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胡适与十四行体
现代文学史说到胡适的白话新诗创作,一般都会这样来叙述:1916年7月22日写的答梅光迪打油诗是他最早的白话诗,1916年8月23日写的《朋友》(后改名为《蝴蝶》)是他最早写作的新诗,1917年2月1日《新青年》发表的《白话诗八首》是他最早发表的白话新诗。其实在此之前,胡适在留学美国期间,受欧美诗歌的影响,曾尝试写过四首英文sonnet,其中至少有两首由他翻译成汉语十四行诗,保存在自己的留学日记之中。
胡适在1914年12月22日的留学日记中记载:
修改后的诗如下:
该诗具备完整的诗体格式,运用流畅的白话词语,围绕主题阐发感想。留学美国期间,英语环境促使胡适诗歌思维西化,由此习得用英语写白话诗的本领。以上十四行诗用通俗的白话作诗,尽管是英语,但比汉语文言更加直截了当,在满足诗体规定的条件下,有什么意思就怎么写,言文一致。此诗在定稿之前,曾两次得到文学老师的指导,这种指导使胡适获得了新的写诗感悟。胡适就认为,在老师的指导下作的修改,诗句更加符合现代用语习惯。胡适的日记中存有此英文十四行诗的汉语译诗:
这里的译诗使用的正是五四期诞生的现代汉语,诗意呈现着纵直进展,是一首具有现代白话思维和词语要质的诗歌。此诗的思想核心是提倡世界大同和人类博爱。诗的结构用四四三三段式,呈起承转合之势,如三百六十度的圆形。每行节奏为五个音尺。韵式为ABBA ABBA CDC DCD,是典型的意大利彼特拉克体。据胡适说,“此诗为第三次用此体”,前两次都用英体,“以其用韵少稍易为也”。[59]此诗在胡适日记中完整地保留了三稿,第一稿为初稿,第二稿为修改稿,第三稿是听取了散仆生先生意见后的再改稿。
在写此诗十天后的1915年1月1日,胡适又写了一首意体英文Sonnet,题为“TO MARS,‘Morituri te salutamus’”,其日记中也存有此诗翻译的汉语十四行诗,题为《告马斯——“垂死之臣敬礼陛下!”》。他在日记中说:“车中无事,复作一诗,用前体,题为《告马斯》。马斯者(Mars),古代神话所谓战斗之神也。此诗盖感欧洲战祸而作。”[60]其形式格律与前一首类似,基本严守意体规则。胡适还说自己把《告马斯》副题的拉丁文“Morituri te salutamus”翻译成“垂死之臣敬礼陛下”,是因为“古代罗马帝无道,筑斗兽之场,令勇士与猛兽斗,纵观为乐。勇士入场,举戈遥礼皇帝,高呼‘Morituri te salutamus’一语,至今千载之下读之,犹令人发指”[61]。这表明了胡适对于暴力搏斗的否定态度,因此《告马斯》诗的末段三行就是:
这是胡适对于专制和暴力的无情痛斥,字里行间流淌着强烈而鲜明的思想感情。
这两诗在胡适思想发展史上有着重要意义。胡适于1910年考取“庚子赔款”留美官费生,先到美国绮色佳进康乃尔大学学习。国际学生会联合会是外国在美求学者组织,要旨是“促进国际青年间的和谐,以消除彼此仇视甚至要诉诸战争的各阶层中的偏见、怨恨”,胡适在其中担任职务。两诗表达的主导思想是提倡世界大同和人类博爱,这正是胡适当时一再鼓吹的文化思想。如1914年7月22日,胡适在世界学生会上作了题为“大同主义”的演讲。在12月12日日记中他又说:“增军备,非根本之计也;根本之计,在于增进世界各国之人道主义。”“兴吾教育,开吾文明,治吾内政:此对内之道也。”“此吾所以提倡大同主义也,此吾所以自附于此邦之‘和平派’也,此吾所以不惮烦而日夕为人道主义之研究也。吾岂好为迂远之谈哉?吾不得已也。”[62]以上两诗能帮助我们把握胡适当时的思想观点。
这两诗在胡适尝试白话诗写作上同样意义重大。胡适自称:“在绮色佳五年,我虽不专治文学,但也颇读了一些西方文学书籍,无形之中,总受到不少的影响,所以我那几年的诗,胆子已大得多。《去国集》里的《耶稣诞节歌》和《久雪后大风作歌》都带有试验意味。”[63]胡适尝试白话诗分为几个时期,其中有个英语诗创作和汉英诗互译的阶段。如他将自己的一首律诗《春潮》翻译成英语诗,在翻译中就不自觉地尝试着语言与诗体的双重转换,即把文言转换成白话又转换成英语,即把整齐的律诗转换成长短不一的白话再转换成英语。写作英语诗和英汉诗互译,是胡适写诗的一个重要阶段。英语诗采用的是散文式语言,英语环境促使胡适诗歌思维西化,由此习得用英语思维写白话诗的本领。相较于汉语文言诗的重浓缩、重藻饰、重朦胧,英语诗语义明确、清晰直白、讲究逻辑,胡适通过写作英文十四行诗,再通过汉译十四行诗,自然就了解了两种互换语言的诗体构造、语法规则、语义系统的差异,而两者的转换互译沟通,就充分证明了胡适能打破文言诗的诸多规矩,依从白话诗的规范,这在以上两首翻译的汉语十四行诗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再进一步说,胡适在那时用英语写作了两首十四行诗,自然会得到西方诗歌的思维方式、白话表达的语言方式和英语诗体的格律方式的体验,这对于胡适以后创作白话诗、提倡新诗体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因此,虽然胡适的英汉十四行诗仅保留在日记中,但我们对于他的两首十四行诗(既是英语的又译成汉语的)在新诗发生史上的意义应该予以重视。这种英语诗写作和英汉诗互译,对于胡适以后创作白话诗的作用在于:“胡适的诗歌思维从传统的文言套路走出来,受英语诗句式长短不一的启发,领悟白话诗思维的自由度及其语言文字的现代化,进而用汉语白话尝试‘诗体大解放’,并于汉译英诗达到‘自然的音节’之鹄的,最终生成了白话新诗。”[64]
这两首诗在十四行体移植中国的历史上也具有重要意义。它说明早在1914年我国就有人写作英语和汉语十四行诗了。胡适通过创作和翻译,解剖了十四行体的格律,包括诗节、音步、用韵等,完成了白话汉语格律诗的写作,也完成了汉语十四行诗的写作,因为翻译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创作,不仅是一般的诗歌创作,而且是由英语白话十四行诗到汉语白话十四行诗转换的创作,是由格律严格的英语十四行诗到遵循规则的汉语十四行诗的转换。“英语诗,即使是格律诗,押韵却句式不定,即每句有相同的音节、音尺,而不一定有相同的长短,更不用说自由诗的句式了,历受此种英语白话入诗的经验,是胡适理解汉语白话诗不同于旧体诗的五言、七言及词调限制用字的关键所在,成为此后汉语白话诗‘诗体大解放’理论的一块基石。”[65]这对于十四行体移植中国是极其重要的。
正因为如此,《胡适留学日记》1914年12月22日对十四行体的格律作了具体介绍:
胡适这一介绍的价值有四方面:一是胡适首先给予Sonnet以汉语译名“桑纳体”,表明中国新诗人开始关注西方的十四行体。二是胡适具体而准确地介绍了十四行诗的诗体特点,诸如行数、节奏、音调、段法、韵法等,为我国移植十四行体提供了最基本的格律法则。三是胡适特别强调了十四行体有着种种体裁限制,并把该诗体称为英文之“律诗”,他自己当时创作的英体和意体十四行诗用律均较为严格,是我国最早写作守律汉语十四行诗的诗人。四是胡适在介绍中把十四行体的格律形式同传统诗体形式联系起来,尤其是引入了西诗基本节奏单元“音尺”的概念,并把它同我国古典诗歌的分逗概念联系起来,这为中国诗人以后解决新诗的节奏问题提供了思路。
胡适是推动中国新诗发生的先驱,但在整个新诗发生期和20世纪20年代都没有发表过关于十四行诗的论述。直到1932年7月30日出版《诗刊》第4期,胡适才又发表了给徐志摩的《通信》(此信作于一年以前),再次论及十四行体,并且表明了他对中国诗人创作十四行诗的态度:
历来人们根据胡适的这段论述,认定胡适包括梁实秋都是反对中国诗人移植十四行体的。笔者认为,问题的答案并非如此简单。
先说梁实秋的观点。以上胡适所引梁实秋的话出自他的《新诗的格调及其他》,载《诗刊》第1期(1931年1月20日),其中所说的“像不像”的“像”是指“模仿”,即中国诗人简单地模仿外国十四行体。梁实秋在文章中,肯定了新诗接受外国诗的影响,也肯定了新月诗人创作“其结构节奏音韵又显然的是模仿外国诗”。梁实秋明确地说“我以为我们现在要明目张胆的模仿外国诗”,但是他又不主张新诗音节模仿外国诗的格调,“因为中文和外国文的构造不同,用中文写Sonnet永远写不像。唯一的希望就是你们写诗的人自己创造格调,创造出来还要继续的练习纯熟,使成为新诗的一个体裁”。“在模仿外国诗的艺术的时候,我们还要创造新的合于中文的诗的格调”。梁氏的观点非常清楚,就是主张新诗可以模仿外国诗,但在诗律问题上则应在模仿基础上“创造出新的合于中文的诗的格调”。此后不久,梁实秋即发表了《谈十四行体》,具体介绍十四行体格律,认为“十四行诗因结构严整,故特宜于抒情,使深浓之情感注入一完整之范畴而成为一艺术品,内容与形式俱臻佳境。所以十四行诗的格律,不能说是束缚天才的镣铐,而实是艺术的一些条件”,“中国诗里,律诗最像十四行体。现在做新诗的人不再做律诗,并非是因为律诗太多束缚,而是由于白话不适宜于律诗的体裁”。[67]表面看这一观点与前述观点存在矛盾,其实不然,因为梁实秋从来就没有否定中国诗人对十四行诗的尝试。
再说胡适的观点。胡适的《通信》是为了回应梁实秋文章而写作的。关于模仿外国诗体问题,胡适说自己始终抱有的基本观念是:“中国文学有生气的时代多是勇于试验新体裁和新风格的时代,从大胆尝试退到模仿与拘守,文学便没有生气了。”胡适对于十四行体的态度总体来说是建立在此观念之上的,即他同梁实秋同样并不否定新诗接受外国诗体影响,但反对简单地模仿与拘守。胡适同梁实秋都认为需要在借鉴中创造中国的“新诗”,具体说是:“用现代中国语言来表现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思想、情感的诗,这是我理想中的‘新诗’的意义——不仅是‘中文写的外国诗’,也不仅是‘用中文来创造外国诗的格律来装进外国式的诗意’的诗。”这里没有否认新诗对于外国诗包括外国诗律的借鉴,但是这种借鉴应该建立在现代中国语言基础之上,绝不能简单地模仿和拘守,包括十四行体的移植。其实,从《通信》写作的背景和文意来看,胡适确乎没有否认中国诗人移植十四行体。胡适写作《通信》是在读了《诗刊》第1、2期以后。第1期发表的汉语十四行诗包括孙大雨三首、李唯建二首和饶孟侃一首,徐志摩在“序语”中加以推荐,认为“这竟许从此奠定了一种新的诗体”;第2期发表了陈梦家、林徽因的十四行诗,徐志摩以孙大雨的创作为例,说“我们有欧美诗作为我们的向导和准则”[68]。胡适在《通信》中说:“我读了《诗刊》第一期,心里很高兴,曾有信给你们说我的欢喜。我觉得新诗的前途大可乐观,因为《诗刊》的各位诗人都抱着试验的态度,这正是我在十五年前妄想提倡的一点态度。只有不断的试验,才可以给中国的新诗开无数的新路,创无数的新形式,建立无数的新风格。”这里表露出一种对新月诗人尝试新诗格律的欣喜心情,当然包含了对于《诗刊》发表汉语十四行诗的充分肯定。
以上梁实秋和胡适关于十四行诗的观念,出现在诗坛创作汉语十四行诗形成热潮的20世纪30年代初,其意义极其重大。新诗发展应该尝试移植外国诗体,移植十四行体不能简单模仿西方诗律;新诗创格应该建立在现代中国语言基础上,应该表现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思想、情感;移植十四行体应该合于中文诗的格调,创造理想的中国式新诗体。这些观点无疑是关于新诗发展也是中国十四行诗移植的珍贵意见。在借鉴域外诗体包括十四行体中创造自己的格调,其本质就是十四行体中国化,其根本要求是写作“用现代中国语言来表现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思想、情感的诗”。这才是梁实秋和胡适对于中国诗人创作十四行诗的殷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