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言
外语教学具有悠久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语和拉丁语的教学。在近乎一千多年的时间内,外语教学研究的主要精力一直集中在对教学方法的探索上。尤其是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这一阶段,外语教学的新方法不断涌现,层出不穷:从经典的语法—翻译教学法,到直接法(direct method)、听说法(audio-lingual method),再到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和交际法(communicative approach)。每种方法都曾宣称可以使学习者成功地学会使用目标语言。可事实似乎并非如此。在教学法研究的热情之下隐含着一个基本理念:所有学习者都采用同样的方式学习语言;只要我们能够找到好的教学方法,教师按照该方法所规定的教学步骤和原则进行教学,学习者就一定能够成功地学会外语。但令人遗憾的是,“没有一种方法可以算得上十全十美,更没有一种方法可以教好任何国家、任何年龄、任何水平的学习者”(刘润清,1999a:184)。外语教学的实践表明,不论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也不论使用什么样的教材,都会有外语学习的成功者,同时也会有大量的学习者半途而废,无功而返。经过对教学法的长期研究,人们逐渐发现没有任何一种方法能够适合所有的学习者(Nunan, 1991; Oxford, 1993),学习者往往会采用不同的方式来学习语言。在外语教学中,诸如教学方法、教材之类的东西都属于外部因素,而要学好外语,关键还在于内部因素的作用。这些内部因素主要指学习者自身所具备的某些特征。因此,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二语习得研究的对象逐渐从客体转变到主体上面(刘润清,1999b)。所谓客体就是语言本身、教材和教法等,而主体则是学习者本身。在此背景之下,外语教学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进而又转向以学习为中心;二语习得研究也开始关注学习者语言学习的过程。对语言学习过程的研究主要包括两大研究领域:一是对这一过程的内在规律和共有特征的研究,如Krashen(1981, 1982, 1985)的输入输出理论、Swain(1985)的输出假说、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第二语言习得次序和错误类型、石化现象(Han & Odlin, 2005)等都属于对语言学习内在方面的研究(Skehan, 1998);另一个研究领域就是学习者的个体差异对于语言学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