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活动水平的评定
一、移动能力评定
移动能力是指患者进行翻身、坐起、站立、床椅转移和步行等体位变换的能力,常使用modified Rivermead mobility index(MRMI)量表进行评定。MRMI量表是被国际认可并广泛运用于临床及科研的量表,简单易操作,能较好反应患者的移动能力。该量表共分为8个评定项目,根据患者完成的情况分为0~5分共六个级别(表1-2-1),检查及评定的具体方法如下(注意“辅助”在评分中的意义)。
1.床上翻身
请从仰卧位翻身到健侧卧位。
2.从卧到坐
请坐起来到床边。患者必须先健侧卧位,然后自己坐起来。可通过推床边来辅助。
3.坐位平衡
请坐到床边。评估人计时10秒,可通过手来辅助。
4.从坐到站
请从椅子上站起来。患者需在15秒内完成。
5.站立维持
请保持站立。无外界帮助站立10秒。可通过手来辅助。
6.床椅转移
请从床转移到椅子,然后转移回床。患者需从健侧转移。
7.室内步行
往里面走,如果需要可以给辅助。用你往常的方式走十米。
8.上下楼梯
用你自己的方式爬上这层楼梯。
计分方式:
0=不能完成;1=需两人帮助;2=需一人帮助;3=需监督或口头指示;4=需要辅助或需要器具;5=独立完成。
表1-2-1 MRMI量表评分登记表
二、步态分析
步态分析是指通过观察患者的自然步态,分析患者步态的各个参数,揭示其步态异常的关键环节和影响因素,从而指导康复评定和治疗的分析方法。可采用三维步态分析或目测法进行分析。三维步态分析需要三维步态分析系统,该设备昂贵,但可提供人体重心分析、廓清机制、步行时间-空间测定和肢体阶段性运动测定等运动学分析参数,还可提供地面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大小、方向和时间等动力学分析参数,以及步行中各肌肉的动态肌电图数据。
目测法是使用最为简单和直接的步态分析方法,直接用肉眼观察患者前面、侧面和后面的步态情况并进行分析。注意全身姿势和步态,包括步行节律、稳定性、流畅性、对称性、重心偏移、手臂摆动、各关节姿态与角度、患者神态与表情、辅助装置(矫形器、助行器)的作用等。在自然步态观察的基础上,可以要求患者加快步速,减少足接触面(踮足或足跟步行)或步宽(两足沿中线步行),以凸显异常;也可以通过增大接触面或给予支撑(足矫形垫或矫形器),以改善异常,协助评估。
记录方法和流程:①患者是左侧偏瘫步态或右侧偏瘫步态;②是否借助矫形器、拐杖、助行器等辅助设备;③步行时患者是否有紧张、害怕等情绪;④描述步速、节律、步角、步宽、步长的情况;⑤描述摆动相的三个分期中,每期的异常姿势与异常运动;⑥描述支撑相的五个分期中,每期的异常姿势与异常运动;包括:a.各个部位及关键点的控制:头、双肩、双上肢、躯干、骨盆、髋关节、膝关节、踝关节;b.重心的移动与控制;c.健侧的异常运动等。
三、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
活动水平的评定指对能力障碍、个体水平残疾的评定,多通过对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ADL)来评定。目前,国际上有关脑卒中ADL评定方法报告很多,如 Katz指数分级法(Katz index of ADL)、Barthel指数分级法(Barthel index of ADL)等。
在评定患者自理能力方面,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Barthel index,BI)是使用最为广泛的量表(表1-2-2)。BI评定简单,可信度高,灵敏度也高。BI总分为100分,100分表示生活完全自理,不需要他人帮助;60分以上为生活基本自理,需要少量帮助;60~41分为中度残疾,生活需大量帮助;40~20分为重度残疾,生活依赖明显; <20分为完全残疾,生活完全依赖。
表1-2-2 改良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
如不能达到上述标准的记0分,60分以上提示被检查者生活基本可以自理,60~40分者生活需要帮助,40~20分者生活需要很大帮助,20分以下者生活完全需要帮助。
四、功能独立评定
功能独立性测量(functional independence measurement,FIM)自20世纪80年代末在美国开始使用以来,逐渐受到重视,目前已在全世界广泛应用。FIM在反映残疾水平或需要帮助的量的方式上比Barthel指数更详细、精确、敏感,是分析判断康复疗效的一个有力指标。它不但能评价由于运动功能损伤而致的ADL能力障碍,还能评价认知功能障碍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在美国,它已被作为衡量医疗管理水平与医疗质量的一个客观指标。FIM是医疗康复中唯一建立了康复医学统一数据库系统(UDSRM)的测量残疾程度的方法。FIM应用广泛,可用于各种疾病或创伤者的日常生活能力的评定。
评定内容:FIM评定内容包括6个方面,共18项,分别为13项运动性ADL和5项认知性ADL。评分采用7分制,即每一项最高分为7分,最低分为1分。总积分最高为126分,最低分为18分。得分的高低是根据患者独立的程度、对辅助具或辅助设备的需求程度及他人给予帮助的量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