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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遗传性疾病对我国人群的危害
一直以来,我国都在执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从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到“全面放开二胎”说明我国人口数量的增长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但提高人口素质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近年来,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尤其是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和感染性疾病已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同时遗传性疾病对人类造成的危害却变得越来越明显。
1.自然流产
目前,我国自然流产率约占全部妊娠总数的10%~15%,其中约有50%是由各种染色体畸变引起的,其余是由单基因或多基因等因素引起的。以放开二胎后每年出生人口1750万估算,我国每年仅由染色体畸变引起的自然流产就使大约90万~150万对夫妇失去了孩子。
2.出生缺陷
出生缺陷是严重影响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导致妊娠早期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残疾与死亡的主要原因。随着各国对婴儿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的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对婴儿病死率的影响将更加突现。同时,缺陷儿的出生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的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与世界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接近。以放开二胎后我国年出生人口1750万估算,每年新增出生缺陷儿近100万例,出生时临床明显可见的出生缺陷就有27万多例。其中,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唇裂伴或不伴腭裂、脑积水、并指(趾)等遗传性疾病高居我国围产儿高发畸形的前10位。这些出生缺陷儿童中大约有30%在5岁前死亡,40%将成为终生残疾。
3.染色体病与智力低下
据统计,我国人群中有近1%的人存在某种染色体异常,其中以唐氏综合征的发病率最高,每年大约新增2.3万~2.5万例,其生命周期的总经济负担超过100亿元。
智力低下(mental retardation,MR)是指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适应行为的缺陷,这是影响我国人口素质的重要因素。在我国不同程度的智力低下患者有998万,其中约40%涉及遗传性因素,主要包括各种染色体异常和先天性代谢病等。
4.单基因与多基因遗传病对群体的影响
现已认识的单基因遗传病中,虽然多数病种的群体发病率不高,如苯丙酮尿症在我国的群体发病率约为1/13 000,但累加到一起,估计在人群中约有4%~8%的人患有某种单基因遗传病。
多基因遗传病的病种虽少,但多数疾病的群体发病率都较高,估计在人群中大约有15%~20%的人受某种多基因遗传病所累,这包括心脑血管病、神经精神疾病、糖尿病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另外,很多多基因遗传病由于病程持久,造成的经济负担也十分巨大,据2003年的资料测算,我国每年新发先天性心脏病超过13万例,其生命周期的总经济负担更是超过126亿元。
5.恶性肿瘤
作为体细胞遗传病的恶性肿瘤在我国的发病率约为264.85/10万。我国2015年新发浸润性癌病例数为429.2万,占全球新发癌症病例的22%,相当于平均每天新发12 000例癌症;癌症死亡病例281.4万,占全球癌症死亡病例的27%,相当于平均每天7500人死于癌症。恶性肿瘤已成为我国多数地区人群死亡因素的第一位或第二位。我国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恶性肿瘤依次为肺癌、胃癌、食管癌、肝癌和结直肠癌,这五种恶性肿瘤占全国癌症发病总数的63.7%、死亡病例占全国癌症死亡病例的74.5%。
6.遗传负荷
在人群中,即使未受遗传病所累的人,也并非与遗传病完全无关。根据资料估计,人群中平均每个人都可能带有5~6个隐性有害基因,称为携带者,他们虽未发病,但可将这些有害基因向后代传递,这就是遗传负荷(genetic load)。以地中海贫血为例,广东省是我国地中海贫血高发省份之一,其α地中海贫血致病基因携带者频率约为8.53%,β地中海贫血致病基因携带者频率约为2.54%。携带者之间的婚配每年导致1万余例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其中重型α地中海贫血超过9000例,绝大多数患儿在围产期就因重度水肿夭折;重型β地中海贫血患儿约1000余例,每年用于重型β地中海贫血患儿的治疗费用高达10亿元。另外,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是最常见的溶血性疾病,在我国的发生率约为2.3%,呈南高北低的分布状态,在广东、广西等地区发病率最高。据统计在广东育龄人口中男性发病率为8.98%,女性发病率为3.44%。由于G6PD缺乏症是一种X连锁不完全显性遗传病,男性患者的女儿将都有可能发病,而女性患者的后代则有1/2发病的可能。人群中存在的这种遗传负荷,不仅对子孙后代是一种威胁,对人口素质的提高也极为不利。对人群中那些高发、危害大的遗传性疾病进行携带者筛查并进行婚育指导,可以有效地控制其在人群中的发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