多。其中,八个从西班牙文原文直译的版本全部在新中国成立后问世。翻译家采用的翻译手法各不相同,有的直译,以尽量贴近原文为宗旨;有的意译,奉追求神似不以形似为目标,端的是各有千秋,竞放异彩。
我以为,优秀的外国文学作品,犹如优美的歌曲或乐曲,不妨有若干歌唱家和演奏家来歌唱和演奏。我一贯主张,认真、严肃的译事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文学,包括翻译文学,无论中外,如何评判,道理都是相通的。即使译文与诗歌相比,亦复如此。我们不妨借用清代文学评论家袁枚的一番话。他说:“诗如天生花卉,春兰秋菊,各有一时之秀,不容人为轩轾。音律风趣,能动人心目者,即为佳诗,无所为第一第二也。”
尽管如此,“能读下去吗?”这一问题,一直是我心中莫大的困惑。民权兄的译本,是我近年才欣喜地拜读到的。与以往的视觉感受不同,没读几页,就被其通俗诙谐、活泼有趣的文字深深吸引住了,便索性一读到底,没费几天功夫就看了个大概齐。
我想,民权兄遵循的,应该是傅雷主张的“重神似不重形似;译文必须为纯粹之中文,无生硬拗口之病;又须音节和谐”。他努力地、倾其心血地去实践了。平心而论,我们不夸张、不拔高甚至还留有余地地坦言,他也到达相当的高度了,他的译文便是最好的佐证。作为十余种《堂吉诃德》译本的读者,我是很喜欢唐译的,就是因为它好看,可以像博尔赫斯所说的那样终读。
果戈理说:“理想的译者应成为一块玻璃,透明得让读者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这一点,民权也大体实现了。他似乎变成了一名隐身侠,我们不见了他的踪影;看到的,仿佛就是那位西班牙独臂作家。
民权认为,此书的文字风格,“……可用八个字概括:朴实无华,滑稽逗人。我每译完一章,都要反复玩味,力求译文反映原文风格,通俗易懂,取得令读者看了便笑甚至笑出声来的效果。原文每章的题目都是叙述体,照译,表面上忠实原文,其实忘了译文的读者是中国人这个情况。既然此书是古典小说,何不按中国古典小说的样子,将每章题目根据内容意译成回目?”
我们且看他是如何实现他的梦想的吧。
首先,译者牢记译入语是中国读者的母语这一客观现实,他独辟蹊径,大胆采用简练对仗、中国读者喜闻乐见的章回体小说标题,一下子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请看:《读骑士走火入魔 扮义侠首次出游》,《救羊倌羊倌倒霉 打商人商人撒野》;再看:《苦命郎巧遇落难女假公主计赚疯骑士》,《美人无心倾倒众男士 须眉有意难圆梦中情》;还看:《当日踌躇满志闯天下 今朝遍体鳞伤把家还》,《见色起意随从假戏真做 不战而胜众人大唱战歌》。《堂吉诃德》全书第一部五十二章,第二部七十四章,凡一百二十六章,民权均别出心裁地将篇目译为回目,颇有林纾译笔、张恨水文笔韵味。回目洗练风趣,工整有序,匠心独到,标题最长单句大体控制在十字之内,一破原文冗长沉闷的桎梏,十分契合中国读者的阅读兴味。应该说,译者创造性地移译,体现了原文的风格。此种大胆译法,在我国译坛,极为罕见。笔者孤陋寡闻,恕在下斗胆直言,除林琴南而外,至今竟无二人。
其次,译者极其重视原著的最初形象描绘,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译事无巨细,均需力争达到明确、准确、精确之境界。我们且看:
这位乡绅平素吃饭,中午多为杂烩,里面牛肉多,羊肉少。晚上常是剩肉拌葱头。周五吃兵豆,周六是鸡蛋和腌肉。礼拜天,改善改善,添只野鸽儿。这就把一年收入吃掉了四分之三。
《堂吉诃德》一开篇,就介绍了吉诃德先生的日常吃喝。其中有一项,是说这位游侠骑士周五吃的是lenteja(西班牙文)。这究竟是一道什么菜?我们中国译家大多解释为“扁豆”。民权经反复查询,摈弃“扁豆”,再版时改译为“兵豆”。
“扁豆”又称“刀豆”、“四季豆”、“棍儿豆”……我国东南西北叫法不一,但指的是同一种食材。不过,lenteja却是我们中国不太熟悉的另一种植物:“攀缘类草本作物,其籽纤小扁平,略小于向日葵瓜仁,干燥后可食,常入汤。”其实,lenteja是欧美等国家极为普通平常、颜色深褐的一种豆类食品,大都用以熬汤,加上火腿或咸肉丁等配料,稠乎乎的,糯糯的,很可口。过去,一个非常有名的《圣经》故事,也译错了:以扫和雅各是一对孪生兄弟。父亲偏爱哥哥以扫,因为常常能吃到他打回来的野味;母亲却喜欢弟弟雅各,因为他常常帮助母亲料理家务。有一天,雅各在家里熬汤(食材就是lenteja)。以扫从田野里回来,又渴又饿,闻到汤味飘香,忍不住要求雅各给他喝汤,不料他兄弟对他说:“行啊,不过你得把长子权卖给我。”这就是“为了一碗lenteja汤出卖长子权”的著名警示故事,常用来痛骂出卖祖国的叛徒或为了一己私利出卖集体利益的小人。这里的汤,就是《圣经》西班牙文版的el guisado de las lentejas(相应的英文是lentil soup),以前大多数译家都译为“红豆汤”,似亦欠妥,因为它并非由红豆、赤豆或小豆熬就。所以,这道著名的汤,应该就是兵豆汤,堂吉诃德周五吃的,应该就是兵豆。现在,此种食材我国也有进口,汉译为“小扁豆”(译名似尚待商榷),以与中国人心目中的那种“扁豆”区别。区区一种豆类,何必如此大费周折?我想,译者考虑到的,应该是一种责任和担当,要把原汁原味的原作奉献给读者吧。
笔者还注意到,译者对地名、人名的规范与统一的处理,具有认真负责、小心求证的严肃态度。例如:
该书第一部第四十九章有一句话,说:“...Un viriato tuvo Lusitania; un César, Roma; un Aníbal, Cartago...”有位通晓英文却不明英文与西班牙文有着若干差别的译家译为:“卢西塔尼亚有个比利阿它,罗马有个凯撒,卡塔戈有个阿尼巴尔。”经加注,卢西塔尼亚即葡萄牙,比利阿它即葡萄牙反抗古罗马帝国的名将,读者自然也就明白。但这卡塔戈是何地?阿尼巴尔又是何方神仙?该译家恐怕本人也不明个中底细,自己也拎不清,当然读者一定莫名其妙。民权经仔细调研,发现西班牙文的Cartago即英文的Carthage,西班牙文的Aníbal,英文作Hannibal,卡塔戈原来就是迦太基,阿尼巴尔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汉尼拔。于是,他遵照中国译家约定俗成的通译,译为“……卢西塔尼亚有维利亚托,罗马有凯撒,迦太基有汉尼拔……”数字之改,立释众疑。
西班牙历史延续至今,御名为Felipe的国王,共有六位。其中最著名的,当数Felipe el hermoso(美男子费利佩),即费利佩一世(1478—1506)。他是德意志皇帝马克西米连之子、卡斯蒂利亚及阿拉贡国王。相貌俊俏,人称美男子。德文原名为Philip,我国曾根据德文发音译为腓力,或根据英文发音译为菲利浦。到底指的是哪位陛下,实在令读者大伤脑筋。但在西班牙,又被称为Felipe,我们认为,中文译音应遵循西班牙语发音。为避免混乱,民权译为费利佩。这与我的译法一致。我在翻译一部墨西哥小说时,也遇到类似的问题,也将Felipe译为费利佩,以便与后世御名Felipe之诸王译名保持一致。当今西班牙国王即称费利佩六世(1968— )。我想,这也可以说是为读者考虑,减轻他们的困扰吧。
最后,对于西班牙文习语的处理,民权稳妥地坚持他的意译或者说表达原意的办法。如该书第一部第五章有一段话:
¡Mirá, en hora maza...si me decía a mí bien mi corazón del pie que cojeaba mi señor!
民权是这么译的:
女管家说:“唉!也真倒霉!老爷,我知道您的毛病在哪儿。”
其中,西班牙文习语cojear el pie,如按字面意思直译,可作“瘸腿”,有的译家就这么望文生义地译了。但该习语另一个含义却是:“adolecer de algún vicio o defecto”,意即“有恶习或有缺点毛病”。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然后决定抉择:堂吉诃德碰到一群去穆尔西亚购买丝绸的商人,可他因中了骑士小说的邪,却认为这帮人是对他心上人温柔内雅不敬的坏蛋。于是,他怒火中烧,端起长矛就向这帮人群冲去,结果不仅一败涂地,还挨了一顿痛打,之后,他狼狈回家。女管家见了,便嚷嚷着说了上面那番话。
究竟哪种译法更贴近原意,更符合逻辑,再看作家后面的描绘,就更明白了:“……大家抬堂吉诃德上了床,看看伤在哪儿,却一处未有……”既然“伤……一处未有”,译成“瘸腿”,岂非前后矛盾?显而易见,直译“瘸腿”是可笑的,完全站不住脚的。
另外一个曾引起我国西班牙语文学翻译界极大争议的典型的西班牙语习语“de pelo en pecho”,出现在第一部第二十五章:
"Bien la conozco, " dijo Sancho, "y sé decir que tira tan bien una barra como el más forzudo zagal de todo el pueblo.¡Vive el Dador, que es moza de chapa, hecha y derecha y de pelo en pecho...! "
其中的西班牙语习语de pelo en pecho是该场翻译争论的焦点。有的译家直译为“胸口还长着毛呢”,理由是“……在桑丘嘴里,按成语直译,更切合桑丘的口吻”。其实,此习语即指“结实而勇敢的人”,此处宜译为“有股丈夫气”或“有股男子气概”。查《堂吉诃德》英文版和法文版,分别作“manly”和“de poil a l'estomac”。英文译得很简单,就是“有男子气概的”,法文译成法语习语,字面意思是“胃里长毛”,内在含义与西班牙语习语有异曲同工之妙。试问,如果我们从法译本转译《堂吉诃德》,难道要按字面汉译成“胃里长毛”不成?
直译或意译,翻译家各有自己的道理,任何人无权置喙,但读者有权要求译家提供忠于原意的产品。令人高兴的是,我们中国大多数西班牙语专业出身的翻译家几乎毫无例外地都采用意译法来处理这一习语,其中,包括近二十年前即面世的唐译:
桑丘说:“她呀,我可太熟了。跟您说吧,她玩起扔铁棒,敢和村里最壮的小伙儿比试。这姑娘,没说的,长得结结实实,有股子男人气。”
当然,任何文学翻译,哪怕是公认的优秀翻译或经典翻译,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准确,即便傅雷、萧乾、许渊冲等大师级翻译家,亦概莫能外。应该容许严肃认真的译家随时修正他们的微眚小疵,以求译事的整体提高。在正常情况下,吃客品味挑剔菜品,正是大厨努力提高技艺的动力。我想,民权兄,也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译家,自然免不了也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是我们的共识是,力争在译事中将错误降到最低,我们的态度是,随时更正,并衷心欢迎中肯的批评。博尔赫斯在检讨自己的文学创作时说:“……一切可能犯下的错误我都犯过,而这一点也使得我有时候获得了准确。”译事亦然,正视而不否认错误,并积极改正,便会有收获。
说到底,令我格外兴奋的是,唐译本解决了一个可读性的大问题。全书读来,兴味盎然,痛快淋漓,毫无语言文字之阻拦,确实煞是好看,一如捧读明清话本小说;而且,难能可贵的是,民权绝不咬文嚼字,故作高深,卖弄词藻,他走的是通俗易懂、面向大众、心中始终装着普通读者的道路。我相信,唐译本自出版以来,一定已经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欢迎。这里,就不需我浪费宝贵的篇幅,来加以引述了。读者能自己一页页读下去,读到底,就是对唐译的最高褒奖。我认为,一部成功的译作应该是原作的艺术复制,应该有与原作一样的感人能力。现在,我不揣冒昧,向读者倾心推荐唐译全书,以佐证此言不虚,并以此结束我这篇词句发自肺腑的荐读。
林一安
2018年8月6日,北京左家庄国际友谊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