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常见案例大讲堂:医疗事故纠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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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疝气做手术 违规操作致其亡

经典案例

2009年11月2日,2岁半的小鑫因腹痛到枣阳某医院接受检查,医生诊断为疝气,建议立即做手术。最终小鑫因术后出现呼吸衰竭等,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父母认为,医院仅进行疝气手术就导致小鑫死亡,是因为院方未能高度重视,严重违反医疗操作规程,直接导致此次医疗事故的发生。2009年12 月29日,因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小鑫的父母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33.7万余元。

法槌定音

2010年3月19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医方违反操作规程是导致小鑫死亡的重要原因。经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多次调解后,医患双方握手言和,由医院赔偿死者父母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24万元。

法律解析

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幼儿因疝气做手术,竟能导致死亡。本案中,被告枣阳某医院在对患者小鑫的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死亡,已构成一级医疗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经多次调解后,该医院赔偿了死者父母各项损失24万元。

法条链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条、第49条、第50条、第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