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四行诗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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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胡适与十四行体

现代文学史说到胡适的白话新诗创作,一般都会这样来叙述:1916年7月22日写的答梅光迪打油诗是他最早的白话诗,1916年8月23日写的《朋友》(后改名为《蝴蝶》)是他最早写作的新诗,1917年2月1日《新青年》发表的《白话诗八首》是他最早发表的白话新诗。其实在此之前,胡适在留学美国期间,受欧美诗歌的影响,曾尝试写过四首英文sonnet,其中至少有两首由他翻译成汉语十四行诗,保存在自己的留学日记之中。

胡适在1914年12月22日的留学日记中记载:

此间世界学生会(Cornell Cosmopolitan Club,余去年为其会长)成立十年矣(1904—1915),今将于正月九,十,十一,三日行十周祝典。一夜未寐,作诗以祝之。

……

诗成以示相知数人及英文文学教员罗刹先生(C.S.Northup),乞其削改,皆无大去取。今晨以示文学教长散仆生先生(M.W.Sampson),先生为言第七句之“Yeast”与第八句之“Leavan”意既复沓,字亦雅俗悬殊,不宜并立。余极以为是。惟“-east”韵不易得,故归而易之以“-eat”韵。末二节亦稍有变易,似较胜矣。

修改后的诗如下:

A SNONNET

ON THE TENTH ANNIVERSARY OF

THE CORNELL COSMOPOLITAN CLUB

“Let here begin a Brotherhood of Man,

Wherein the East shall freely meet the West,

And man greet man as man-blest of opprest.

To know and love each other is our plan.”

So spoke our Founders:so our work began:

’Tis no mere place for us to feast and jest!

No!lt prepares us for the knightly quest

To leaven this our world and lead the van!

Little we did, and ten years passed away:

No single grain it is that salts the sea,

But we have faith that come it will-the day-

When these our dreams no longer dreams shall be,

And ev’ry people on the earth shall say:

“ABOVE ALL NATIONS IS HUMANITY!”[57]

该诗具备完整的诗体格式,运用流畅的白话词语,围绕主题阐发感想。留学美国期间,英语环境促使胡适诗歌思维西化,由此习得用英语写白话诗的本领。以上十四行诗用通俗的白话作诗,尽管是英语,但比汉语文言更加直截了当,在满足诗体规定的条件下,有什么意思就怎么写,言文一致。此诗在定稿之前,曾两次得到文学老师的指导,这种指导使胡适获得了新的写诗感悟。胡适就认为,在老师的指导下作的修改,诗句更加符合现代用语习惯。胡适的日记中存有此英文十四行诗的汉语译诗:

桑纳体

——为纪念世界学生会十周年而作


“且让人类博爱从此开始,

西方东方在此自由相会,

人人一样尊敬无分尊卑,

我们的安排是相互理解和友谊。”

缔造者说。于是工作开始,

这里不安排饮宴和欢舞。

不!我们要做面包的酵母,

将世界发酵,作人类先驱。

若问我十年来有何成就?

很少,不如大海中一粒盐。

我们深信定将迎来那一天——

今日之梦将会化为现实,

所有的缪斯将击节欢唱:

“人类定将凌驾万邦之上!”[58]

这里的译诗使用的正是五四期诞生的现代汉语,诗意呈现着纵直进展,是一首具有现代白话思维和词语要质的诗歌。此诗的思想核心是提倡世界大同和人类博爱。诗的结构用四四三三段式,呈起承转合之势,如三百六十度的圆形。每行节奏为五个音尺。韵式为ABBA ABBA CDC DCD,是典型的意大利彼特拉克体。据胡适说,“此诗为第三次用此体”,前两次都用英体,“以其用韵少稍易为也”。[59]此诗在胡适日记中完整地保留了三稿,第一稿为初稿,第二稿为修改稿,第三稿是听取了散仆生先生意见后的再改稿。

在写此诗十天后的1915年1月1日,胡适又写了一首意体英文Sonnet,题为“TO MARS,‘Morituri te salutamus’”,其日记中也存有此诗翻译的汉语十四行诗,题为《告马斯——“垂死之臣敬礼陛下!”》。他在日记中说:“车中无事,复作一诗,用前体,题为《告马斯》。马斯者(Mars),古代神话所谓战斗之神也。此诗盖感欧洲战祸而作。”[60]其形式格律与前一首类似,基本严守意体规则。胡适还说自己把《告马斯》副题的拉丁文“Morituri te salutamus”翻译成“垂死之臣敬礼陛下”,是因为“古代罗马帝无道,筑斗兽之场,令勇士与猛兽斗,纵观为乐。勇士入场,举戈遥礼皇帝,高呼‘Morituri te salutamus’一语,至今千载之下读之,犹令人发指”[61]。这表明了胡适对于暴力搏斗的否定态度,因此《告马斯》诗的末段三行就是:

爱与法律纠正人类过失,

人类将对它们膜拜顶礼

而将你的宝座推翻在地。

这是胡适对于专制和暴力的无情痛斥,字里行间流淌着强烈而鲜明的思想感情。

这两诗在胡适思想发展史上有着重要意义。胡适于1910年考取“庚子赔款”留美官费生,先到美国绮色佳进康乃尔大学学习。国际学生会联合会是外国在美求学者组织,要旨是“促进国际青年间的和谐,以消除彼此仇视甚至要诉诸战争的各阶层中的偏见、怨恨”,胡适在其中担任职务。两诗表达的主导思想是提倡世界大同和人类博爱,这正是胡适当时一再鼓吹的文化思想。如1914年7月22日,胡适在世界学生会上作了题为“大同主义”的演讲。在12月12日日记中他又说:“增军备,非根本之计也;根本之计,在于增进世界各国之人道主义。”“兴吾教育,开吾文明,治吾内政:此对内之道也。”“此吾所以提倡大同主义也,此吾所以自附于此邦之‘和平派’也,此吾所以不惮烦而日夕为人道主义之研究也。吾岂好为迂远之谈哉?吾不得已也。”[62]以上两诗能帮助我们把握胡适当时的思想观点。

这两诗在胡适尝试白话诗写作上同样意义重大。胡适自称:“在绮色佳五年,我虽不专治文学,但也颇读了一些西方文学书籍,无形之中,总受到不少的影响,所以我那几年的诗,胆子已大得多。《去国集》里的《耶稣诞节歌》和《久雪后大风作歌》都带有试验意味。”[63]胡适尝试白话诗分为几个时期,其中有个英语诗创作和汉英诗互译的阶段。如他将自己的一首律诗《春潮》翻译成英语诗,在翻译中就不自觉地尝试着语言与诗体的双重转换,即把文言转换成白话又转换成英语,即把整齐的律诗转换成长短不一的白话再转换成英语。写作英语诗和英汉诗互译,是胡适写诗的一个重要阶段。英语诗采用的是散文式语言,英语环境促使胡适诗歌思维西化,由此习得用英语思维写白话诗的本领。相较于汉语文言诗的重浓缩、重藻饰、重朦胧,英语诗语义明确、清晰直白、讲究逻辑,胡适通过写作英文十四行诗,再通过汉译十四行诗,自然就了解了两种互换语言的诗体构造、语法规则、语义系统的差异,而两者的转换互译沟通,就充分证明了胡适能打破文言诗的诸多规矩,依从白话诗的规范,这在以上两首翻译的汉语十四行诗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再进一步说,胡适在那时用英语写作了两首十四行诗,自然会得到西方诗歌的思维方式、白话表达的语言方式和英语诗体的格律方式的体验,这对于胡适以后创作白话诗、提倡新诗体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因此,虽然胡适的英汉十四行诗仅保留在日记中,但我们对于他的两首十四行诗(既是英语的又译成汉语的)在新诗发生史上的意义应该予以重视。这种英语诗写作和英汉诗互译,对于胡适以后创作白话诗的作用在于:“胡适的诗歌思维从传统的文言套路走出来,受英语诗句式长短不一的启发,领悟白话诗思维的自由度及其语言文字的现代化,进而用汉语白话尝试‘诗体大解放’,并于汉译英诗达到‘自然的音节’之鹄的,最终生成了白话新诗。”[64]

这两首诗在十四行体移植中国的历史上也具有重要意义。它说明早在1914年我国就有人写作英语和汉语十四行诗了。胡适通过创作和翻译,解剖了十四行体的格律,包括诗节、音步、用韵等,完成了白话汉语格律诗的写作,也完成了汉语十四行诗的写作,因为翻译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创作,不仅是一般的诗歌创作,而且是由英语白话十四行诗到汉语白话十四行诗转换的创作,是由格律严格的英语十四行诗到遵循规则的汉语十四行诗的转换。“英语诗,即使是格律诗,押韵却句式不定,即每句有相同的音节、音尺,而不一定有相同的长短,更不用说自由诗的句式了,历受此种英语白话入诗的经验,是胡适理解汉语白话诗不同于旧体诗的五言、七言及词调限制用字的关键所在,成为此后汉语白话诗‘诗体大解放’理论的一块基石。”[65]这对于十四行体移植中国是极其重要的。

正因为如此,《胡适留学日记》1914年12月22日对十四行体的格律作了具体介绍:

此体名“桑纳”体(Sonnet),英文之“律诗”也。“律”也者,为体裁所限制之谓也。此体之限制有数端:

(一)共十四行;

(二)行十音五“尺”(尺者[foot],诗中音节之单位。吾国之“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为一尺,仄仄为一尺,此七音凡三尺有半,其第四尺不完也);

(三)每“尺”为“平仄”调(Lambic),如:

⌒┴︳⌒┴︳⌒┴︳⌒┴︳⌒┴

(四)十四行分段有两种:

(甲)

(乙)

乙式或不分段如:

(五)用韵法有数种:

(子)a b a b︳c d c d︳e f e f︳g g︳

(丑)a b a b︳b c b c︳c d c d︳e e︳

(寅)a b b a︳a b b a︳c d c︳d c d︳

(卯)a b b a︳a b b a︳c d e︳c d e︳

(辰)a b b a︳a b b a︳c d d︳c c d︳

(巳)a b b a︳a b b a︳c d c︳d e e︳

(午)a b b a︳a b b a︳c d d︳c e e[66]

胡适这一介绍的价值有四方面:一是胡适首先给予Sonnet以汉语译名“桑纳体”,表明中国新诗人开始关注西方的十四行体。二是胡适具体而准确地介绍了十四行诗的诗体特点,诸如行数、节奏、音调、段法、韵法等,为我国移植十四行体提供了最基本的格律法则。三是胡适特别强调了十四行体有着种种体裁限制,并把该诗体称为英文之“律诗”,他自己当时创作的英体和意体十四行诗用律均较为严格,是我国最早写作守律汉语十四行诗的诗人。四是胡适在介绍中把十四行体的格律形式同传统诗体形式联系起来,尤其是引入了西诗基本节奏单元“音尺”的概念,并把它同我国古典诗歌的分逗概念联系起来,这为中国诗人以后解决新诗的节奏问题提供了思路。

胡适是推动中国新诗发生的先驱,但在整个新诗发生期和20世纪20年代都没有发表过关于十四行诗的论述。直到1932年7月30日出版《诗刊》第4期,胡适才又发表了给徐志摩的《通信》(此信作于一年以前),再次论及十四行体,并且表明了他对中国诗人创作十四行诗的态度:

我赞成实秋最后的结论:“唯一的希望就是你们写诗的人自己创造格调”,“要创造新的合于中文的诗的格调”。他说:“在这点上我不主张模仿外国诗的格调……用中文写Sonnet永远写不像。”其实不仅是写的像不像的问题。Sonnet是拘束很严的体裁,最难没有凑字的毛病。我们刚从中国小脚解放出来,又何苦去裹外国小脚呢?

历来人们根据胡适的这段论述,认定胡适包括梁实秋都是反对中国诗人移植十四行体的。笔者认为,问题的答案并非如此简单。

先说梁实秋的观点。以上胡适所引梁实秋的话出自他的《新诗的格调及其他》,载《诗刊》第1期(1931年1月20日),其中所说的“像不像”的“像”是指“模仿”,即中国诗人简单地模仿外国十四行体。梁实秋在文章中,肯定了新诗接受外国诗的影响,也肯定了新月诗人创作“其结构节奏音韵又显然的是模仿外国诗”。梁实秋明确地说“我以为我们现在要明目张胆的模仿外国诗”,但是他又不主张新诗音节模仿外国诗的格调,“因为中文和外国文的构造不同,用中文写Sonnet永远写不像。唯一的希望就是你们写诗的人自己创造格调,创造出来还要继续的练习纯熟,使成为新诗的一个体裁”。“在模仿外国诗的艺术的时候,我们还要创造新的合于中文的诗的格调”。梁氏的观点非常清楚,就是主张新诗可以模仿外国诗,但在诗律问题上则应在模仿基础上“创造出新的合于中文的诗的格调”。此后不久,梁实秋即发表了《谈十四行体》,具体介绍十四行体格律,认为“十四行诗因结构严整,故特宜于抒情,使深浓之情感注入一完整之范畴而成为一艺术品,内容与形式俱臻佳境。所以十四行诗的格律,不能说是束缚天才的镣铐,而实是艺术的一些条件”,“中国诗里,律诗最像十四行体。现在做新诗的人不再做律诗,并非是因为律诗太多束缚,而是由于白话不适宜于律诗的体裁”。[67]表面看这一观点与前述观点存在矛盾,其实不然,因为梁实秋从来就没有否定中国诗人对十四行诗的尝试。

再说胡适的观点。胡适的《通信》是为了回应梁实秋文章而写作的。关于模仿外国诗体问题,胡适说自己始终抱有的基本观念是:“中国文学有生气的时代多是勇于试验新体裁和新风格的时代,从大胆尝试退到模仿与拘守,文学便没有生气了。”胡适对于十四行体的态度总体来说是建立在此观念之上的,即他同梁实秋同样并不否定新诗接受外国诗体影响,但反对简单地模仿与拘守。胡适同梁实秋都认为需要在借鉴中创造中国的“新诗”,具体说是:“用现代中国语言来表现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思想、情感的诗,这是我理想中的‘新诗’的意义——不仅是‘中文写的外国诗’,也不仅是‘用中文来创造外国诗的格律来装进外国式的诗意’的诗。”这里没有否认新诗对于外国诗包括外国诗律的借鉴,但是这种借鉴应该建立在现代中国语言基础之上,绝不能简单地模仿和拘守,包括十四行体的移植。其实,从《通信》写作的背景和文意来看,胡适确乎没有否认中国诗人移植十四行体。胡适写作《通信》是在读了《诗刊》第1、2期以后。第1期发表的汉语十四行诗包括孙大雨三首、李唯建二首和饶孟侃一首,徐志摩在“序语”中加以推荐,认为“这竟许从此奠定了一种新的诗体”;第2期发表了陈梦家、林徽因的十四行诗,徐志摩以孙大雨的创作为例,说“我们有欧美诗作为我们的向导和准则”[68]。胡适在《通信》中说:“我读了《诗刊》第一期,心里很高兴,曾有信给你们说我的欢喜。我觉得新诗的前途大可乐观,因为《诗刊》的各位诗人都抱着试验的态度,这正是我在十五年前妄想提倡的一点态度。只有不断的试验,才可以给中国的新诗开无数的新路,创无数的新形式,建立无数的新风格。”这里表露出一种对新月诗人尝试新诗格律的欣喜心情,当然包含了对于《诗刊》发表汉语十四行诗的充分肯定。

以上梁实秋和胡适关于十四行诗的观念,出现在诗坛创作汉语十四行诗形成热潮的20世纪30年代初,其意义极其重大。新诗发展应该尝试移植外国诗体,移植十四行体不能简单模仿西方诗律;新诗创格应该建立在现代中国语言基础上,应该表现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思想、情感;移植十四行体应该合于中文诗的格调,创造理想的中国式新诗体。这些观点无疑是关于新诗发展也是中国十四行诗移植的珍贵意见。在借鉴域外诗体包括十四行体中创造自己的格调,其本质就是十四行体中国化,其根本要求是写作“用现代中国语言来表现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思想、情感的诗”。这才是梁实秋和胡适对于中国诗人创作十四行诗的殷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