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
在我国深化改革进入新时期的大背景下,正确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和更好地发挥市场和政府各自的作用,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当前,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了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且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从全面来看,处理好市场和政府关系的内涵很丰富,领域很宽阔,环节也很多,因此,应该抓住社会方方面面意见比较大,但是吃得准、见效快、影响大、可持续的关键点进行有效的突破和推进。
当然,要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必须从市场和政府两个方面入手,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但目前的关键环节,首先还是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从这个角度出发,在当前或者近一个发展时期,应该以加快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终形成市场和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是因为,如果要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关键是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如果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核心是要加快改革政府的审批制度。
这个道理清楚了,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才会富有巨大的动力,才会取得明显的效果。因此,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面临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唯有深化改革才能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结合这个大背景,应该紧密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抓住几个方面的关键环节来加快政府审批制度的改革。
目前来看,加快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关键如下。一是抓紧对原来的政府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梳理,然后进行必要的取舍。取舍的主要标准为:凡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能够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活动,政府相关的审批事项应该取消;凡是企业投资项目,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等之外,政府要加快取消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应该看到,近年来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已经取消了相当数量的审批事项,这说明审批制度改革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但是,需要进一步取消审批事项的内容还不少,下一步是要下大决心取消那些“含金量”比较高的审批事项。二是要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按照各级政府各负其责的原则,应该下放的审批事项,都必须下决心下放审批权。例如,凡是不涉及全国性的经济活动以及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等项目,都应该在符合各地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把审批权力下放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该根据事权划分,层层下放审批权限。三是对一些确实还需要政府审批的事项,应该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要通过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快各项审批的速度。例如,可以进一步明确审批的时间,建立审批责任制。四是与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还要加快梳理和清理政府的各类规章,应该取消的,要抓紧取消;应该修订的,要抓紧修订;应该新设的,要抓紧出台。五是要探索制定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确界定政府的权力边界,把更多的政府职能交给市场、交给社会组织,当然,也要进一步杜绝政府在职能行使中出现的越位、移位、缺位等现象。
(原文刊于《上海企业》,201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