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危犯教育转化与循证矫正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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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行凶脱逃袭警顽危犯转化案例

一、罪犯基本情况

郑某,男,49岁,湖北省丹江口市人,初中文化。1986年4月24日,因抢劫罪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江北监狱服刑,1988年3月9日保外就医。2000年因组织卖淫罪被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在广东省高明监狱服刑,2003年6月26日假释,在假释期内该犯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11月22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06年7月5日投入宜昌监狱服刑。入监学习期间,该犯万念俱灰,破罐破摔,对民警的管教存在较大抵触情绪,该犯因学习不过关,参加入监教育4个月才勉强分配到病犯分监区。下分监区不到三个月,就在2007年的大年初一下午因看电视未满足自己的意愿,大吵大闹,并辱骂当班领导,顶撞教育,被送往重管队改造。在重管期间仍然我行我素,变本加厉地逞强斗狠,多次殴打其他重管罪犯,几经延期,历经13个月才解除重管归队,被监狱确定为具有行凶、脱逃、袭警危险的重大危险犯。此后的2年多的改造中,虽然监狱领导、监区民警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但郑犯表现反复无常,爱耍劳改经,行为规范差,毫无自控能力,月月有违纪,年年有扣分,经常在民警面前叫嚣:“反正分也扣了,搞不好了,我就在监狱养老。”虽是残疾犯,但从未在减刑上享受相关政策,成为全监出名的反改造尖子。由于该犯嗓门大,民警在办公室一听到大吼大叫的声音,就形成了条件反射:不好,郑某又出问题了。

2011年年初,在宜昌监狱加大“三类犯”管控教工作力度,实行挂牌攻坚战后,支部决定组建全新的管控团队,对郑犯实施攻坚转化。为此,监区多次召开对郑犯的专题讨论会,深入分析该犯的思想、心理行为特征。

该犯系“三进宫”,性格暴躁,易冲动,主观恶习深,反改造经验丰富,由于前两次服刑时间短,导致其法律意识淡薄。本次犯罪罪重刑长,面对漫长的刑期,感到无望,自暴自弃。

该犯长期在社会游荡,自由散漫,沾染了许多不良习气,道德沦丧,好逸恶劳,有吸毒史,染上毒瘾后,人格扭曲,自我享乐成为其人生唯一追求,想不劳而获,导致其做事不计后果。

由于多次服刑,没有尽到对家庭的责任,女儿结婚生子郑犯均在服刑,连女婿也未曾见过。其父亲声称与其脱离关系。双手肢残,与妻子不和,亲人的嫌弃,使该犯基本上是个“三无”人员,仅有几个远房表亲偶尔会见一次。肢残和经济的窘迫,害怕被民警、同改瞧不起,敏感脆弱,防备心理重,不服管教,吹嘘犯罪服刑经历,用逞强斗狠来掩饰强烈的自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