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生领域短板成因的概要分析
针对以上民生领域的主要短板,我们分别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我们也在整体上认识到当前民生领域短板的存在,有着供需矛盾、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宏观原因,存在一些共性特征。
(一)民生资源供需矛盾仍然尖锐
从供给角度来看,我国民生资源供给数量与质量不足是客观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受发展阶段和财力限制,我国的民生资源供给总量仍然相对不足;二是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的资源供给相比,老百姓最关心的就业、收入、住房、看病等基本民生资源供给仍然相对不足;三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民生资源使用质量仍然有待提高。
从需求角度来看,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不断提高是关键影响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需求在“水涨船高”。在基本小康时期,人民群众的需求主要限于温饱层面;在全面小康时期,人民群众的需求开始多样化,从温饱走向富裕,从生存走向发展;在后小康时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变化和提高,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我国的发展一直是一种“时空压缩”式的,长期处于赶超式发展和不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导致当前以上三种不同类型的需求同时并存,这就进一步增加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难度。
(二)对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之间的关系认识还有不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指导。在实际工作中,深入学习与贯彻执行还有待加强。当前,在党员干部中间还有一些人认为,经济积累用于再生产的越多,经济发展就越快;反之,用于消费尤其是民生类集体消费的越多,就会拖累经济发展,为了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就要牺牲民生,这是典型的“负担论”。也有一些人认为,近年来改善民生的地位日益上升,各地各部门已经把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置于并列位置,已经足够重视民生问题,这可以说是“并列论”。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指出,“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从而为经济建设提供长足动力,为社会建设提供长远保障。未来一段时期内,只有彻底摒弃“负担论”,认识到“并列论”的不足之处,全面彻底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实现向“循环论”转向,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补齐民生短板、提高民生质量。
尽管目前我国民生事业体制较为系统,运行机制初步健全,但相对于人民日益强烈的需求而言,还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的空间。在体制安排上,目前民生事业发展还缺乏统一的领导协调机构,民生领域内的改革创新、激发活力、规划引导、投入支撑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设、教育体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关键性领域的社会体制机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大力推进。特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今后需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着力发展社会服务产业。
从制度建设本身来看,逐步推进式的制度改革导致制度设计不成体系,制度实施所需要的体制机制不系统不完善。一是制度碎片化。由于城乡、区域和所有制等方面的区隔,不同人群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适用不同的制度,而且不同制度的完善程度不一。二是制度欠公平。目前我国仍然存在较严重的城乡、区域、群体间的民生资源供给不均现象,有些基本民生甚至呈现出“歧视性供给”的倾向,其基本特征为歧视农村地区居民,歧视体制外就业群体,歧视低收入社会群体,歧视不发达地区居民。三是制度不可持续性。当前,日益扩大的公共服务供应规模已经对各级政府的供给能力构成挑战,民生事业改革发展所需的长期保障体制机制仍然不够健全。
注释
[1]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