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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格障碍的患病率
由于人格障碍是一类起病早、病程长,且难以确定确切发病时间的心理问题,因此,在实际研究中很难准确估计其发病率。一直以来对人格障碍的流行病学研究往往着眼于患病率,根据研究中是否区分人格障碍的类型可以将研究结论分为人格障碍患病率(不区分人格障碍类型)和特定类型人格障碍患病率。然而,每一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至今仍不能确定,在我国则更缺少这方面的数据。
一、人格障碍患病率
我国早期对人格障碍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数据结果显示其患病率明显低于欧美国家,1986年,全国12个地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人格障碍的患病率仅为0.13‰,2003年国内7个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为0.1‰。而事实上,人格障碍并不少见。
发达国家在20世纪80~90年代发表的研究结果中发现人格障碍总的患病率在2%~13%,其中,英国(Casey&Tyrer,1986)为13.0%,瑞典(Bremer,1988)为2.7%,美国(Reich,et al.,1989)为11.1%,德国(Maier,et al.,1992)为10.3%。与国外相比,国内人格障碍如此低的患病率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医务人员在人格障碍的诊断识别上以及评定工具的应用上存在一定的欠缺。
目前DSM-5已取消分轴诊断系统,而既往DSM诊断系统中随着人格障碍作为轴Ⅱ诊断的推广、共病研究的深入和评定方法的特异性增强,人格障碍的患病率有增长趋势。美国基于学生和社区人群的人格障碍流行病学研究显示,人格障碍的患病率在9%~15%。其中,Lenzenweger等(1997,1646人次,DSM-Ⅲ-R)报道为11.0%,Samuels等(2002,742人次,DSM-Ⅳ)报道为9.0%,Crawford等(2005,644人次,DSM-Ⅳ)报道为15.7%。
早期的一项有关边缘型人格障碍的调查发现,边缘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在社区人群中为0.2%~1.8%之间;在精神科住院患者中为15%;在精神科住院被诊断为人格障碍的患者中占50%;76%的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为女性(Thomas,et al.,1991)。Torgersen等(2001)历时4年调查了挪威Oslo地区2053名18~65岁的社区人群,根据DSM-Ⅲ-R诊断标准发现,人格障碍的患病率为13.4%,其中偏执型人格障碍(案例1中胡某所患)2.4%,分裂样人格障碍(案例2中张某所患)1.7%,分裂型人格障碍0.6%,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案例3中王某所患)0.7%;边缘型人格障碍0.7%,表演型人格障碍2.0%,自恋型人格障碍0.8%,回避型人格障碍5.0%,依赖型人格障碍1.5%,强迫型人格障碍2.0%,其他类型人格障碍2.7%。而且人格障碍的患病率在中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群中更高。而美国近期的一项大规模( N=34643)的调查显示,边缘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为5.9%。
Renee等(2003)针对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调查了5877名社区人群,发现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为3.3%。一项2008年的研究也得到了相似的结果,Moran等(2008)发现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在社区的患病率为2%~3%,而在男性犯人中上升为60%。
Zimmerman等(2005)调查了859名门诊患者,发现31.4%的患者根据DSM-Ⅳ诊断标准可诊断为人格障碍,其中回避型、边缘型、强迫型人格障碍为最多。
Coid等(2006)调查了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三地626名16~74岁的家庭成员,发现人格障碍患病率为4.4%。
一项应用大五特质模型和DSM-Ⅳ诊断标准的研究对1469名平均年龄为24岁的青年进行问卷和结构性临床访谈,结果发现人格障碍的患病率为18.6%(Moran,et al.,2006)。
Mark等(2007)进行的一项共病的大样本研究调查了美国5692名成人,发现A簇人格障碍患病率为5.7%,B簇人格障碍为1.5%,C簇人格障碍为6.0%,这三种人格障碍均普遍与DSM-Ⅳ的轴Ⅰ障碍共病。
在精神疾病的临床人群中,各类研究所反映的人格障碍患病率是不一致的,这可能受样本构成差异的影响较大。Kessler等在1998年,Lenzenweger 和Clarkin在1996年的调查研究都认为至少1/3的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诊断为人格障碍。早期多项在门诊精神疾病患者中应用DSM系统作为诊断依据的调查所得出的人格障碍患病率见表2-1。
表2-1 部分国家调查的门诊精神疾病患者人格障碍患病率
续表
注:SIPD、DIS、DAF、SCID-Ⅱ均为人格障碍的临床访谈方法(De Girolamo &Reich,1993)
二、特定类型人格障碍患病率
对人格障碍进行科学的分型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目前的人格障碍分型大多是基于描述分型法,而有意义的分类基本原则却是病因分型。可惜的是,目前各个理论学派对人格障碍的病因解释并不一致,导致目前人格障碍分型在一定程度上的混乱、过渡和重叠,因此,特定类型人格障碍患病率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波动。根据以往的研究,各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概括为表2-2。
表2-2 各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
(一)A簇人格障碍
1.偏执型人格障碍
偏执型人格障碍的个体表现为对他人极端的不信任,对发生的社会事件经常作出错误的解释,哪怕是和别人发生了非常小的摩擦,偏执型人格障碍的个体也会对别人表现出一种愤恨的反应。他们易形成一种病态的妒忌,对他人容易形成敌意和攻击(陈小梅,2006);对自己过分关心,无端夸大自己的重要性;把自己的过错归咎于他人,经常责备和加罪于他人;总是过多、过高地要求他人,不信任别人,总认为别人存心不良。这些患者在家不能和睦,在外不能与朋友、同事很好相处,别人只好对他敬而远之。如案例1中胡某将学习成绩不理想归咎于老师和同学的不公平对待,无端将别人的好心好意怀疑成别有用心,都是该型人格障碍的特点。
偏执型人格障碍在所有研究中患病率的中位数是1.1%。DSM-Ⅲ定义的偏执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范围是0.5%~2.7%,中位数是1.6%。DSM-Ⅲ-R标准给出的患病率范围比较窄,为0.4%~1.8%,并且有一个最低的中位数,即1.0%。
2.分裂样人格障碍
分裂样人格障碍是由DSM-Ⅲ提出的,表现为观念、外貌和行为奇特,人际关系明显缺陷,情感冷淡的一类人格障碍。如案例2中的张某,不与他人来往,打扮得比较奇特,沉浸于“气功功法”而缺乏与现实世界的交流,便是这一型人格障碍的特点。
分裂样人格障碍患病率的中位数为0.6%。根据DSM-Ⅲ标准的分裂样人格障碍患病率范围是0~5.7%,中位数为0.9%。与DSM-Ⅲ-R标准相关的患病率范围稍窄,为0.2%~1.1%,中位数也稍低,为0.3%。
3.分裂型人格障碍
分裂型人格障碍的主要特点是观念、思考、知觉、言语和行为多有各种奇异的表现。他们的想法离奇,满脑子迷信禁忌,想象玄妙、推理荒唐,多有意料不到的异端出现(唐云翔等,2007)。分裂型人格障碍与精神分裂症之间关系密切,或是一种“精神分裂症谱系”疾病,分裂型人格障碍患者罹患精神分裂症的可能性更大(O’Flynn,et al.,2003;Verdoux &van Os,2002)。
分裂型人格障碍患病率的中位数为1.8%。DSM-Ⅲ定义的分裂型人格障碍患病率的范围是0.3%~5.1%,中位数是2.2%。DSM-Ⅲ-R标准的分裂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范围窄至0~1.4%,中位数为0.3%。
(二)B簇人格障碍
1.表演型人格障碍
表演型人格障碍的核心症状是寻求关注。这类人情绪强烈而饱满,爱自吹自擂、装腔作势,以引起别人的注意和关心,爱虚荣、不甘寂寞,常常夸张自己的感觉和情感,从而加深他人对自己的印象。这些人善变、爱挑逗。对别人要求多而自己又缺乏真诚。自我中心,依赖性大,常需别人的承诺和支持。有时也善于玩弄或威胁他人。表演型人格障碍的发生发展,主要与父母的教养方式不当和患者的自我塑造有关。改善父母的教养方式可以预防表演型人格障碍。改变患者的认知和行为方式,可减弱或阻断表演型人格障碍者的自我塑造(何克,刘丽君,2002)。表演型人格障碍患病率的中位数为2.0%。DSM-Ⅲ表演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是1.6%~3.9%,中位数为2.1%。Maier等(1995)报道了DSM-Ⅲ-R定义的表演型人格障碍患病率是1.3%。
2.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也称精神病态或社会病态、悖德性人格等,其主要特征是妨碍公众,不负责任,经常违法乱纪,缺乏羞耻心和罪责感,并把责任推给别人。他们共同的心理特征是:情绪的爆发性,行为的冲动性,对社会对他人冷酷、仇视,缺乏好感和同情心,缺乏责任感,缺乏羞愧悔改之心,不顾社会道德法律准则和一般公认的行为规范,经常有反社会言行,不能从挫折与惩罚中吸取教训,缺乏焦虑感和罪恶感。产生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主要原因有:早年丧父丧母或者双亲离异,养子身份,先天体质异常,恶劣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影响,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不成熟等。一般认为,家庭破裂、儿童被父母抛弃和受到忽视、从小缺乏父母亲在生活上和情感上的照顾和爱护也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发生的原因之一(聂海洋,2008)。如本章案例3中的王某,自小行为不端,违法乱纪、伤害他人而毫无愧疚,受到批评亦不悔改,正是此类人格障碍的特点。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始终是被研究得最多的人格障碍,它的患病率为1.2%。根据DSM-Ⅲ标准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病率范围是0~3.7%,中位数为1.9%。与其他人格障碍不同,根据DMS-Ⅲ-R标准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病率与基于DSM-Ⅲ标准者范围比较相近,为0~3.5%,但中位数较低,为0.3%。
有研究报道了ECA研究中DSM-Ⅲ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终生患病率为2.5%;一个月和六个月的患病率分别为0.5%和0.8%。NCS报道了稍高的基于DSM-Ⅲ-R标准的患病率为3.5%。这两个流行病学的研究都不在美国进行,并且都应用了DSM-Ⅲ,所报道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与在NCS中发现的相似。研究报道加拿大Edmonton地区的患病率为3.7%,新西兰样本的患病率为3.1%。
3.边缘型人格障碍
边缘型人格障碍是以人际关系、自我意向和情感不稳定,并伴有明显的冲动性为临床特征的一种复杂又严重的精神障碍(蒙西,郑涌,2006),一般在青少年时期已有所表现。该疾病常常造成患者的社会功能损害、治疗上的困难及高于普通人群10~50倍的自杀死亡率(Skodol,et al.,2002)。
边缘型人格障碍患病率的中位数是1.1%。DSM-Ⅲ边缘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范围是0.4%~5.5%,中位数是1.4%。DSM-Ⅲ-R边缘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范围较窄,为0~1.3%,中位数为1.1%。从Kendler等于1993年研究中得到的边缘型人格障碍的比例可能低于实际值,他们没有对样本中所有标准都进行评估。
4.自恋型人格障碍
自恋型人格障碍表现为过分地自我关心、自我中心和自夸自尊。常幻想自己了不起、有才学、有美貌,期待别人的欣赏,总希望有人特别对待自己,不能接受别人的建议和批评。他们以极端的眼光看人,往往以偏概全,要么十全十美,要么一无是处。自我重要感膨胀,有无限的成功幻想,需要不断地关注和赞扬,有侵占他人利益倾向。
两个运用DSM-Ⅲ的研究得到的患病率结果非常不一致,分别为5.7%和0.4%。另有研究中运用DSM-Ⅲ-R标准,发现研究对象中没有一个符合诊断标准。由此看来,自恋型人格障碍在所有类型人格障碍中的患病率最低。
(三)C簇人格障碍
1.回避型人格障碍
回避型人格障碍表现为自卑,行为退缩,面对挑战采取逃避态度或无能应付。想与人交往又怕被人拒绝、嫌弃,想得到别人的关心与体贴,又害羞不敢亲近。他们没有社会交往,不是喜欢孤独而是害怕受伤害。
回避型人格障碍患病率的中位数为1.2%。DSM-Ⅲ回避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为0~4.6%,中位数为1.6%。有两项研究中运用DSM-Ⅲ-R标准,报道了他们样本中符合回避型人格障碍的比例分别为1.1%和1.3%。
2.依赖型人格障碍
依赖型人格障碍患者虽然有较好的学习或工作能力,但由于缺乏独立能力,自觉难以独立。他们缺乏判断力,遇事没有主见,办事不果断,极度地依赖他人为自己作出决策或指出方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差(汤世明,2003)。
依赖型人格障碍患病率的中位数为2.2%。DSM-Ⅲ依赖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范围很广。有研究发现其样本中符合诊断标准的有7.9%。DSM-Ⅲ依赖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中位数为2.4%。另有两项运用DSM-Ⅲ-R的研究报道的患病率分别为2.2%和1.6%。
3.强迫型人格障碍
强迫型人格障碍患者常表现为要求严格和完美,容易把冲突理智化,具有强烈的心理和自控行为,表现得特别死板,缺乏灵活性,责任感特别强,追求完美,同时又墨守成规。在处事方面过于谨小慎微,常常由于过分认真、重视细节而忽视全局,由于怕犯错误,遇事优柔寡断,难以作出决定。他们的情感以焦虑、紧张、悔恨居多,轻松、愉快、满意为少。强迫型人格障碍的形成一般在幼年时期,与家庭教育和生活经历有关。父母管教过分严厉、苛刻,要求子女严格遵守规范,造成了孩子做事过分拘谨和小心翼翼,做任何事都思虑甚多,优柔寡断,并慢慢形成经常性紧张、焦虑的情绪反应(王凤龙,2008)。强迫型人格障碍患病率的中位数为4.3%,其比例波动范围和依赖型人格障碍相近。DMS-Ⅲ强迫型人格障碍的范围是1.5%~7.9%,中位数为4.8%。两项应用DSM-Ⅲ-R标准进行的研究发现强迫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分别为2.2%和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