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学校变革
学校变革,又称学校组织变革,是指学校组织根据其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的变化,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及时改变自身的内部结构(包括组织内成员的态度、行为、价值观和各自的需要等)的更新过程。
学校变革的目标是成为“学习型学校”。学习型学校是指能够充分发挥每个学校成员创造性的能力,努力形成一种弥漫于学校的学习气氛,凭借学习,个体价值得以体现,组织绩效得以大幅提高的学校。具体而言,作为学习型组织的学校理应具备以下特点[43]:学校组织成员拥有共同的愿景;学校领导作用有新阐释;学校组织结构的高效能与团队建设的创造性;学校组织建立起适当的学习机制;学校组织拥有自主管理机制;学校组织的开放性。
在学校变革实践中,为了优化学校变革,许多国家纷纷进行有益的探索,推出了一系列特色学校。这里,重点介绍磁石学校(magnet school)、蓝带学校(blue ribbon school)、特许学校(charter school)、契约学校(contract school)以及灯塔学校(beacon school)。
一、磁石学校
磁石学校是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产生的,其初衷是为了打破学区限制,加速取消种族隔离的进程,并通过开设地方公立学校所不具备的专门课程方案或课程,以吸引更多的学区以外的学生前来就读。[44]如今,磁石学校特别追求严格的、高质量的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切实的、适合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在招生上实行开放的入学制度,推行并坚持生源的多样性。目前,磁石学校是美国公立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一个方向。
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磁石学校的课程与其他学校同年级(年龄)有很大差异,除了训练读、写、算等基本技能的课程外,往往开设一些专长课程,如音乐、戏剧、计算机、法律及其视觉艺术等,可以满足有特殊兴趣和特殊能力学生的发展需要;学校形式也极为多样,如高智天才学校、外语学校、蒙台梭利学校、科技学校、艺术学校等。磁石学校没有学区和入学条件的限制,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入学,由电脑编班入学。
磁石学校的办学特色体现为如下几点[45]:(1)以学校特色,尤其以特色课程和灵活教学吸引学生和家长;(2)学校在课程改进计划和教师培训方面能得到政府的专项资助;(3)学生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可以跨学区入学;(4)学生的入学要经过特殊考试,不同社会背景、不同种族的人可以就读同一所学校;(5)教师可以自行根据学生的特点和自身经历开发新课程;(6)成员对学校具有很高的认同感。
二、蓝带学校
蓝带学校是指在行政领导、课程、教学、学生成就和家长参与等方面具有杰出表现而接受表扬的卓越学校。蓝带学校起源于1982年联邦教育部所提出的蓝带学校计划,其目的是:(1)选拔在一定时间内达到较高学业标准或取得显著学业进步、社会公认的优秀学校;(2)引导所有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提高办学水平,确立自我评价、自我发展的目标,明确前进的方向和步骤;(3)促进优秀学校之间和学校内部更多的学习和交流。[46]其认可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学校在培养和促进所有学生的智力和道德发展方面是成功的。学校必须承诺为所有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并尽量使其在教育上获得好的成绩,同时要不断努力以保持最佳面貌,使所有符合标准的学生都能得到奖励和认可。
在美国被选为蓝带学校的学校,必须在追求所有学生卓越成就上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而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推动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计划(NCLB),更是强调了蓝带学校计划的重要性。蓝带学校遴选标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学校里至少有40%的学生来自于低收入家庭;二是学校里学生的成绩位于本州组织的考试的前10名位置,注重学生的成绩是蓝带学校的最大特点。[47]
蓝带学校有如下特色:(1)重视儿童的全面发展,发展公民意识、品性教育和自我决策的教育;(2)教学方法灵活,注重学生成绩的提高;(3)学校重视学生评价和学校改进计划;(4)注重教师的专业化发展;(5)学校重视问题的解决,并视问题为改进的机会;(6)学习环境有利于所有的学生,学校气氛有助于教学和教师的专业成长;(7)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并与家长密切合作;(8)要与周边的学校共享本学校的成功办学经验,以发挥学校的辐射作用。[48]
三、特许学校
特许学校是当代美国兴起的公办民营学校中的一种类型。1991年,美国明尼苏达州第一个通过《特许学校法》。1992年,圣保罗市立中学(St.Paul City Academy)成为全美第一所特许学校。
特许学校是经由州政府立法通过,特别允许教师、家长、教育专业团体或其他非营利机构等私人经营而由公家负担经费的学校,不受例行性教育行政规定约束。这类学校虽然由政府负担教育经费,但却交给私人经营,除了必须达到双方预定的教育成效之外,不受一般教育行政法规的限制,为例外特别许可的学校,所以称之为“特许”学校。特许学校与政府之间是一种契约的关系(通常三至五年),学校必须在契约规定期间保证达成双方认可的经营目标。这种目标通常是以改进学校教学现状为主,因此,多数属于教育革新的实验学校。也因为是教育实验性质,所以特许学校通常可以免除例行性教育行政法规的限制,如各学科授课时数、教学进度、教师工作准则、薪资规定以及例行性的报表等。
特许学校有以下特色:(1)教师有极大的教学热情,对学生更有信心,并具有强烈的责任感;(2)重视课程内容、教学活动和方法或设备的创新;(3)学校规模小,实行小班化教学,更适合开展富有特色的教学活动;(4)学校享有更大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课程开发、教学方法、人员聘用和行政管理上;(5)重视教育目标及教育计划的达成;(6)重视教师的自主与授权,鼓励教师发展专业;(7)家长被赋予更多的教育责任。[49]
四、契约学校
契约学校是美国公办民营学校中的又一类型,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学校教育改革经历了传统意义上的改革、校本管理、磁石学校、学券制、特许学校等多种形式,契约学校是当前的制度以及前面所施行策略的“混合物”。2002年1月,小布什总统正式批准通过冠以“不让一个孩子掉队”(NCLB)的《初等及中等教育修正法案》。该法案要求大力发展契约学校,如“补助2亿元帮助新成立的700所新契约学校,并提供额外的协助给现有超过1000所的契约学校”。契约学校如今在美国发展迅速,合同制被认为是为公立学校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理模式。
契约学校是公共资金投资运作的学校,教师组织、家长团体、社会服务组织和私人公司等都可以成为可能的办学者,要成为真正的办学者,他们还必须参与竞标,中标者才最终与公共代理人签订合同,从而取得经营、管理学校的权力。所有合同必须得到州的核准,每一份合同要大致勾勒出学校的目标和基本教学计划,达到学生毕业的基本要求。合同要求所有学校的课程必须达到州所制定的课程标准,要求所有的学生必须通过州范围内的最低标准的水平考试。然而,学校委员会不能具体规划学校所要开设的课程,不能强迫学校开设完全相同的课程,不能通过合同条款来重新操纵学校的运作。
契约学校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大多数情况下是非营利性组织)而不是行政部门单位,这意味着学校能协商合同,自主使用公共资金,聘用和解雇教职员工。像其他公共投资的机构一样,契约学校接受公共权威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但是学校也有合法的权利通过法庭来保护他们的利益,这是当前实践中的一个主要变化。政府将资金不再直接拨给所有的学校,而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允许多个供应商之间公平竞争,最后择优选取中标者。中标者学校由此获得政府资金,并与政府签订合同,政府通过合同对学校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终止合同。契约学校虽然也是针对“需求方”和“供应方”的一种策略,但它是一种更好的选择。
五、灯塔学校
灯塔学校是英国的一种特色学校,试办于1998年。灯塔学校是指经过某种认定具有某种特色,并且这种特色能够成为其他学校的典范进行推广,同时也愿意把自己的特色和经验提供给其他学校的学校。灯塔学校由英国教育及技能部认定,要成为灯塔学校必须连续三到四年经英国皇家督学评定为杰出学校,并有明确的证据显示学校的某些教育措施有极为突出的表现,提供了优质的教育环境与活动,并且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学业成就。所谓的突出表现,包括课程发展、行政领导与管理、资赋优异教育、增进家长参与、欺凌行为防止教育、新进教师辅导等项,可说兼顾学校改进实务与教师专业成长两方面。
灯塔学校于1998年开始试办,从试办时的75所已发展到2002年拥有量高达1150所。灯塔学校的推广是英国首相布莱尔上任之后实施的教育改革措施之一,目的在于提升中小学学校教育质量,提高中小学学生的学业成绩。该项改革措施已于2005年完成。
在努力争创灯塔学校过程中,学校要举办校际教师研讨会,提供教学导师的服务,提供其他学校人员现场观察、观摩的机会,办理校际教师在职研习进修活动,提供辅导咨询服务。一旦获此殊荣,还需在地方教育行政单位协助下建立校际之间的学习网络,将本校的特色介绍给其他学校,以帮助他们进行革新,提高教学质量。其特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与其他学校或组织机构有较紧密的联系,易于分享观念和经验,相互激励,共同提高教学水准;(2)协助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的自尊与自信,增强其荣誉感;(3)为教师提供专业成长的机会,并能赞扬且珍视教师的工作;(4)能吸引教职员任教与留任;(5)鼓励反思;(6)较弹性化的运作管理,不仅有利于创造的发展,也较能符合个别的需要;(7)开设具有特色的学科课程;(8)对学生的管教比较好。[50]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1.未来新型学校可能是什么样的?如何看待“非学校化”教育思潮?
2.学校文化有何特性?怎样重建学校文化?
3.如何完善校长负责制?
4.如何建设学习型学校?
5.制度视野下的学校变革有哪些路径?如何认识英美等国的学校变革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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