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探索实践中国特色民生发展模式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是探索实践中国特色民生发展模式的根本指南。
十九大报告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民生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根据这一规划,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205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这一规划既鼓舞人心又切实可行。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扎实推进中国特色民生发展,要求我们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科学研判“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变化及其规律性,突出“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这一主题。
(一)科学分析和把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我们要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发展变化的特点,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人民的进步与需要的变化,更好地补齐民生短板。与时俱进是我们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论。对人民生活、发展状况和需求变化的科学分析和把握,是我党成功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要保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持续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动态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关系呈现出空前的复杂性、多样性。人民群众之间的差异性也日益显著,人民内部矛盾呈现面广量大的特点。人民群众的需要日趋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非物质需求更加突出,个性化、自主性以及生活安全、生活质量、生活意义和生活的可持续性等越来越被人们所看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的生活更加向往,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我们要切实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来思考和把握人民群众生活、发展状况和需求的新变化,不断创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论、制度和方法,增强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在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中着力处理好四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发展与民生的关系。发展是民生的保障,民生是发展的目的,发展为了人民。更重要的是,“抓民生也是抓发展”,是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实现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方面。“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我们一定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创新发展模式,实现发展与民生的良性循环。
二是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人民是一个集体性的概念,但是,“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的集合”。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着眼于让每个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让每个人都能受到尊重,都能实实在在地分享发展成果。与此同时,也要基于每个人的根本一致的利益,凝聚集体共识,强化集体安全,保障并增进事关全体人民福祉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特别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们仍然需要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而奋斗,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
三是处理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切实从满足需求出发,减少无效供给,增加有效供给,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改革方向。这种改革不是简单地增加投资、增加供给,“给什么,吃什么”,而是要求匹配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要求更加精准地分析、把握和引导新需求,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这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上要求更加关注人民群众需求的新变化新特点,更加注意倾听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更加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对需求满足的评价和意见。归根结底,人民群众接受不接受、满意不满意是评价供需匹配的重要尺度,发展效果要由人民评价。
四是处理好带领人民与服务人民的关系。在新时代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只有我们党才能带领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完善党的领导关键在于坚持群众路线,回应人民愿望,“确保党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而不能出现“干部干,群众看”、干部命令群众干等等现象。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在带领人民谋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依靠人民,不搞瞎命令、乱指挥,与人民群众充分沟通协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多些服务意识,多做帮助群众一起干的事情。这样才能更加暖人心、得人心,才能更好团结人、凝聚人,才能更多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从而更加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致力于构建“适度普惠”型民生发展模式
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我们要特别重视选择与国情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民生发展模式。当前,发达国家的福利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全福利”国家,以北欧五国为代表,其福利水平很高,在全世界范围内属于最高水平,是基本做到了“从摇篮到坟墓”全部保障的福利国家。但是北欧五国人口总和仅两三千万,有着丰富的天然资源和先进的高新科技产业为支撑,因此这种模式不具有可复制性。第二种是“高福利”国家,以西欧国家为代表,实行“高工资、高税收、高福利”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发展到最佳状态,随后出现的大量“福利病”,让西欧国家不堪重负。虽然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大改革,但其负面影响一直持续到今天,我们也应当警惕,不能再重蹈覆辙。第三种模式可以称为“中低福利”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美国的福利水平相比较低,譬如,美国至今仍然有4 000万左右人口没有参加医疗保险,支付失业救助金时会附加苛刻条件等,使不少需要帮助者无法得到国家的帮助。
立足国情,借鉴国外经验,我们应当规避以上三种福利模式的弊病,建立一种有中国特色的“适度普惠”型民生发展模式。其内涵至少应包括: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这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民生建设是“适度的”,要着力于“保基本”,即实行以保障基本生活为主的社会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多做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工作,少做锦上添花、花上垒花的虚功,与此同时,也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政府主要是保基本,不适合做脱离实际的过多过高的承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生活。三是民生建设是“普惠”的,要着眼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特别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充分维护和保障广大劳动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各种合法权利。
(四)要在民生发展工作中警惕潜在风险
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探索建立和健全中国特色的民生发展模式,要求我们对一些风险点保持警惕,并努力加强风险管理,规避风险。按照预期,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区域性贫困和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人均GDP将超过1万美元,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一般而言,在生存型民生得到保障后,民生事业将进入一个全新的质量提升阶段,这一阶段的民生发展难题不会减少,反而可能会因为涉及深层面的利益结构调整而更加复杂。未来,我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必须时刻警惕以下一些突出的风险点:
一是持续改善民生可能会产生的负面社会效应。如公共财政的福利支出具有不可逆性,即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福利支出效益不断下降,一部分社会成员越来越懒惰散漫;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些人权利意识上升但义务意识下降、自由意识上升但责任意识下降,也可能会有部分社会成员因此而丧失人生的坐标,对未来缺乏价值感、目标感和方向感,走向解构主义和价值幻灭。这是在福利国家实践中已经出现的教训。
二是出现“经济和社会两条腿一样长,但步伐不协调”现象,即虽然社会福利总体是适度的,也没有影响经济长远发展,但改善民生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却并没有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而经济发展的成果也无法让更多的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安排没有处理好“公平-效率”的关系。譬如说,民生资源安排过于集中在享受型福利等方面,很少安排在就业培训等“可持续生计”、激励劳动和创业等方面,这样的社会福利安排就难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难以形成一种相对均衡并且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局面。
三是在利益固化格局被打破之前可能会出现的社会撕裂现象。在未来民生建设中必须做出打破利益固化格局的存量改革,通过提升社会建设的质量来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阻力之一就是利益固化,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世界各国既往的改革经验和教训也表明,在利益固化的背景下,如果无法顺利实现利益让渡,改革可能会异化为不同利益群体对既得利益的全力维护,以及对改革新生收益的全力争夺,从而撕裂整个社会。所以,我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除了要积极回应人民利益需求,还要高度重视协调人民内部的利益需求冲突,以人民内部的利益协商和调整为核心,大力推进诸如劳资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社区协商和人民调解等社会合作式社会制度建设,防止“社会不合作”局面的出现,从而使整个社会从机械稳定走向有机的团结与和谐。
(五)持续推进中国特色民生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
探索实践中国特色民生发展模式,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在总体上遵循“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着重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在建设好服务型政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基础上,我们特别要注意处理好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政府责任不到位和包揽过多并存,市场机制、社会资本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民生事业发展活力不足等。实践表明,要把应该由社会和市场发挥作用的事情真正交给社会和市场,特别是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实践中证明有效的领域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土地出让协议配建等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方式;二是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相应地,在此过程中,政府要在维护社会事业的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方面,切实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应有作用。