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胃癌的临床分期
胃癌的临床分期分为Ⅰ~Ⅳ期,由TNM确定。T代表原发肿瘤浸润胃壁的深度;N表示局部淋巴结的转移情况;M则代表肿瘤远处转移的情况(图1-25)。
图1-25 胃癌的TNM分期1
胃癌的临床及病理分期的目的在于:①精确反映肿瘤发展程度;②根据不同分期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案;③判断预后;④对比不同病组的疗效;⑤对比不同治疗效应。因此对分期的方法要求简便、精确、客观地反映肿瘤本来性质,便于推广使用。
胃癌分期方法众多,日本 癌 症 协 会(Japanese Cancer Association,JCA)结合胃浆膜浸润、淋巴结、腹膜、肝转移等于1962年出版了胃癌处理规约,制订了胃癌TNM分期法,目前已经更新到第14版。
日本《胃癌处理规约》对胃周围淋巴结根据解剖位置进行细致的分组,N分站是以各组淋巴结与病灶部位的相对位置来确定的,对手术有非常显著的指导作用。
近年,日本《胃癌处理规约》放弃了基于病灶部位和淋巴结解剖位置来确定N分期的做法,转而采用术后阳性淋巴结个数来确定N分期,以期在国际交流中有一统一标准。
1966年国际抗癌联盟( Union for International Cancer Control,UICC)制订的TNM分期法,依靠临床、X线和内镜所见进行分期,而不必参考手术所见和病理检查结果。UICC分期的N是按照手术切除的淋巴结中阳性淋巴结个数来确定的,与手术后患者的预后关系更密切。为了准确评判N分期,要求每例手术至少要清扫15枚以上淋巴结。1968年美国肿瘤联合会(The American Joint Committee on Cancer,AJCC)强调分期应根据手术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与UICC制定了UICC 和AJCC胃癌分期法。
为了便于国际间的交流,形成统一的分期法,UICC、AJCC和JCA的代表于1975年在夏威夷召开联席会议,但未能如愿。分歧的焦点是JCA的代表坚持临床分期的重要性,而AJCC则认为手术发现和组织病理学检查更为客观,纯粹临床分期并不可行。1984年12月三方代表在第二次夏威夷会议上协调行事,从日本56个机构登记的15 584例病案中详细分析了记录齐全的11 572例病例,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应用监视、流行病学和最终结果(Surveillance,Epidemiology and End Results,SEER)资料收集的4785例病例,从中得出统计资料,为新的分期法草案提供了物质基础。1985年1月通过了新分期法,同年5月在日内瓦国际会议上,UICC正式颁布了统一的新TNM分期法,以期在全世界推广应用。现已发布第7版,分期增加到8个亚期。
图1-26 胃癌的TNM分期2
下图的分期的出处为Springer Science and Business Media LLC (SBN) 2010年出版的《AJCC癌症分期手册》第7版(图1-26、图1-27)。
多年来,中国主要是跟踪和解读日本《胃癌处理规约》内容,再结合某些UICC胃癌分期的些特点,制定我国的胃癌分期标准。目前,手术中淋巴结的清扫还是依照淋巴结的解剖部位来进行(图1-28),但术后N分期则依照阳性淋巴结的数目来确定。
胃癌的部位划分(图1-29):
图1-27 胃癌的TNM分期3
图1-28 胃癌淋巴结的解剖分组
图1-29 胃癌的部位划分
L代表胃下部癌;M代表胃中部癌;U代表为上部癌;D代表十二指肠癌; E代表食管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